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孝感小城镇建设调研与思考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小城镇联结城乡,是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也是服务“三农”的主要阵地。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对于吸引农村人口转移、缩小城乡差距、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了解我市小城镇建设现状,总结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好的做法,找准存在问题和困难,为下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分别到应城东马坊、孝昌丰山、小河、汉川马口、大悟宣化店、大新等地,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地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好的做法

孝感市地处湖北东北部,长江之北,汉水之东,毗邻武汉。目前,辖7个县市区,118个乡镇(场、街道办事处),2942个村,国土面积8910平方公里,人口526.94万,其中,城镇人口239.89万,乡村人口243.42万,城镇化率49.6%。2012年,全市村镇建设投资23.2亿元,小城镇建成区道路总长度1391.61公里,总面积878.34万平方米;供水管道954.50公里,排水管道704.73公里,水厂71座,年供水量5473.05万立方米;绿化覆盖总面积2344.98公顷,绿地面积431.10公顷。

(一)科学编制规划,明确城镇发展方向。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超前谋划,科学、适用、前瞻地编制全域规划,并及时修编完善专项规划,打通规划与县市区总规衔接。马口镇始终坚持规划领先,坚持以新型城市建设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镇级小城市发展要求,整合原有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总体规划;肖港镇按照全域规划要求对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编制核心片区和重要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汤池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修编完成总体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同时,重点编制修订了近期建设性地段道路、绿化、电力、电信、亮化、给排水等详规,详规覆盖率达到100%;三汊镇突出宜居滨水特色,按照“中等卫星城镇的目标定位总体规划,镇区规划面积由3.5平方公里扩展至7.1平方公里,形成“一带双心三片区”的规划结构,呈现“带状集聚、块状分布”的空间布局;隔蒲潭镇将城乡统筹思路在规划中加以体现,按照“科学规划、立足实际、适度超前、突出特色”原则,修订完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社会服务延伸。各地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六张网”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六张网”延伸覆盖,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升承载能力。丰山镇是一个仅有2.9万人口、经济基础薄弱的山区小镇,通过整合项目资金、盘活机械厂和电影院等存量资产、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途径,筹资近1000万,将镇区道路全部刷黑;周巷、邹岗和小河镇区主要道路基本刷黑,市场进行了新改扩建,孝昌县的小城镇建设初步形成了比学赶超热潮。沉湖镇依托福星科技自筹资金2600万元,建起了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大悟县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500万元,在大新镇征地90亩建设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该处理场每天可处理大新、东新和三里3个镇的生活垃圾50至60吨,可连续使用20年,是全省唯一的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隔蒲潭镇引资开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基站、中石化加油站、互联网站、液化气供应站。肖港镇按照创建市级文明卫生城镇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创建长效机制。东山头树立宜居宜业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消防站、群众活动中心、阅览室、集贸市场、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休闲服务设施建设,做到生态宜居与生产发展共同推进。

(三)大力发展乡镇经济,构筑城镇产业支撑。各地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乡镇经济,支撑小城镇建设发展。马口镇以全国强镇扩权试点为契机,按照新型现代小城市发展要求,以城市建设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产城融合,促进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速增容、提质增效,2012年工业产值达124.7亿元,占地区总产值146.36亿元的85.2%,创造工业强镇的 “马口模式”;肖港镇围绕万亩农业示范区,整合各类资金近亿元,加强小香葱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近3万亩以小香葱为主的精细种植板块,引进世界500强正大种猪场,中粮集团和蔬菜脱水项目也分别落户该镇,他们还利用八汊港旅游资源建成了双4A级景区——天紫湖生态度假区,打造都市农业富镇的“肖港模式”。汤池镇抓住融入武汉城市圈的大好机遇,唱响“华中第一汤”温泉品牌,加快镇区、温泉风情园、休闲度假园、农业观光园“一区三园”建设,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集镇管理,形成旅游业活镇的“汤池模式”。应城市郎君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华能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第一期投资27.6亿元(总投资55亿元),建成投产后可增加税收过亿元,将在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主面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成为该镇建设发展的新引擎,形成招商引资促镇的“郎君模式”。

