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研究

中共孝感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彭桃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的参政党是这一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工作质量和水平,是“长期共存”的价值所在、“互相监督”的有效方式、“肝胆相照”的显著特点、“荣辱与共”的生动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初与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首次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个论断意蕴深厚,为新时期民主党派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指明了方向。民主党派只有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提出真知灼见,不断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才能真正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价值。

本课题组以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为题,通过制发问卷、组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采访等形式,对课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在综合多方情况和征询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形成本课题研究成果。

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界定

本课题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对参政议政能力的界定,目前各民主党派和学术界对此认识还不尽一致。不少观点认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就是搞集体提案,就是对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就是建言献策。也有的认为参政议政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包括“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但认为概念过于宽泛,在参政议政能力建设中不好把握,难于操作;狭义的概念就是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提出意见建议,并且认为在这个意义上的参政议政能力是民主党派参政能力的一部分。还有的甚至作望文生义的理解,认为参政和议政是同义语,其实就是在政治生活中发挥参谋咨询作用。现在民主党派大都从成果数量、领导签批等量化考核的角度来评价参政议政工作,看来主要原因是对参政议政概念作了狭义和望文生义的理解。

截至目前,见诸高层文献的参政议政解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中发[1989]14号和中发[2005]5号文件。这两个文件提出: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这种界定重点从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履行职能的方式等角度来表述,重点在一个“参”字上,这是理解参政党地位的关键。但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并不是说参政党的全体成员都是参政的主体,而是参政党组织通过他们的代表参与国家政权,在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和司法机关中都占有一定比例,而这些人士都是各民主党派当中最优秀的代表,通常是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和在人大、政协、政府及司法机关作了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的民主党派成员。对于民主党派普通成员来说,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参与到国家政权中去,担负起参政方面的工作责任。

从“参政”的角度理解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其优点在于鲜明地体现了我国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指出了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方式和途径,明确了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的关系;缺点在于所涉及的参政内容过于笼统、宽泛,而涵盖的对象和主体又过于狭窄,不适用于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和普通成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参政议政”,还不能够完全涵盖其所包含的内容。

另一种是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修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这个《章程》提出:“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这种界定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个界别及每一个委员。这种界定重点是从政协的性质、履行职能的内容方式等角度来表述的,重点在一个“议”字上。各民主党派作为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显然也要承担政协意义上的“参政议政”职责。而政协意义上的“参政议政”界定,适用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泛。民主党派成员即使不是政协委员,也可以从不同层面就“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

综上两种解释,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界定上,我们认为可作如下理解:“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议政的基本点是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这样界定,既能体现各民主党派高层的参政议政工作,也包括了民主党派基层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既反映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工作的全部面貌,也便于界定参政议政的主体、内容和渠道等。

在参政议政能力上,也可相对地分为参政能力和议政能力。参政能力的主体是民主党派的各级代表人士,特别是民主党派中具有一定职级层次的领导人,其能力的要求应该是:有比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议政能力的主体既包括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及领导人,也包括普通的党派成员,其能力的要求侧重于:发现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建言献策能力、社会影响能力等。本课题按照这样的界定,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展开分析和探讨。

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现状分析

(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总体得到提升

进入21世纪以来,各民主党派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理念和方法,自觉把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作为生命力工程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着重调查了孝感市的情况。孝感市现有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4个民主党派组织,党派成员501人,主要分布在政府职能部门、医院、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过去五年,4个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在市“两会”上共提交提案、建议252件,占提案、建议总数的10%。在市政协四届优秀提案评选的42件提案中,党派集体提案有8件、党派个人提案有8件,共占38.1%。在四届市人大期间,党派代表所提建议、议案纳入重点建议案的约占20%。

1.中共党委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其中六个方面的做法,直接促进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提升。

一是坚持到民主党派机关走访座谈。每年春节前后,中共孝感市委主要领导都要到民主党派机关走访慰问,直接听取意见。2013年2月1日,中共孝感市委书记陶宏到党派机关走访座谈时表示,全力支持党派参政议政工作,希望党派要出人才效益,要有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人才。

二是出台并落实政策性意见。先后出台了《中共孝感市委关于贯彻中央、省委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精神的实施意见》(孝发[2005]1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及部门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制度的通知》(孝感政办发[2005]68号),中共孝感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精神的实施意见》(孝发[2012]17号)等,从体制、机制上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提供了保障。

