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概况】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较快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进,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加大。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9432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8893件,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41家,办理各类案件8227件,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67件,为孝感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制宣传】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着力抓好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及农民工的普法教育,特别是注重加强农民工、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利用春节前后集中返乡外出时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共编印发放实用法律手册10万份,设置咨询点12处,咨询群众近4万人次。二是不断创新普法的方法和形式。在普法的方法上,加强对全市“五五”普法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7月,市普法办制定了《全市“五五”普法试点工作标准》。《标准》共分地方、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六类,从组织领导、普法学习、依法治理、基础工作和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对试点单位提出了明确、具体、便于操作的工作要求。在普法形式上,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方式,将常用法律法规编成三句半、顺口溜,发放法制宣传口杯,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文艺演出,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感染力。三是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加大。全市共确定1个省级试点、1个县级试点、26个机关试点、16个企业试点、20个学校试点、14个乡镇试点,16个社区试点。按照“分层实施,逐级培训”的原则,共组织普法骨干培训班42期,培训骨干6000多人次。组建普法讲师团8支,聘请资深法律工作者218名,招募法律志愿者1324人,共发行“五五”普法干部读本4万余册。为了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11月,组织召开了全市“法律六进”座谈会,7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市“四大家”领导参会,常务副市长刘志田作了重要讲话。“12·4”法制宣传日,市普法领导小组在人民广场举行了法律志愿者授旗仪式,组织市直机关开展法律宣传咨询,社会反响很好。省电视台、省电台当天分别作了报道。  

【人民调解】市“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司法所工作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专项列支;根据实际需要,对村(居)及以下调解人员的日常工作,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对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的纠纷,每件给予50-150元的补贴。元月11日,在孝南区召开了全市范围的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志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利军等市领导出席了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孝南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归纳了“五法并举”化解纠纷办法、新华街文昌阁社区“四个三”的民调机制。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随后,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李亚隆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志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聂利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元清、市政协副主席刘萍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组成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第二季度迅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年”和“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五是推广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在总结、推广孝南区“五法并举”化解纠纷办法、新华街文昌阁社区“四个三”的民调机制、孝昌人民调解工作“五级调解模式”和安陆市烟店司法所“五绑一创”的基础上,汉川市积极探索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合调处机制,整合资源,将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与基层司法所合署办公,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全市已建调委会3589个,其中村(居)调委会3050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3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04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40个,其他调委会61个。共有调解员13564名。调解纠纷9432件,调解成功9126件,履行调解协议8994件。调解公民与公民之间纠纷7711件,调解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1721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61件8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发为刑事案件67件172人。  

【司法所建设】按照国债资金项目建设五年规划要求,全市共有95个基层司法所列入了国债资金项目建设。已争取70个司法所国债资金450万元,另有25个司法所列入08、09年规划。建立了司法所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工作方案,实行“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责任制,市局建立健全了司法所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乡镇。各县、市、区也普遍建立健全了司法所联系点制度,实行了班子成员包所责任制,做到了责任明确。开展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练兵活动。已建好的司法所,按照“六化”要求,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建立了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全面增强了司法所的功能,提升了司法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3月至12月,全市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验。全市基层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23件,宣讲法律346场次,受教育10多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217条,基层政府采纳建议180条,制定规范性文件157件,制定村规民约42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76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05件,制止群体性械斗63件。  

【劳动教养】市劳教所积极践行劳教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创办劳教特色,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场所改造秩序持续稳定。健全和完善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风险奖惩挂钩制度、警察值班制度、直接管理制度、会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动态分析制度、劳教信息员制度、包夹监控措施和护卫组织等,实现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在实践中改进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稳步推行三种管理模式,矫治质量不断提高。对劳教人员严格按照三种管理模式中规定的适用对象及条件、管理处遇、管理模式的考核评定程序进行操作,根据三种管理模式的不同对象规定并逐步落实相应的生活、学习、娱乐、休息等处遇,既促进了管理教育水平的提高,又进一步提高劳教人员改造的积极性。  

【法律服务】广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开展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活动,在促进法律正确实施、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8893件,同比增长3.1%,其中国内民事公证4300件,国内经济公证3298件,涉外公证1060件,涉台、港、澳公证235件;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41家,办理各类案件8227件,同比增长3.2%,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559件,民事、经济诉讼代理4216件,行政诉讼代理7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3380件。2007年,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证)数同比增长3.2%。政府律师顾问团工作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09家,全市参与涉法信访接待的律师480人次,接待信访群众1800余批次,为信访群众义务解答涉法问题2100余件。  

【法律援助】健全和完善了法律援助机构。孝感市一直没有单独的法援机构,年初,市局再次向市政府写出报告,市编委专门研究解决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问题,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单设,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各县市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市所有乡镇依托司法所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市司法局将7间门面收回,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用房。市政府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行。建立了“12348”法律咨询工作平台,为全市群众昼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市“两办”于9月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将700件法律援助案件、70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的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单位,逐一签订目标责任状。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07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67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6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05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9833件。  

【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四最”要求,认真组织司法考试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打印准考证的要求,配置了新的报名设备,安装调试新报名管理软件,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没有发生失泄密和违规行为。

孝感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

局    长  刘宗祥  

副 局 长  刘仁甫  冀文侠  

          徐  平  饶金洲  

纪检组长  刘赵霞  

(李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