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大科室制”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孝感市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同时,将“大科室制”改革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有机结合,通过归并审批职能、规范机构设置、创新服务模式、严格服务管理,构建行政审批“大科室制”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一、统筹谋划,抓好顶层设计

(一)找准三类问题,明确改革方向。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梳理出影响孝感经济发展的三类突出问题,即:因职能交叉重合带来的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的问题,因多头管理带来的办事不便、责任不清的问题,因缺乏有效监管带来的权力寻租、作风拖沓的问题。针对这三类问题,市委、市政府确定以推行“大科室制”为抓手,通过在全市精简整合内设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把握四个层次,稳步推进改革。按照关键部门、职能部门、市直部门、全市范围四个层次,逐步推进“大科室制”改革。一是在关键部门试点推进。选择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3个关键部门作为试点,先行先试,探索经验。二是在职能部门强力推进。在试点单位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后,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在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9个部门强力推进“大科室制”改革工作。三是在市直部门深入推进。完成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大科室制改革后,在市直没有审批职能的41家单位进行“大科室制”改革,合并、精简、撤销了部分科室。四是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以云梦县为综合试点,并逐步在所辖县(市)区全面铺开,实现“大科室制”改革工作的全覆盖。

(三)围绕三项重点,落实改革任务。以完成理顺部门职责、整合内设机构、落实岗位职责三项改革任务为重点,明确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承担具体任务,严格坚持编制数、内设机构个数、科室领导职数只减不增的原则,把握关键时间节点,统筹谋划推进。

二、系统推进,释放综合效应

将“大科室制”改革与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释放“大科室制”改革的综合效应。

(一)与深化机构改革有机结合,实现管、办、监“三分离”。一是全面清权。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市直62个部门对15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初步清理各类行政权力3840余项。二是精简机构。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9个市直部门重新拟定“三定”方案,对职能相同、相近的科室进行了整合精简,并设立了行政审批科。三是归并职能。采取现场督办、发督办函、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各部门将各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归并到行政审批科集中办理,并以正式文件规定下来,做到管、办、监彻底分离。

(二)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实现人、岗、事“三相适”。一是全员竞争上岗。制定了《关于在市直单位大科室制改革中完善干部选拔配备工作的意见》、《市直单位大科室制改革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指导方案》等四个文件,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全体“起立”,全员竞争上岗,共有175人通过竞争上岗提拔重用为科级领导职务。二是适岗双向选择。对主任科员及以下的非领导职务,按照岗位需求与个人意愿实行双向选择,共有171人参加双向选择,其中主任科员81人,副主任科员51人,科办员39人。三是公开遴选择优。对于单位编制出现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职位,经组织部门批准,实行公开遴选。先后组织了6个批次的公开遴选,遴选优秀人才35名,面向全国招考和人才引进,共引进博士、硕士等各类优秀人才380余名。

(三)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实现项目、流程、服务“三优化”。一是简政放权。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即:凡是上级规定保留的一律不减少、必须取消的一律取消、下放的一律下放到位、转移变更的一律变更落实到位,对现有行政审批类、便民服务类、收费类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目前,全市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仅有215项。市委、市政府还将113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到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极大地激发了市直“三区”的发展活力。二是优化流程。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的“四减”原则,组织专班对现有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规范。对即办件,全面落实现场办结;对承诺件,科学精简环节,压缩办结时限。改革中,共减少审批环节20个,压缩审批时限34天,取消、降低收费项目3个。三是集中办理。全面落实审批科室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实现了39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明确行政审批科负责人为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充分授予直接审批权、预审处置权、审核会签权、人员调配权、收费执行权,对不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的一般性审批事项,由窗口负责人直接签署意见办结,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巩固提升,凸显改革成效

(一)机构实现精简,部门职责更明晰。进行改革的市直部门共减少内设科室56个,达到了精简机构的目的。改革中,进行了清权、确权和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有效解决了过去部分部门和科室职责不清、力量不足、监管不力的突出矛盾。

(二)行政审批实现集中,工作更高效。通过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完善窗口管理和考评制度,全面落实窗口授权,实行“一窗受理、内部运作、限时办结”,大大提高了审批速度。目前,市直39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均由行政审批科一个窗口对外。

(三)工作模式实现创新,群众办事更方便。改革后的行政审批科实行“集中式办公、窗口式服务”的工作模式,修订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AB角”等10余项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