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问题调查

市水利局

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已经上升成为了关系民生的重要事业。2005年以来,我市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让一大批饮水不安全人口喝上了安全便利的优质水。但工程建后如何加强使用和管护,确保供水有保障,水质久安全,农民用得起,工程长受益,已经成为不可回避,急需深入探索的问题。因此,在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我们就此问题专门作了一些调查研究。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

1.已建饮水工程概况

2012年底,全市共完成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9.24亿元,建成各种规模的供水工程共414处,受益人数201.19万人,其中万人千吨以上规模水厂64处,受益人数105万人。这些新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为改善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至目前,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74.4%。

2.工程建后管护做法

饮水工程建成后,一般都随即投入了运营。在这些年的实践中,各地对工程建后管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的思路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是多数地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了产权移交。明晰了工程所有权,界定了责任主体。

二是普遍采取合作、承包、租赁、买断经营权等方式,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主体。健全完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确保人民群众饮安全水,用放心水。

三是部分县市及有些乡镇,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管理服务机构,保证管理人员技术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例如孝南区已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饮水安全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7人,全额纳入财政供养,孝昌、汉川、应城等县市也在积极筹划成立县级专管机构。

四是全面实行“两部制”水价,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合理确定水价,既要保证水厂良性运行,又要让农民能够承受。同时加强水费的收取和管理,公开水费收支状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探索建立用水户参与制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长期受益,必须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工程建设前,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科学合理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广泛宣传农民筹资负担、水价标准等群众最关心的政策问题,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工程建成后,及时成立用水户协会,协调供水管理单位和用水户关系,让群众用明白水、交放心钱,主动关心和参与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六是加强水质检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从水源水到管网末梢水,建立完整监测和监督管理体系。市水利局分别与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及监督管理的意见。孝昌县根据这些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由县卫生局、水务局联合行文制定了《孝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方案》,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局负责,将全县规模以上水厂出厂水、末梢水按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定期进行取样检测。

七是部分地方提取了维修基金。

3.主要管理模式

目前已建成的414处水厂的管理体制主要有专管机构、集体管理、公司经营、个人承包等几种形式。

一是专管机构管理。云梦县城关自来水公司、孝昌县自来水公司对本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进行管理。应城市部分乡镇如长江镇,市高新区,专门成立供水服务公司,管理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经营。

二是引进BOT模式管理。例如汉川市回龙镇采取“BOT”模式,将水厂的建设与经营权捆绑给了湖北银洲建筑工程公司,由该公司先期投入资金300万元实施项目建设,后期按实际投入的资金量入股经营。由于产权明析,权责分明,该工程运转自如。不但群众满意,而且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是通过拍卖,由个人或合伙公司获得水厂经营权管理。例如孝昌县夏庙供水有限公司与小河镇政府签订承包合同,出资20万元风险抵押金买断50年经营权。

四是依托水利站、成立用水者协会管理。其中大悟县依托现有水库管理处,针对水源从水库取水的工程设立运行管理机构,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对水厂进行日常管理,取得很好的效果。

五是集体和个人承包或指定村干部、村里“明白人”管理。主要为“十一五”初期建立的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存在的问题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一些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深入改革探索。

一是经过多年运行,有的水厂疏于管理,供水水质下降,低于设计标准。二是部分供水单位入不敷出,艰难运行。农村部分群众卫生知识缺乏,饮水安全意识不强,或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而惜钱,不愿出资改水,仍然使用自备水井或传统的方式取水,不仅水质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使建成的工程不能充分发挥效益,运行相对成本增加。据调查,近年来新建的饮水安全工程,管网入户率平均还不到70%,人均用水量不足设计标准的50%,部分规模不大的供水工程运行经费出现严重困难,不按规定添加消毒药剂,出厂水质不达标,长效运行的目标难以实现。三是有的地方政府把饮水安全工程完全视为企业,该作为不作为,任由所谓市场化运作。造成供水单位不能按纯粹的企业一样去逐利,也得不到财政公益性支持。四是保护饮水安全设施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农村群众爱护供水设施的意识不强,破坏和损毁供水设施,甚至挖管灌田时有发生,但缺乏有效惩戒措施。发生人为损坏供水管网的行为,要么找不到责任主体,要么没有硬措施处理,给水厂和受益户造成很大损失。五是水费收取和管网维护困难。目前农村外出人员较多,上门收水费重复登门率高,增加了管理人员工作量。同时管网管理难度大,漏损严重。供水线路长,管理人员少,管网维护工作量大,目前管网漏损率在30%~40%左右。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较严峻的局面,一是安全饮水水质差,出现饮水不安全;二是供水单位经济窘迫,难以为继,被迫停产;三是再过几年,设备老化,无钱维修改造。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饮水安全管理体制设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对建后管护研究探索不够。

