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7月1日,云梦县作为全省第一批8个新农合试点县(市)之一,拉开了孝感市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序幕。2004年10月至2007年1月,汉川市、安陆市、孝南区、大悟县、孝昌县、应城市先后启动新农合工作。自此,孝感市提前一年实现覆盖全市的新农合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筹资机制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10年筹集标准为150元,其中农民个人年缴费30元,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按年人均60元补助,地方财政按年人均60元补助。二是补助比例和额度较高。按照《孝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一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医院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政策范围内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平均补助率达到60%。三是补助方式灵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就医费用,可直接补助。在市级(新农合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现场获得新农合补助。

孝感市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通过8年的不断巩固和完善,已收到三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党和政府对农民的优惠政策深入人心,广大农民逐步认识到新农合的优越性,农民群众从内心里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从2003年7月至2010年12月底,全市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8亿元,省级财政4.3亿元,县级财政1.4亿元,农民个人缴费基金2.9亿元。2011年全市参合率达到99.33%。二是农民患者得实惠。“有病看病有报销,无病防病保平安”。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群众原来“小病拖、大病扛,得了重病见阎王”的观念也逐步得到改变,农民的健康意识得到提高。从2003年7月—2010年12月底,全市共有参合农民1681万人次从门诊、住院、体检、慢性病补助、住院分娩补助、大病补助中得到了实惠。新农合补助医疗费用12.8亿元。三是医疗卫生事业得发展。实施新农合制度后,各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改造就医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有65%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75%的乡镇卫生院和50%的村卫生室得到了改造和扩建。既增强了医疗机构的活力,又为病人提供了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新农合为农民健康撑起了一片绿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