三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安排工作。政治安排上,党派成员担任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8人,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55人。实职安排上,党派成员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共27人,其中市级部门正职3人,副厅级领导职务3人。社会安排上,担任有关职能部门“特邀四员”共 248人。

四是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2013年2月,中共孝感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统战部关于调整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的意见》(孝办发[2013]4号),明确14名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与14名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要求每半年联系交谈一次,并作好联系交谈登记。

五是建立制度化参政议政平台。坚持每半年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一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中共党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都坚持事先与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协商,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的全会都把协商作为必经程序,并且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

六是切实改善参政议政条件。配齐党派机关工作人员,每个党派安排2名公务员编制。保障行政经费,每个党派年初预算13万元,平时重大参政议政活动经费另行解决。提供办公场地,党派有公共会议室、接待室,每个党派有专门办公室,办公设施由市财政安排经费统一配置。

2.各民主党派自觉把主要精力放在参政议政上。孝感市民主党派抓参政议政工作,五个方面的措施比较有效。

一是坚持党派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党派市委会主委、副主委有的是人大、政协班子成员,有的是高校、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他们接触面广,掌握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多;而普通党派成员分散在社会各个阶层,对所联系群众反映的问题了解比较及时。4个党派都坚持采取“议政日”、“专题讨论”等形式,定期交流信息,在上情与下情的结合中启发思路,提高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扎实开展专题考察调研。按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原则,4个党派每年都承担一定数量的专题考察调研任务,负责提出参政议政意见建议。各民主党派年初以任务形式将考察调研课题下达给支部,要求每年上交1~2份建言献策成果,党派机关或专委会则通过筛选、整理,以相应的形式逐级上报。同时还采取自主选题办法,调动党派成员专题调研的积极性。

三是发挥“特约监督员”的参政议政作用。鼓励“特约监督员”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充分利用发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信息,举一反三地提出参政议政意见建议。过去五年,党派“特约监督员”就部门依法行政及国家公职人员为民服务等问题,共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400多条,促进了部门服务和工作作风的改善。

四是注重在社会服务中反映社情民意。党派坚持开展“送科技下乡”、“医疗义诊”、“烛光行动”、“捐资助学”等社会服务,在服务中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从2012年开始,4个党派普遍开展“党派成员进社区”活动,把帮助社区群众解难与调查了解社情民意结合起来。过去五年,党派共向中共孝感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派组织上报社情民意信息1300多条,其中被党派中央采用170多条。

五是建立参政议政专门队伍。有的党派成立参政议政小组,党派主委直接把小组的工作拿在手上抓。有的党派建立参政议政专家库,针对不同的课题选派相应的专家参加。有的党派设立参政议政工作部,使参政议政工作保持了连续性和常态化。农工党市委会多年跟踪调研职业病防治课题,2011年形成的参政议政成果,被农工党中央转化为向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

(二)相对于参政党地位,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还有差距

1.存在的主要问题。综合各地调研情况,当前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参政议政目的不太明确。目前民主党派重视参政议政工作,主要还是追求成果数量和领导签批的多少,不大关心成果的运用和在政治决策参与中的作用,这与参政党承担的促进有序政治参与、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扩大参与公共决策制定的广泛性、推动政治民主等基本参政议政功能有差距。把参政议政的目的定位在领导签批多少上,这虽然能够使其成果在领导心中留下印象,但还不能够进入制度化的公共决策参与机制。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成果的最终落脚点,应该是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或者公共决策的谋划中得到体现,这样才能形成制度化的公共决策参与机制。

二是参政议政的党派特色不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民主党派相应形成了自己的界别特色,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需要和价值所在。立足各自界别选题、调研、提出参政议政意见建议,应该是各民主党派的努力方向。但目前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选题趋同化现象比较普遍,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比较集中,而一些能够体现党派特色、代表党派声音、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深层次发展的意见建议并不多见,这导致民主党派界别特色的虚化和建言献策的浅层化,中共党委、政府在政治决策过程中,也难以通过党派渠道倾听来自不同界别群众的真实声音。

三是参政议政成果质量不高。突出表现为时效性不够强,难以被中共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纳。由于党派成员与相关部门联系不紧、知情不足,对调研选题缺乏超前性,对中共党委、政府决策不能提前介入,因而形成的参政议政成果时过境迁,无法起到决策参与作用。还有一些专题调研摆出的问题多,提出的办法少;一般性建议多,创新性建议少;表态性建议多,真知灼见的建议少,无法在参政议政中实现政治互动,也难以在实际工作中起到参考作用。

