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中共孝感市委农办主任  喻雨林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适应市场经济的伟大创举,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完善和创新,是推进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近年来,湖北省孝感市确立边发展边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引导发展、扶持规范的指导思想,按照农民的合作要求和市场的发展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了形式多样、层次丰富、内容广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但是,目前合作组织的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合作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一些合作组织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普通成员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一些合作组织缺乏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制约了创新和发展;一些优惠政策没有配套可操作性的措施,落实的效果大打折扣。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

一、建立多元化、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增强发展活力

坚持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进一步促进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依托产业优势,鼓励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农技人员、农业龙头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基层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利用生产、加工、经营、技术、品牌等优势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发展合作社的格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可以开展单项的技术信息合作,也可以兴办加工、流通实体、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既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也可以跨地域、跨所有制开展合作与联合;同类型的合作社还可以建立联合体,开展更高层次合作。总之,凡是能为农民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对接企业、连接市场、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合作组织,都应大力提倡,大力发展。近年来,我市突出四个重点领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是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合作组织,延伸产业链条,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关系。如汉川分水养鸡协会,就是依托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汉川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成立的,成员遍及15个乡镇1500多个养鸡专业户,年养殖出笼肉鸡3000多万只,户平增收1万多元。二是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合作组织,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如孝南区万里小香葱专业合作社,经过10多年发展,成员从肖港镇万里村扩大到全镇45个村,生产示范基地从1650亩扩大到16000亩,运销队伍由5人发展到300多人,运输车辆从无到有,现在拥有汽车30多台,日平均交易量12万公斤。去年5月他们与武汉家乐福成功签约,“小佐料”进了大超市,效益大幅提高。三是围绕“以钱养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和农民创办合作组织,参与服务竞争。如云梦县丰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隔蒲潭镇原农机站长占清卯联合18个农机大户成立的,现有成员19人,拥有农业机械设备58台套,年作业量5万亩,服务范围涉及4个省。四是围绕农产品流通发展合作组织,逐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大悟县新城镇花生合作社成员100多人,有新城镇和周边乡镇花生产销大户,也有孝昌、广水、河南信阳等地营销大户,通过几年发展,形成了“买两省(湖北、河南)、卖三省(山东、福建、广东)”的市场格局。目前,全市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88家。按创办主体来分,能人大户牵头创办189家,占65.6%;依托龙头企业创办42家,占14.7%;基层组织牵头创办37家,占12.8%;农民自发联合或入股组建20家,占6.9%。按产业来分,粮油23家,畜牧68家,水产35家,蔬菜74家,林果茶44家,农机15家,其它29家。按成员分布范围来分,村内59家,占20.5%;乡镇内跨村131家,占45.5%;县市区内跨乡镇95家,占33%;跨县市区3家,占1%。

二、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增强生命力

“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基础。但在实践中,一方面,大多数合作组织是由一个或几个能人大户、龙头企业、或基层组织牵头领办,他们懂经营、善管理,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有影响力和带动力,在其中起着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作用,成为合作组织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等核心成员,主导着合作组织的经营和发展;另一方面,农民成员关心的是合作组织领办人能否帮他们销售产品或能否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至于合作组织怎样运作、怎样管理、会员有哪些权利、该承担哪些义务等等却不太关心。于是,就容易出现“能人”决策、“能人”治理的问题。如何发挥“能人”治理的积极作用,又落实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规范。一是坚持“农民主体”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是否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组织为其成员提供什么内容的服务,内部设立什么样的机构,取决于农民的意愿,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合作组织成员资格是开放的,加入或退出是农民的自由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坚持“一人一票”。合作组织内部,成员地位平等,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每个成员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专业合作社的重大事务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为了适当照顾贡献较大的成员的权益,有73家合作组织在章程中规定了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票数不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三是坚持效率优先。合作组织的参加者在公平与效益的选择上,多数是选择效益,他们关心的是合作社能给自身带来什么利益,而不是机械要求决策的“举手表决”。因此在日常决策上强化理事会的功能,发挥能人治理的积极作用,提高决策效率。四是坚持外部监督约束。在合作组织设立之初,有关部门重点指导其做好“四个三”:开好三个会议,即筹备会议、设立大会、第一次成员大会;起草三类文书,即设立大会纪要、合作组织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三会,即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明确权利和义务;建立三个账簿,即总账、明细账、成员账户。在合作组织运行过程中,各级经管部门通过检查督办,工商、民政等部门通过年检等方式,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增强吸引力

