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下放劳动与精简机构

1968年5月7日,按照毛泽东的“五七指示”,黑龙江省革委会在庆安县创办柳河“五七干校”,组织大批省直属机关干部下放干校劳动。毛泽东高度评价这一做法,指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九大之后,全国各地干部下放达到高潮。1970年5月,地区革委会遵照毛泽东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组织地直机关、事业单位400多名干部首批下放到汉川、孝感两县农村插队劳动。后又安排地直单位581名干部到地区东山头“五七干校”参加劳动。在地直机关的带动下,各县先后共组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601人下放农村劳动,1471人到县“五七干校”参加劳动。

大批干部(包括许多知识分子)下放到农村,或在地、县“五七干校”接受“再教育”,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他们虽然经受了劳动锻炼,增加了对农村的了解,但这些干部长期被排除在各项业务工作之外,也耽误了他们学习和工作的宝贵时光,给国家现代化建设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斗、批、改”阶段中,孝感还进行了精简机构工作。1972年9月,地委、地区革委会遵照毛泽东关于“革命的组织形式应该服从于革命斗争的需要”的指示,按照《省委、省革委会机关组织编制调整方案》的精神,对地委、地区革委会直属机构进行调整和精简。撤销地区革委会办事组、政治工作组、政法组。新组建地委地区革委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农青妇联合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文卫办公室、政法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和32个局(委)级单位。总编制910人(其中:行政830人、事业55人、企业25人)。总编制人数比“文化大革命”前减少30%。

机构设置基本与省对口。新组建4个局(院):公安局、劳动局、物资局、法院。更改名称5个:统战外事组改为统战外事办公室,基建局改为基建委员会,科技局改为科技委员会,燃化局改为燃化冶金局,工业局改为机械电子工业局。民卫分开,设民政局、卫生局。文教分开,设文化局、教育局。电信局、气象台、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地区革委会、军分区双重领导,以军分区为主。所设的办公室是地委、地区革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承办各部、委、室提交地委、地区革委会审定的事项。其他各部、委、室属于战线归口的办事机构。

1973年,地区机构改革后,各县也随之进行精简机构的工作,机构设置与地区基本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