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概况】2012年,全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推行回应型司法模式,深入探索法院管理新体系,能动服务经济社会新跨越,扎实推进审判质效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852件,判处罪犯2319人。坚持当严则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236人,重刑率达10.2%。坚持当宽则宽,依法对316名轻罪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率达13.6%;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裁定减刑假释141人。在少年审判中引入心理评估和干预机制,两级法院15名少年审判法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将常见、多发的22种罪名纳入规范化量刑范围,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刑事案件13791615人,被确定为湖北省首批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

【扎实调节民事关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20006件(含司法确认案件9267件),涉案标的7.8亿元。高度重视农民权益保护,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承包合同、非法占用耕地等涉农案件1687件;高度重视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保护,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损害赔偿等案件4937件;高度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审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案件1422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件,市中级法院向省人大提出明确音乐著作权侵权案件赔偿标准的司法建议。不断深化诉调对接,召开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推进会,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实施办法,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规范运行,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9267件。

【依法处理行政争议】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338件。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50.5%,同比上升28.2个百分点;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审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56件,裁定准予执行555件,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与市临空经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局、工商局开展研讨,通过类案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努力实现胜诉权益】努力构建破解“执行难”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1869件,执结1846件,到位标的额达5.4亿元,基本实现有财产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案件依法退出的良性循环。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和解方式力促双赢;强化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推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交叉执行等做法,保证执行程序公开透明;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开展“人民法庭执行年”活动,出台《人民法庭执行工作规范》,得到省法院主要领导的高度赞扬。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采取更加灵活、主动、开放的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围绕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的省级战略出台25条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性工作意见;主动走访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提出强化行政审判服务功能、建立重大项目司法保障机制等意见;成立“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走进湖北工程学院、大禹电气等单位和企业,采取“巡诊”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被《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多次报道;构建操作有序、运行顺畅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发出司法建议38件,针对某玻璃制品厂反映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市安监局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防止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行审判白皮书制度,发布各类白皮书19份,从司法角度折射和反映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找准法院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与电视台联合制作《天平在线》法治节目26期,在各类媒体刊发普法宣传稿件1431篇;就涉及家庭亲情、社会公德的案件,编写“判后寄语”15份,对当事人和社会进行法制教育,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公共关系。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在一宫社区等5个社区设置“青少年法制宣传栏”,在文昌中学等3所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暨心理健康讲座6期,市中级法院少年庭被评为“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在市开发区桂桥社区设立“法官进社区联络点”,通过法律知识讲座、现场解答法律问题,为社区和谐稳定提供服务。

【深入推进便民利民】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和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两级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立案信访窗口“八统一”标准化建设,全省法院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在孝感召开,市中级法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八统一”标准化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设立巡回审判点32个,巡回审理案件2769件;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市中级法院成立全省首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为涉诉老年人提供快捷通畅的服务;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122万元,为5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向200多名生活困难的信访案件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执行案件权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0多万元。

【有效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学习型、研究型法院建设,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成立民商事暨行政审判、刑事审判、综合工作三大调研组,推出“法院素质建设指南”和“法院管理体系构建”等重大调研课题;学术调研实现历史性突破,在全省法院系统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位居第二名。加强教育培训,注重法官业务素养和思想品德的同步提升,举办“法官素质建设系列讲座”15期,培训法官1800多人次;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工程学院、市委党校等院校合作共建,实现高等院校与司法部门的互动和双赢。加强文化建设,制定法院“槐荫工程”五年规划,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开展“亲情寄语”、“征集孝感法院院歌”等活动,培养干警“孝感法院我的家”的大家庭观念。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接受党的领导,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党委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要情况。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办理两级人大交督办案件31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46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400多人次,为人大代表赠订《人民法院报》357份。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寄送工作资料,虚心接受政协委员的意见,12月,市中级法院在市政协常委会上报告了法院工作。落实司法监督员制度,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2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8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300余名普通群众在法院开放日参观两级法院、旁听庭审,全市10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执行、听证案件4083件,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257份。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院长                          李小菊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先平    胡晓萍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郭先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红元    王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