四是参政议政人才相对不足。进入21世纪以来,民主党派队伍不断壮大,但具有参政议政能力、政治上比较成熟、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的人才还相对匮乏。这主要表现在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两个方面:一方面业务骨干多,行政领导少;另一方面人员老化较为严重。虽然经过几次换届,但人员老化问题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参政议政人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的重大内因。

2.产生问题的原因。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影响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自身建设薄弱。部分党派基层组织凝聚力不足,内生动力不强,活动难以开展,因而参政议政显得力不从心。部分党派成员政党意识不强,政治观点模糊,加入党派带有功利性和盲目性,缺乏与所代表群众休戚相关的代表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因而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动力不强。部分党派班子成员多局限于专业技术领域,社会活动面不宽;深入实际调研少,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没有实职岗位的从政经历,缺乏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全局性问题的经验,难以成为党派参政议政的领头人。

二是主体发生变化。伴随中共干部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进程,各民主党派领导层也逐步实现了年轻化。以中青年为主的新生代逐渐成为参政议政的主体,他们思想灵活、精力充沛,有很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但这批新生力量缺乏老一辈民主党派人士长期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阅历,缺乏多党合作历史传统的深刻系统理解,因而他们加入民主党派的动机以及价值取向与老一辈民主党派人士的政治追求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另外,过去民主党派的社会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了老一代旗帜性人物的威望。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批旗帜性人物的影响力正在消褪,而新一代旗帜性人物参政议政的优势还未形成。因此,继承和发扬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重建新一代民主党派旗帜性人物的社会影响,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和努力。

三是多元思想冲击。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思想相互碰撞,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有的民主党派成员受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思想的影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贯彻不坚定。有的受西方某些别有用心的言论影响,认为中国的民主党派不过是中国共产党的“点缀”,所谓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只是一句空谈等等。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功利主义思想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有的民主党派成员从个人私利出发,把加入党派视为谋求仕途发展的途径,只看重职务高低和待遇好坏,对参政议政没有兴趣和责任感。还有极少成员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急于求成,看到执政党的腐败或者民主党派内部的不良现象时,滋生悲观主义情绪。这些不良思想都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提升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是运行机制欠缺。参政议政的反馈机制欠缺,比如高层次座谈会、双月座谈会、专题协商会等,这些都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这类会议的发言往往体现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但媒体往往只是很笼统地报道民主党派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至于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没有披露。参政议政的评价机制欠缺,参政议政成果没有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评估机制,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普遍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重大提案、建议案长期跟踪落实机制欠缺。在参政议政实践中,民主党派成员提出了不少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提案、建议案,由于跟踪落实机制欠缺,一些成果未被有效转化,一些成果或因各种原因而中断,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五是保障不够有力。目前民主党派成员均为“双岗”,本职岗位刚性很强,党派岗位难以兼顾。有的党派成员为参政议政付出的劳动量不被所在单位认可,个别单位甚至作请假和缺勤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另外,在需要中共党委、政府配合时,有的部门或婉言拒绝,或消极应付,难以得到有价值的参政议政信息。在经费上,普遍感到不能满足深入调研的需求。由于时间、精力、经费的限制,参政议政成果的质量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提升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对策建议

1.明确基本要求,着力提高六种能力

中共中央对参政党能力建设的要求是,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这四种能力不是简单地并列,也不能截然分开。按照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要求,当前要着力提高六种能力。

一是政治把握能力。这是政党及政治组织和成员的首要能力,它包括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政治把握能力要求党派组织和成员应具有宽阔眼界、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二是合作共事能力。主要是指民主党派成员与中共在多党合作中,既能够坚持共同政治基础、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又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具有同心同德、共谋发展、和衷共济、和谐共处、一道前进的能力。

三是组织协调能力。主要是指民主党派成员在工作中强化职责意识、善于谋划部署、合理配置资源、有效沟通交流、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任务完成的能力。

四是调查研究能力。是指在科学选题的基础上,直接从调查对象那里了解事实真相,掌握第一手材料,并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得出结论,从而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重要方面,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建言献策能力。是指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中共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的能力。发解难之声,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是这种能力的基本要求。

