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概况】2009年,孝感市老龄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老年法》执法大检查,解决老年人免费乘车公汽补贴,建立了武汉城市圈老龄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中老年人赴台旅游及各项老年人文娱活动,评选了孝感市第五届十大孝子,对部分特困老人、百岁老人及十大孝子代表进行了走访慰问,对表现突出的英雄老人进行宣传,对全市老龄工作实行了岗位绩效考评,2009年,市老龄办被评为湖北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孝感市文明单位。

【“中华敬老园”建设】3月初,副市长王红玲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将“中华敬老园”建设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的提案;7月中旬,全国老龄办丁永利处长来孝调研“中华敬老园”项目情况。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3月-9月,办公室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老龄工作如何科学发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申报“尽孝节”】4月,市老龄办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在孝感设立“尽孝节”的请示》,该请示引起了市委书记黄关春同志的高度重视,黄书记作了两次批示:“设立尽孝节是一件很有影响的工作,应在更大范围内征求专家学者及老百姓的意见,然后走程序,依法依规推进”;“设立尽孝节是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的重要内容,要统筹谋划好,按程序报批,适时推出”。按照黄书记的指示精神,市老龄办与市委宣传部一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将“尽孝节”设在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已按程序向省政府和国务院报批。

【建立老年活动中心】8月中旬,市老龄办筹资10余万元,对开发区分丝路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进行了改造,使该中心成为市老龄办直接资助的第一个老年活动场地。

【《老年法》执法大检查】8月-10月,组织开展《老年法》执法大检查,由市政府督办室、市老龄办、市老干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北省实施〈老年法〉办法》、《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第301号令)、《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孝感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情况进行了大检查。

【落实老年优待政策】10月,孝感市政府落实了省政府第301令规定,给市交通局追加了20万元公汽补贴,使65岁以上老人一年可免费乘坐公汽730次,还实施了为独居老人落实安装天然气和有线电视的优惠政策。

【老年调研】先后开展了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调查,对老龄工作机构及基层老龄工作情况调查,对开发区贫困老人、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生活状况调查,对设立“尽孝节”的论证调查,组织县市区老龄办主任赴山东、辽宁学习考察。

【表彰第五届十大孝子】10月17日,孝感市第五届十大孝子表彰大会在玉泉小学隆重举行。孝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栾春海向大会致辞,市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勇同志宣读孝感市第五届十大孝子表彰决定,中央文明办处长赵树杰、侯化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以章、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省文明办主任蒋南平、省老龄办主任刘长斗、孝感市副市长王红玲等领导和全国道德模范暨“中华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谭之平、孝感市第一届十大孝子代表周玉兰为第五届十大孝子颁奖。

【组织中老年人赴台旅游】11月7日,孝感市中老年人赴台旅游首发团起程。市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勇同志到人民广场为首发团送行,希望首发团的30名游客向台湾同胞带去全市520万孝感人民的深情厚意,去领略台湾的风土人情,欣赏祖国宝岛的山水风光,感受同根同祖的中华文化。

【慰问老人和孝子】12月,全市老龄系统筹措资金10余万元,对部分特困老年人进行看望和慰问。市老龄办对孝南区复兴村老年人送去了价值万元的春节物资。孝昌县老龄办对全县20余名百岁老人逐一走访慰问。市老龄办对部分十大孝子进行慰问。

【宣传英雄老人】10月-12月,市老龄办与孝感晚报、楚天都市报联合策划对在冰河中舍身勇救4人的四川籍拾荒老人李道友的英雄事迹进行连续报道,副主任陈贤清一行及时看望、关心、慰问了英雄老人。老人见义勇为、乐观向上、战胜困难的精神感动了社会,孝感市民纷纷伸出援手,回报英雄老人,市委书记黄关春同志批示“要让老人在孝感有家的感觉。”有关部门根据黄书记指示,为老人解决了廉租房、办理了孝感城镇户口,落实了低保待遇,为其儿子免费治病,让其孙女免费上学。

【岗位绩效考评】2月25日,为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客观评价机关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绩效,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孝政发〔2009〕4号文件精神,市老龄办印发了“全员岗位绩效考评工作实施办法”。12月10日-12日,市老龄办组织对各县市区老龄工作进行积分制考核验收。


孝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任刘勇

副主任陈贤清

(张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