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冬天,中共孝感地委遵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贯彻“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生产”的基本路线,领导全区农民在反霸斗争和减租减息运动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简称土改运动。地委在孝感、黄陂等县开办一批土改试点——“实验土改村”,各县也开办了一些试点,摸索经验。

12月5日,地委召开全区土改动员大会,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简称“土改委”,各县也相应成立“土改委”,具体领导土地改革工作。全区包括试点在内,共出动5000余名经过认真培训的土改干部和工作队员,深入农村,引导农民开展土改运动。运动分6个步骤进行:一是宣传政策,了解情况。二是访贫问苦,成立贫雇农小组,发动群众,结合镇反运动,打倒恶霸,树立贫雇农优势,适时地吸收中农加入农民协会,整顿农协领导机构。三是划分阶级成分。以解放前3年的经济情况为依据,由各农户的户主自报田亩、劳动情况,是否受剥削或剥削他人,自议成分,再由群众公议,必要时还对地主进行“三查”:查发家史、查剥削、查破坏活动,划出应划的阶级成分。各户的成分议出后,张榜公布,三榜定案,上报区委批准。四是没收地主的土地、粮食、房屋、农具、耕畜,征收富农出租的土地。五是分配土地和财物等果实,并按当地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留给地主一份土地,让其自食其力。六是总结胜利,民主建政,选举乡政委员会。1952年冬天,全区16县2546个乡分三批完成土改。为圆满贯彻土改政策,地委从1951年冬天开始,抽调力量,对已经土改的乡,分三批进行易地复查。土改复查是土改运动的结束阶段,主要任务有三个:一是打倒尚未打倒的恶霸地主和不法地主;二是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如纠正错划的阶级成分、清查“黑田”、调整土改分配不公及分配尚未分配的果实;三是改善干群关系,进一步开展民主建政,整顿基层农协、青年团、妇联、民兵等组织,选举乡政委员会和正副乡长,正式建立乡政府,树立农村基层领导核心,发展农业生产。

孝感专区的土改运动历时两年有余,497万多农村人口先后投入这一伟大运动。通过激烈斗争,划出了全区农村阶级成分:地主和富农各占农村人口的4—5%,中农占35%左右,贫雇农占55%左右。273万多贫雇农和部分少地的中农无偿地获得近300万亩土地和大量的生产资料,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提高,达到了“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籍此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的基本目的,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也推动了镇反运动和抗美援朝运动的胜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