六是社会影响能力。是指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及其成员在社会力量的作用下,引起他人信念、态度、情绪以及行为朝着积极方面发生变化的能力。这种社会影响力主要来源于民主党派的社会地位、专家权威、人格魅力等方面,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意见建议对中共党委、政府决策的影响程度以及在权力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任职的人数和比例。

这六种能力构成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能力。没有比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就失去基础;没有较强的合作共事能力,就不能真正做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参政议政也就缺乏内在的责任感和持久的推动力。同样,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能力作保证,参政议政也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果。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能力伴随着参政议政的过程;社会影响能力标志着参政议政的成效和水平。新形势下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应着力在提高这六种能力上下功夫。

2.强化政党意识,把握参政议政方向

一是坚持把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政治原则作为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首要前提。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一种政治行为和政党行动,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切实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政治原则、运行规则、价值取向和行为标准,决不能游离于这个框架之外。

二是坚持把尽心竭力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核心内容。要在做好经常性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反映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选择一些涉及改善民生,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见解、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共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是坚持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为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中心任务。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推进所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理应成为参政议政的中心任务。要紧紧围绕中共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组织优势,下实功夫调研,想深层次问题,提可行性建议,为所在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是坚持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经常性工作。要组织成员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关注民生结合起来,面向各自联系的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宣传政策,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工作,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尽心尽力,这也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推进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增强党派领导班子参政议政意识,主委自觉把参政议政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班子成员中要有专人负责参政议政工作,建立定期研究参政议政工作的制度,调动全体党派班子力量推进参政议政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协调机制。积极争取中共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对参政议政工作的支持,主动承担中共党委、政府“想做又不方便做、但适合民主党派做”的工作。加强党派内部工作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参政议政工作合力。

三是健全完善人才机制。做好参政议政人才的发现、培养工作,及时将具有较强能力的人才选拔充实到参政议政的工作岗位上来。加强党派以外专家学者的沟通联系,主动争取他们的指导和帮助。充分调动现有参政议政人才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多出成果,展示才能。

四是健全完善调研机制。围绕党派专题调研的规范化、程序化,建立选题、审查、立项、验收、成果转化等制度性操作机制,明确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确保专题调研的有效性和调研成果的高质量。

五是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参政议政成果评价考核办法,客观评定质量档次,给予相应奖励。对立项的专题调研给予经费支持,按启动经费、追加经费、奖励经费及时兑现。对参政议政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成员给予表彰。

六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加强与党派成员单位的联系,为承担参政议政任务的成员争取时间保障。主动与中共党委、政府部门沟通,为党派成员开展专题调研争取信息保障。通过党派内外一起努力,为参政议政提供交通工具、座谈场所等物质条件保障。

4.激发内在活力,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一是加强党派领导班子建设。着重提高党派班子成员思想理论水平,激励他们继承老一辈民主党派领导人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高深风范。加强他们的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岗位工作能力、党派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真正成为所在党派的旗帜性人物。放开视野为党派领导班子物色推荐人才,保障党派后继有人、持续发展。

二是加强参政议政专门队伍建设。建立党派内部参政议政工作机构,选派数量充足、能力适应、充满激情的党派成员专职承担参政议政工作,给予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质条件保障。做好参政议政专门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使他们真正成为党派参政议政的中坚力量。

三是加强党派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发展质量,严把组织入口关,拒绝动机不纯、道德缺失的人进入党派组织。强化纪律约束,规范党派政治生活,探索建立不合格成员退出机制,维护党派进步形象。定期开展组织活动,通过支部学习、提案交流、社会服务、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增强对党派成员的凝聚力,为参政议政提供基础保证。

四是发挥好五类党派成员的参政议政作用。第一,发挥好党派领导人的参政议政作用,促进他们加快实现从专家学者到社会活动家的转变。第二,发挥好在政府任职成员的参政议政作用,促进他们在实职工作中思考问题,多提参政议政意见。第三,发挥好党派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促进他们代表党派提出提案、建议。第四,发挥好党派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促进他们既代表选民发声,也代表党派发声。第五,发挥好基层党派成员的参政议政作用,促进他们通过反映社情民意的形式参政议政。

5.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参政议政环境

一是把参政议政工作纳入决策程序。中共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参政议政于决策之前和决策的过程中,把听取民主党派意见作为必要环节纳入决策程序。在决策前提供可行性研究意见或吸纳相关人士参入,在决策后提供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

