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检察院】

【概况】2002-2004年,孝感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191人,批准逮捕299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938286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5082156人。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和3日内委托辩护人、诉讼代表人告知率均达100%。深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404件,属检察机关管辖的1224件。共立案377424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162件、受贿104件、挪用公款76件、其他2件,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案件33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依法对侦查机关该立不立的案件纠正192件,对侦查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6件次,对刑事审判结果畸轻畸重的案件提出抗诉10件,对民事审批结果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19件、提请省院抗诉27件,对监管机关违法监管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12件生效案件的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狠抓队伍素质。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整改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努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领导班子、业务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使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重点,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贩卖毒品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779人,起诉603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案件犯罪嫌疑人1239人,起诉982人;批捕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65人。成功对全市首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三年共办理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83件,要案8人;查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犯罪72人;查办利用企业改制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案12件,这几类案件占立案总数的41.3%,与以前比有较大幅度提高。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孝商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某某等6人涉嫌贪污、挪用、集体私分、故意毁灭会计资料犯罪窝案,央视曝光的大悟县法院副院长吴某某、庭长彭某某滥用职权案,大悟县公安局局长徐某某受贿案,安陆市国税局局长潘某涉嫌受贿、挪用、滥用职权犯罪,孝昌县卫生局局长陈某某受贿案等。

【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把预防犯罪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三年中,全市检察机关共结合243起职务犯罪案件提检察建议181份,分析发案原因,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对29个投资较大的交通、市政工程等重点基建工程推行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合同制,减少“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与交通、石油、邮政、电力、医药等13个系统和66个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撰写职务犯罪预防调研文章16篇,提出预防对策建议27条。其中《当前国企改制中职务犯罪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到有关部门在开展企业改制工作时参考。市院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做法在全省进行了交流。

【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本着不激化矛盾、不扩散矛盾、不上交矛盾的原则,依法处理每一个信访问题。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93件,其中妥善处理集体访6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44件,立案复查19件,维持原结论8件,改变原结论3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239件,为群众答疑168件,做息诉工作17件。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处理涉法上访专项协调,配合省驻孝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组的工作。通过落实接待首办责任制、缠访缠诉案件领导包保责任制和公开听证制等措施,化解了矛盾,减少了重复举报,越级上访和久诉不息的现象。

【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化建设是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的有力保障。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规范化建设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针对自身检察业务建设、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治本措施,逐步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以目标考核和检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了依法依制依纪治检。加大“执行力”建设,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注意提高实效性、可操作性,制度实施以后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督办,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保证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检察改革】200311月,全面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选聘人民监督员78名,并进行了培训。截至200412月,共有2527人自侦案件的撤案、不起诉进入监督程序,有效促进了办案工作的健康发展。在4个院进行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由各地政法委行文印发了《侦查活动监督试行办法》,建立了侦查活动监督新机制。在2个院进行公诉引导侦查改革试点,结合实际制定出“公诉引导侦查取证”试点工作的十条意见,被省院肯定。共对16起不服不起诉、不立案以及不服民行判决的举报、申诉进行了公开听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检察处理决定的说服力。对全市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保障了办案安全。普遍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认真落实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履行职责工作机制。

【科技强检】贯彻落实“科技强检”的方针,突出信息化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服务作用,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步伐。自2004年底,市检察院建成计算机局域网系统、广域网系统、侦查电子监控系统、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等六大系统。3个基层院已建成计算机局域网,3个基层院正在建设中,为实现全市检察信息化和办公现代化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中心工作】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具体。采取到企业走访,印发检察机关服务告知卡;实行服务承诺;结合办案,做好检察建议;领导与企业实行“结对子”服务等措施认真做好中心工作。三年中,共为驻点村捐资和争取资金46万余元,做实事63件,为驻点村修建小学争取资金20余万元,帮助修建水塘4个,泵站2个,为2驻点村进行电路改造,对口帮扶失学儿童20余名,协助化解村级债务400余万元等,对此各地党委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

【基层院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院的宏观指导,建立了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的挂点指导制度。加强分类指导,确定了示范院和帮促院,注意发挥示范院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协助帮促院解决难题和困难。以各类争创活动为平台,推进各基层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至2004年底,有1个院被评为最佳文明单位,6个检察院被评为文明单位,1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1个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

【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有关配套资金政策,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个基层院新建、改建、扩建检察技术楼2.3万平方米。市检察院和应城市检察院设施齐全、功能齐备的检察技术楼已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各院结合自身特点对讯问室、指挥监控室、案件研讨室、警用器材室、暂扣物品保管室、体能训练室等办案设施进行了建设和改造。检察办公办案的“硬件”从总体上得到优化,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较好保障。

【教育培训】始终把业务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进行周密部署,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要求、有辅导、有检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侦查技能和WTO规则,开展理论研讨、办案竞赛、经验交流活动。与中国地质大学成教学院联合办班抓学历教育,180余名干警完成法律本科远程教育所有科目的学习,4名干警参加了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使检察官队伍学历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单

(2004年底在职为准)

检察长朱国志

副检察长古峰汪海

余祖光胡国想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兵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