(四)大力开展改革创新,构建城镇发展新路子。各地三情结合,不断开展各领域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城镇发展思路和模式。西河镇在没有工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的情况下,大胆创新,引进市场主体,突破资金瓶颈,举全镇之力建设城镇新社区。2007年10月引进湖北立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1.6亿元启动新景园建设,将西河村的5个自然湾(仅60户300人常住人口,是名副其实的“空壳村”)整体搬迁并点,腾出宅基地260亩,置换200亩复垦。为了让老百姓住得起、留得下、发展得好,西河又进行了新的探索,即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激活二、三产业,寻觅强镇富民之路,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创新城镇建设路子,形成“西河模式”。 沉湖镇以福星集团为龙头,集聚工业企业300多家,形成五大支柱产业(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生物科技、机械加工、颜料化工),促进城镇建设飞速发展;福星集团开全国先河,托管周边3个村,投入5亿多元以企带村,在原来不属镇区的福星村建起一座新城,形成以企兴镇、镇企双赢的“福星模式”。应城市四里棚办事处刘杨村紧邻新都公司,群众生活环境较差,迫切希望改善环境,同时新都化工实施项目扩能,600米以内居民必须搬迁,涉及搬迁户795户,总人口2900多人,搬迁面积15万多平方米,他们通过运用新农村建设、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及市场化办法,破解拆迁安置难题,开创了政企共担社区建设的“刘杨模式”。东山头把握位于孝感、武汉桥头堡的优势,确立产城一体化发展思路,做到产业新城和功能新区“两轮驱动”,主动承接大武汉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园区经济,促进小城镇建设发展,形成园区带动型小城镇建设模式。

二、小城镇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小城镇建设已逐步走上正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规模持续扩大,功能逐步配套完善,吸引力和辐射力日益增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城区、轻乡镇现象普遍。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要求的各项支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应城市是唯一制定支持小城镇建设具体政策的县市区,但是2012年执行多年的城镇奖励资金和小城镇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也被取消。另外,乡镇负责人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维稳、跑项目、抓招商和完成财税收入任务上,小城镇建设相对放在较后的位置。

(二)管理主体缺位,规划执行不严。除孝南、孝昌和云梦外,其他县市的小城镇建设管理机构都是“以钱养事”的中介组织,没有执法权限;成立了规划城建办(所)的也存在人员偏少情况,导致城镇规划执行不严,未批先建、随意建设、不按规划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现行镇财县管、税收分成的财政体制,使小城镇财政收入仅够保持日常运转,无力投入建设;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建设配套费由县级财政代收代管,返还比例较低;大部分乡镇要素优势不突出,难以吸引大量民间资本进入;绝大多数小城镇建设没有形成市场化工作机制,建设模式过于单一,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四)产业支撑不强,发展动力不足。我市小城镇工业化水平普遍较低,非农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许多小城镇缺乏乡镇企业,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乡镇工业,即使有入镇企业,也因规模小、数量少,不能形成经济带动作用。

(五)政策不活,体制机制不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合理,建设预留地指标不灵活,如马口镇已超额用完8年土地指标,而大别山区一些乡镇土地指标用不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导致进城农民不能享受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配套扶植政策有限,重点小城镇权责不匹配,主管部门职能向小城镇延伸不够,如马口镇被确定为省级改革试点镇,却没有配套政策和资金投入。

(六)资源要素逐步紧缺,发展后劲不足。水资源紧缺,成为小城镇发展瓶颈,如水已成为东马坊第一制约因素;用地指标紧张,导致城镇发展空间爱限,如马口镇因无用地指标,导致许多项目无法落户;污染严重,城镇形象严重受损,垃圾围城、空气质量差等严重影响招商引资。

三、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小城镇建设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支撑。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一方面要做好基础工作,即搞好规划建设管理;另一方面要解决好最切实的户籍、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即如何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一)坚持科学规划,打牢城镇发展基础。抓好小城镇规划编制实施,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控制作用。一是创新规划理念。坚持全域规划理念,用城市化理念和标准来规划小城镇,做到“四规合一”,即产业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及农村社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规划等一并规划,一并实施。二是突出规划特色。按照区位特点和发展需求,充分挖掘各地历史文化内涵和生态优势,制定既具有时代气息,又体现地方特色的详细规划。三是强化规划管理。完善规划执行体系,坚决做到不搞没有规划的建设,不建没有规划的工程,不随意更改规划;严格查处并坚决纠正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保证规划刚性约束。

