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1月,华北局向中央报告了河北省天津市刘青山、张子善的严重问题。中共中央于12月1日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遵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当即于中旬在地委、专署机关进行学习动员。地、专领导带头检查自身的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行为,做了诚恳的自我批评,并立即改正。

1952年1月初,地委和专署将运动转入反对贪污的斗争。从地、专机关907名干部职工中查出214人有贪污行为。其中县级干部6人,区级干部31人,一般干部167人,公杂人员10人。地委依据“坦白从宽、立功折罪、抗拒从严”的政策,对问题小且态度好者免予处分,对问题虽大但态度好者从轻处理,只对问题大且态度不好者采取开除或法办等严厉措施。情况上报省委,受到了肯定。运动随后转入反对官僚主义和开展增产节约环节。各县也遵照地委的安排,开展“三反”运动。这是一场反腐防变的运动。通过运动,教育了干部中的大多数,也挽救了一些犯错误的人,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纯洁了党员队伍和国家干部队伍,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对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反”运动中发现,党政机关中有人同社会上的不法资本家相勾结,侵吞国家资产。不法资本家不满足于用正常方式获得利润,力图用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非法手段,即用“五毒”手段获取高额利润。其中,有的“五毒”俱全,情况惊人。为了打击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中共中央于1952年1月发出指示,要求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本家和其他市民,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场大规模的“五反”斗争。

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遵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成立“五反”运动领导机构——孝感专署节约检查委员会,组织力量,以孝感县城关镇为重点开展“五反”运动。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通过自我交待,互相检举揭发,在全镇1468个工商户中发现有5个完全违法户,31个严重违法户,108个半违法户。依据“五反”政策,分别给予追赃退款和补税处理,并对个别问题严重且态度很坏者进行大会斗争和依法逮捕。运动于4月结束。其他各县重点城镇也开展了“五反”运动,分别在5月、6月结束。

“五反”运动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和实行民主改革的进程。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回击资产阶级反限制斗争而取得的一个重要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