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概况】2009年,孝感检察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三个坚持、五个下功夫、三新”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打折,坚持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动摇,坚持实现工作目标争先进位不松劲,在查处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在强化诉讼监督上下功夫,在落实执法为民上下功夫,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努力把服务发展提高到新水平,把检察工作提升到新高度,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新贡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孝感”的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重要业务指标均呈健康上升态势。

【反贪污贿赂】全年立案侦查79件104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65件,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5件5人。

【反渎职侵权】全年立案侦查2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人,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1人。首次查办了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等3件属新罪名新领域的案件。

【侦查监督】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22件2063人,批准逮捕1262件1970人。严厉打击干扰重点项目建设、扰乱经济秩序等直接妨害发展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4件88人;严厉打击抢劫、盗窃等直接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37件251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杀人、绑架等直接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99件626人;积极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批准逮捕37件58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批准逮捕82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件28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立案57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决定追加逮捕49人。

【公诉工作】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13件2164人,决定起诉1183件1936人。严厉打击干扰重点项目建设、扰乱经济秩序等直接妨害发展的犯罪,依法起诉34件69人;严厉打击抢劫、盗窃等直接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依法起诉110件211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杀人、绑架等直接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依法起诉364件591人;积极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工作,依法起诉35件48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起诉7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6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4件37人。

【预防职务犯罪】协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50余项,提出检察建议100余件(次);继续加强与金融、税务、交通、大型国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联系,召开联席会议4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60余次,共同签署预防文件50件;组织专题讲座和警示教育69次,3300余名公务员受到教育。

【监所检察】加强监外执行监督,核查监外执行罪犯825人。审查监督留所服刑案件13人、减刑案件25人。配合有关部门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43次,提出纠正意见19次,纠正漏管罪犯7名,对患严重疾病在押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人。

【控告申诉检察】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加强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建设,开通了12309统一受理电话,建成了全市统一的举报、投诉、控告、申诉“四合一”网上受理平台,方便群众诉求。全年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244件,群众来信来访250件,控告申诉22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件,涉法申诉问题依法办结,实现案结事了。

【民事行政检察】积极探索上下级检察院协调办案机制,强化抗诉书说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1件,提请上级院抗诉24件,人民法院再审改判8件。

【人民监督员】全年监督“三类案件”18件21人,其中拟不诉17件20人,撤销案件1件1人。

【检察技术】实施科技强检,8个检察院外网全部建成,内网全部联入检察专线网,市院内网完成全面改造升级,二、三级机要通道全部建成开通。司法鉴定中心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154件,出具检验鉴定文书154份。

【党风廉政建设】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核查上级机关交办举报信件3件,院领导与10名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了任职廉政谈话。开展检务督察88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和“扣押、冻结款物清理专项工作”。

【执法公信力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统一推行《业绩档案考核办法》。落实全员培训规划,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检察人员452人次。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成立了孝感市检察官协会,组织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执行力建设活动,促进机关检务和执法办案工作效能的提高,推进执法公信力建设。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单

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天宝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汪存峰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海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祖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国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元斌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斌

党组成员龚荣祥

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李华先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