(二)完善公共服务,强化社会保障。将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重点向城镇倾斜,增加城镇吸引力。一是建立平等就业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一城乡劳动者的服务内容和就业登记,实行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培训机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提供创业优惠政策。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民个人、农村集体、政府三方负担的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格局,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实行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城乡全覆盖,同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农村医疗保障与城镇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形成城乡互通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包括进城农民在内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失业补偿。三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向农民敞开,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配售对象范围,缓解城镇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四是创新失地农民保障制度。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办法,即明确从征地土地收益中留出一点,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筹措失地农民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机制资金,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进城失地农民进行农转非,让他们成为城镇居民,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对进城失地又下岗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联系相关企业,优先招录安排失地农民,最大限度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思路,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小城镇建设投资体系。着力抓好激活民间投资、争取银行贷款、争取政策性投资、加强招商引资、扩大直接融资、注重海外融资、采用BT、BOT等方式融资、争取中省企业投资、经营城镇和土地融资、利用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等“十大投融资办法”的落实,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公交、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向周边乡镇和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小城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贴息;加大由县级代收的小城镇范围内各类税费收入返还比例,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扩大优惠政策,对小城镇建设中涉及市权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二是大胆尝试经营城镇道路。尝试在小城镇设立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最大限度利用城镇经济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通过盘活废旧资产、置换存量资产、出让公共设施经营权、给定特定优惠政策等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城镇建设,走市场化的经营城镇道路。三是大胆整合各项资金。积极争取小城镇污水、垃圾、道路、排水、绿化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贷款,整合发改、农业、水利、交通、城建、环保、商务等部门项目资金,进行统一捆绑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四是抢抓城镇发展机遇。抢抓房地产开发向小城镇延伸的大好机遇,制定小城镇房地产开发支持政策,减免相关规费,降低开发成本,增强小城镇自身发展能力。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城镇发展活力。大力实施系统的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改革,从顶层设计上为小城镇建设发展创造新活力。一是创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建立完善责权对等的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依法放权,权责统一,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扩大镇级管理处理权限。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和农民产权资本化、价值化的实现途径,在切实确权颁证的基础上,鼓励集体产权资本化的探索,积极发展股份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三是创新户籍管理机制。打破现行的二元体制,尽快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保障进城农民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四是创新土地制度。用足用活用好“七大土地增容措施”,即:争取用地指标;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根据项目需求分类分期供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闲置土地、迁村腾地、复垦土地;发展“飞地经济”、建设“园中园”。

(五)狠抓典型示范,探索城镇建设模式。面对小城镇数量大、类型多、参差不齐的现状,可抓好典型示范,选准突破口,实行分类指导,抓点带面,重点突破,让小城镇建有标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县为单位,从不同类型中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小城镇,采取“政府引导、市县主体、市场运作”方式,集中支持,重点投入,逐年打造一批发展领先、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保障一体、宜居宜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小城镇。将鄂城[2011]1号文件确定的17个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作为示范,通过示范小城镇建设,探索不同类型小城镇的有效发展路径和建设模式,同时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和资金放大效应,形成“赶、学、比、超”的建设热潮,逐步提高小城镇建设发展整体水平。在试点示范小城镇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整合乡镇,区域统筹,一体发展。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将示范小城镇周边镇村进行适当整合,扩大示范小城镇用地范围,便于扩张小城镇发展空间和产业。二是放财活权,上下联动,促进发展。财力下移,设定小城镇发展基金或城镇化奖励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综合倾斜,乡镇工商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土地收益全额返还,对示范小城镇用地指标实行计划单列或全市调剂;适度放权,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执法权、审批权适度下放,逐步还权于乡镇;全力支持,通过挂职、定期服务等方式,将上级部门懂规划、懂项目包装、懂经营城镇、懂新型产业发展的人才下放到小城镇,或设定专门科室服务示范镇,或成立单独部门,集中支持政策,整合交通、建设、发改、农业、水利、环保、科技、财政等部门资源,形成专门服务机构,打造专门服务平台。三是解放思想,提升素质,领导发展。加大培训,引导示范小城镇干部将工作重点从乡镇和农业工作转向城市工作;调动示范小城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按年龄结构和工作经历合理分工;扩大从非公企业、村干部等社会群体中选配乡镇干部数量,更好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发展。

(六)完善社会管理,加强新社区建设。在大力抓好城市新社区建设的同时,按照“政府主导、以人为本,政策引领、规划先行,产业支撑、项目驱动,提升功能、彰显特色,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要求,加大城镇新社区、农村新社区建设力度。各地应根据自身经济社会条件特点,合理选择社区建设模式,因地制宜地规划好社区规模、配套设施、服务功能等要素,大力推进三个“1+X”建设,充分发挥新社区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教育、社会安全等功能。一是明确社区建设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城镇新社区、农村新社区建设方案,明确基本原则、基本标准、基本内容,细化建设总标准、配套产业、就业项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并切实加强督办检查,确保新社区建设有章可循。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各地根据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区位特点,按照企业参与型、旅游带动型、搬迁安置型、政策扶持型、农业集聚型等不同类型,探索不同建设方式。三是抓好样板建设。选择一批典型地区作为载体,建成新社区样板,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加快推进全市新型社区建设。对于样板社区,要严格遵循“三先三后”原则,先地下后地上,先还建后开发,先建设服务平台后建房,增强新社区吸引力;要切实加强“1+X”平台和组织建设,真正实现网格化管理和物业管理全覆盖。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规划选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人流物流信息流流向和群众习惯;资金筹措、使用让群众参与;住房分配方案经群众充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