二是拓展党派参政议政渠道。重视用好现有的形式,包括政协例会、视察、调研、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参与行风评议等。积极探索新形式、新途径,如组织党派成员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把监督人和监督事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听政议政制度,中共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决策的制定、执行等情况,及时向党派成员介绍情况,听取意见,答复问题。

三是加大党派干部实职安排力度。在各级中共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组织、统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通过联合会办、联合部署、联合发文、联合物色推荐、联合研究上报、联合督促检查等方法和途径,推动民主党派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按政策推进党派干部的实职安排,增加民主党派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中担任实职的人数。

6.延伸工作手臂,积极运用网络载体

“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胡锦涛同志 2008 年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民主党派积极运用网络阵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创新网络应用。首先,充分运用互联网的特点和优势,尽快建立网络宣传阵地。在打造以内容发布为主的门户网站的基础上,着眼于搭建优质信息资源平台。内容上应以信息发布为主,但必须大幅减少官样文章和格式化报道的比例,多介绍一些社会热点和基层成员的工作、生活,以及历年的提案信息、技术规范等。其次,广泛调动社会网络力量,取长补短,凸显自身特色。在网站林立的今天,民主党派网站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方面都还相对薄弱。但其人才集中,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这对开展对外合作十分有利。再次,善于利用各种时机和方法,宣传网站和党派的政治主张,形成自己的特色。如在“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点关注、分析、评论民主党派的政治主张及其活动。此外,民主党派还可以会同各级政协建立网络参政的联系制度,主动联络和团结一批高端网民,通过网上、网下互动,提高网站和党派的知名度、美誉度。需要指出的是,在参政网络构建和推广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其评论和互动功能,这对提高网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来说非常重要,有利于民主党派在贴近民生中挖热点,在服务全局中聚焦点,在交汇民智中寻亮点,形成自己相对固定的网民群体。

二是建设网络文化。首先,明确民主党派的定位,牢记自身宗旨和性质,保持住优势和特色。目前各种思潮泛滥,受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等影响,个别党派成员对现有的道德信仰、政治信仰产生了动摇,对网上网下的参政议政缺乏动力。面对这种现状,党派成员更应秉承传统,担当起知识分子的道义与责任。其次,充分发扬网络民主,支持党派建立各种形式的网络言论平台,鼓励有关个人和组织构建网络社区,保障成员问政知情和监督的权利,从而使决策层与普通党派成员之间建立起互信、互动、互补的关系。还有,网络上“怀疑就是证据”、“观点就是信息”这种以讹传讹的现象比较普遍,民主党派有责任通过更深入的研究,通过建言立论,形成科学的、符合实际的观点,以更好地引导网民更加理性和正确地看待问题,从而形成更大范围内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

三是提高网络素养。信息化建设,离不开人才。民主党派人数少,属于精英型政党。但在信息时代,媒介素养不高、网络人才缺乏同样成为其参政议政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需要从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成员两个层面对民主党派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网络素养。各级中共党委,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民主党派中央应进一步加强对民主党派网络参政的鼓励引导,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搭建网络平台等方式,使运用网络成为党派成员的必备素质。基于民主党派成员构成特点和工作性质的要求,民主党派信息化队伍应该由专兼结合、多层次的人员组成。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专业人员,一个是全体成员。就专业人员而言,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加快在岗位设置、薪资待遇、招聘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实现党内外人才合理配置,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信息化党务建设人才队伍。就全体成员而言,广大党派成员必须与时俱进,更加关注网络、重视网络,努力学习网络知识,学会运用网络言语、网络工具与群众交流。特别是针对一些老干部、老成员理论水平高、操作水平差的现状,要从工作需求出发,从基础操作入手,激发他们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兴趣,逐步提高他们在生活、工作中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此外,还可以根据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情况,将民主党派成员分类培训,因材施教,以实现最优化的培训效果。当然,考虑到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的构成特点和工作环境,其人才队伍建设可以因地制宜,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灵活进行。

五、结语

民主党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既包括“参政能力”,也包括“议政能力”;既要求各民主党派在主体上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又要求中共党委和政府在工作中给予重视支持;既是各级民主党派领导人及其代表性人士的职责,也是全体民主党派成员的职责。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不仅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同时还要表达自身诉求,这就需要在实践上探索,在理论上深化。要把参政议政实践上升为参政议政理论,再以参政议政理论指导参政议政实践。由此,民主党派就能不断提高整体的参政议政能力,增强自身的政治感召力,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展示参政党的风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中凸显其政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