“民受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根本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外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有效服务、优惠价供给、保护价收购、二次返利、按股分红等办法,使会员从合作中得到实惠。这是合作组织区别于其它企业的本质特征。但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步、发展需要资本投入,资本不仅是合作组织做大做强的物质基础,也是合作组织联系成员的纽带。合作组织的大股东往往是创办人、管理者,他们当然希望按股分配,不希望二次返利;而普通成员股本少,则希望限制按股分配,主要采取按惠顾额返利的分配方式。合作组织如果主要或仅实行按股分配,就不能体现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优越性,对农民的吸引力就不大。合作组织要做到利益均沾,既要领办人的公益心和奉献精神,也要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规范完善。一是探索完善产权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不改变农户独立经营地位,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这就决定了其产权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合作组织和成员双重产权。合作组织注册资金主要是成员出资或实物折资,合作组织拥有法人产权;同时,合作组织对成员发放股权证,将每个成员的出资额登记为各自的个人股权。如云梦县丰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的58台套农业机械,全部为19个成员以实物出资构成,每个成员仍然拥有各自所出机械的所有权。第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承认成员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共同使用成员的出资,既保障成员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又保障合作社的法人经营自主权。二是探索完善股权结构。合作组织在组建时适当均衡成员股权,尽量避免“大户控制”的现象。我市288家合作组织,按成员股权结构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均等股权,有71家。这些专业合作社每个成员出资额不大,人人均等。如孝南区白水湖水产专业合作社,由闵集乡白水湖村村民按照“村民入股,合作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组建,全村731人,每人一股,每股一千元,利用白水湖水面资源发展水产养殖,每年按股分红。第二类是区别股权,有204家。合作组织发起人、单位成员或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出资额稍大,其他成员出资额稍小,股权比例虽有所区别但差距不大。如安陆市归真蜂业专业合作社,入股成员123个,股金51.2万元,其中,安陆市供销社和湖北锦合公司2个法人成员分别入股1.5万元和1万元;蜂农成员121个,每人入股4000元。第三类是“一股独大”,有13家,单个成员最高出资额占比超过50%。三是探索多种分配办法。在坚持按交易额(惠顾额)分配的前提下,适当兼顾按股分配,满足投资者对合作组织的投资愿望。目前主要有五种利益分配办法:(1)合作增利,合作组织向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产前统一采购和供应生产资料,降低成产成本;产中统一技术指导,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的一致性,提高销售价格;产后统一包装和运销,降低市场风险,实现增收。(2)按股分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以土地、技术、资本、物资等入股,按入股份额分利。如孝南区白水湖水产专业合作社。(3)订单让利,合作组织与农户签订产品购销定单,通过上浮收购价或实行保护价的形式,让利给成员。(4)奖励让利,合作组织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然后对执行标准好的成员进行物资或现金奖励。如大悟县悟道茶叶专业合作社,每年拿出2万多元奖励茶园管理好和鲜叶产量高的成员。(5)二次返利,合作组织取得盈利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按一定比例返还部分利润给成员。2008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人均增收1350多元,比非成员多增收600元。四是探索加强风险控制。指导、帮助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会计制度规定建账,实行财务公开,让成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合作组织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增强自身积累,提高抗风险能力。引导合作组织参加农业保险,降低风险。

四、建立和完善引导、示范、扶持的激励机制,增强发展动力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弱势者联合的一种组织形态,在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尤其是兴办之初的合作组织,政府的引导、扶持、服务至为重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04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先后成立了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班抓、部门协调配合。应城市、安陆市、孝昌县等地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二是明确发展思路。我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总体思路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优势和特色产业为依托,营造良好环境,突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先发展后规范,指导发展,扶持规范,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近期目标是:力争在2-3年内,实现每个乡镇、每个特色产业有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00家以上;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省级试点笼子;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的比例达到1/3以上。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让群众增强合作意识,支持合作组织,参加合作组织,办好合作组织。培训出一个能人,就可以组建一个或带动一批合作社健康发展。多形式、分层次对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辅导员、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辅导员队伍,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善于带领群众合作致富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去年,我市请省农合办负责人对全市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市、县农业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两次专题培训,收到很好效果。四是加强示范社建设。一个示范社就是一面旗帜,就是方向,就是标准。在农产品流通、科技服务和农产品加工等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择一批有固定办公场所、规范组织章程、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强合作手段、较大经营规模、明显增收效果的“六有”试点、示范单位,加强指导,实行资金、项目倾斜,培育成为示范社。近几年,全市先后有20家合作组织得到国家、省示范项目资金扶持,8家获得市级奖励。五是加强品牌培育。品牌是质量,更是效益和生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要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站住脚,做大做强,就必须拥有自己的品牌。通过抓品牌建设,可以推进合作社产品上档次、增效益,使合作社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获得更大、更理想的效益。目前,全市有54个合作组织注册了自己的产品商标,41种产品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形成了“桃花驿”早蜜桃、“万里小香葱”、“悟道茶”、“绿丰田园”等一批有特色的品牌。六是加强政策落实。财政扶持方面,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今年,市政府拿出专项资金奖励8家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孝南区政府“对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每注册一个奖励3000元”。税费优惠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从事的涉农服务,按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负责各类合作组织登记、发照和年检的部门,落实“零门槛”、“零收费”。信贷支持方面,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银监发〔2009〕13号文件精神,进行“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工作,逐步改善合作组织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