一是管护体制存在缺陷。2004年以来,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市县两级政府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确定了专班和人员,有的县市还安排了工作经费。但这个机构都是临时性的,没有编制,没有确定建后管护的职责。市饮水办由农水科两名工作人员兼职,一无机构编制,二无专职人员,三无工作经费。市县两级饮水办的人员普遍存在临时的思想,只重建,不重管,这样导致工程一建成,就交给经营管理单位了事。

二是供水单位的性质不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是特许经营,产品类同食品,惠及民生,涉及健康。其管理单位应该定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共财政应适当负担。实际中,各级政府没有这样对待。绝大多数都是让供水单位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殊不知,农村供水有它的特殊性。与城镇供水比较,管线长,漏损率高;用水户承受力小,而且“惜钱”,有好水不用;农民素质较低,破坏工程,放水灌田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饮水安全工程产权不明确。这些年来因为省委、省政府要把三个五年的事用二个五年甚至更少时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很重,没有研究产权界定和移交的工夫。截至目前止,“十一五”期间完成的工程还有一些没有验收。基本上工程一建成就投产运行,或承包或租赁或代管,方式多样,但普遍产权不明,带来责任不清。供水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少的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管设备好坏,也不管水质合格与否。

四是各部门职责不清。饮水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事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管理的主体,承担着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职责,但在水质监测、水源地保护等具体工作中,缺乏相应的行政措施和手段,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卫生部门,应该依法实施卫生许可,加强水质监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供水水源地的保护,但没有普遍开展起来;税务、物价、土地等部门要进行政策优惠,有的没有很好落实。有的乡镇与水利部门争项目建设法人,对项目建设不帮助,对建后管护没有积极研究,没有把供水作为加强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基础和长远战略来抓。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成立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各级水利部门按照行业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机构,改临时为常设机构。市级水利部门增设农村饮水科或饮水安全办公室,县级水利部门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核定编制,明确职责,落实经费,充实人员。由单一的项目建设管理职能向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的行业综合管理职能转变,同时更加突出工程建后管理工作职责,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二是明确界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为准公益性事业,纳入政府管理的重要民生事业,公共财政给予一定扶持。相较于城市供水事业而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更复杂,漏损更严重,人均用水量更少,经济效益更差,市场化程度更低,部分水厂已经出现运行经费困难,供水水质不达标的严重问题。无论供水管理单位性质如何,这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该属于准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当给予公共财政政策支持,适当补助供水工程大修或运行经费,逐步建立工程维修、大修基金制度,保证经费来源可靠,确保工程长久运行。

三是进一步明晰供水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主体,签订资产移交或托管协议,明确资产管理主体,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四是加强水价管理。水价高低和水费收取率多少,直接决定供水单位经济运行好坏。要根据运行成本和群众承受力,合理确定水价,同时深入研究水费征收办法,提高水费收取率。可以借鉴电力、通信的做法,预存水费,减少水费收取的人工成本。

五是进一步落实“一延二建三改”的建设模式,充分利用现有水厂供水规模,扩大用水户。对原有小型水厂,要逐步通过同并网,联合运行,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供水质量。新建水厂,要做好规划,规模建设。

六是依法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破坏供水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支管网,可以根据受益范围,分段确定管理责任户责任人,确定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发生破坏供水设施行为的,由水厂给予适当水费优惠,增强群众参与管理意识。

七是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目前水厂很多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只掌握了基本的操作规程,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强,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厂人员的科学培训和技术指导,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确保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