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2002-200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基层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全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孝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全面的法律服务和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安排,加大了二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1、继续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在抓好全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深化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懂得要依法律按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大力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大力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2002--2004年,全市共开展各种类型的普法讲座300余场次,组织50000余人次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培训,组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预防违法犯罪图片展、观摩法制影展等活动200余起。

2、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市依法治理工作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突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地方依法治理突出了整治发展环境。开展了以市场经营秩序、出租车经营秩序、铁路周边环境、学校周边环境、企业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优化了发展环境。行业依法治理突出严格执法。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特点,以严格执法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树立文明行业形象。实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检查经常化、监督机制制度化。基层依法治理突出依法治村。广泛开展村级规范化管理和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在大悟县召开了民主法制示范村现场会,介绍大悟县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典型经验,全面推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村民自治模式。认真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治村的广泛开展,也带动了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街道等基层活动的蓬勃开展。

【人民调解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

1、领导重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市局和各县市区局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十分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科(股)合力抓,及时、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2002-2004年,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百日民间纠纷大排查活动。各乡镇、街道依托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中心调解委员会为成员,有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机构,各村(居)委会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调解组织网络得到健全和完善。按照层层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在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的基础上,狠抓了县、乡接边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的联防联调组织建设。全市共建各类调解组织3743个,有调解人员10256人。

3、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调解组织普遍建立了工作例会、岗位责任、请示报告、纠纷排查、统计、登记、档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了纠纷受理、调查、调处、移送、回访等一整套工作程序。

4、调解工作成效明显。除进行经常性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外,还开展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检查和民间纠纷百日大排查活动,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2002-2004年,全市共排查调解各类纠纷18399件,调解成功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4件7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74件456人。

【劳动教养工作】市劳教所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1、建立健全管教机制。在教育上,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动员主动交代问题,检举揭发他人,为司法机关提供新的线索。在管理上,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所情动态分析及安全排查制度。认真执行“三个绝对不能,四个绝对不允许”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四防”工作,加大场所安全大排查力度。在安全上,把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广泛开展干警和劳教人员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对劳教场所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大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了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安全稳定。

2、积极推进三种管理模式改革。认真分析劳教所管理工作形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推进三种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劳教人员三种管理模式实施办法,作出了针对性的安排和布置。在人员安排上,把民警岗位的调整与推进三种管理模式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民警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安排工作岗位,对4个正科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在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定的三种管理模式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管理模式适用对象及条件、管理处遇、管理模式的考核评定程序进行操作,实行动态式管理,加大对劳教人员升降级处遇的落实力度。

四、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全市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拓展与规范”这一主题,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内部管理入手,认真组织开展了律师信用等级评定、“十强律师”评选、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等活动,有力促进了公证律师业务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法律服务向三个方面延伸:

一是向决策层延伸。广泛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市律师为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共35家,市直及各县、市、区均由司法局长挂帅,本地骨干律师参加,组成了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法律意见,成为各级政府领导不可或缺的参谋。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各地选派律师定期到信访办参与接待涉法上访事件已形成制度,20022004年,全市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达1161人次,接待信访群众4500余批次,为信访群众义务解答了大量涉法问题,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是向企业和农村延伸。公证、律师、法律工作者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承包、转让、破产清算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减负等各项活动,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法律文书,提出法律意见,处理法律事务,公证法律事项,调解矛盾纠纷,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了国企职工和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国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减轻负担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是向家庭延伸。一是为个体私营业主提供优质服务。随着“掉头”工程的推进,个体民营经济已逐步成为地方经济的重头戏。全市及时调整部署,把为个体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主动与经贸委、工商局、个体经济协会联系,在民营经济集中的地方设立法律顾问室,给私营业主、个体户发放法律服务,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给下岗职工提供减免费用的优惠法律服务。三是开展家庭律师公证业务,让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把以往坐等办证办案改为主动上门办证办案,把法律咨询和律师公证业务推进家庭,及时解决各种法律需求。

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4640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2634件,国内经济公证2330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554件。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50家,办理各类案件11434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3330件,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759件,经济、行政诉讼代理2190件,非诉讼代理4155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9件。

孝感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局长、党组书记刘宗祥(2004.8)

副局长、党组成员刘仁甫(1993.12)

副局长、党组成员冀文侠(1996.9)

副局长、党组成员徐平(1999.5)

副局长、党组成员饶金洲(2004.9)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刘赵霞(2001.9)

(李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