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历了从自发兴起转向制度化、蓬勃发展、健康运行和全面推进的阶段。文明城市、文明行业(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及志愿服务,成为党委政府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

1982—1984年,根据中央提出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要求,孝感地区将每年三月定为文明礼貌月,在全区城乡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先进、创五好”活动。 1983年10月,孝感地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思想教育,反对精神污染的决定》,在全地区开展 “四提倡四反对”宣传教育活动。

1985年2月,孝感地委下发《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建设的意见》,提出十条创建标准和规划措施,使孝感的精神文明创建开始走向制度化。1987年,在应山召开“双建”会议,推广军民共建经验;在汉川马口召开“两争一建”经验交流会,表彰命名孝感首批文明单位。年底召开文明城镇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推广地、县、乡三级命名、分级管理、检查验收、不搞终身制的创建工作经验。

1989年,孝感农村开展创建双文明户和城市开展“三优一树”(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树行业新风)活动。1990年,组织全区城乡开展“刹三风,树新风”和“扫黄、打非”大检查。1992年,孝感在全省率先开展以创十星级文明农户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评出十星级农户7.7万户。

1993年,孝感撤地建市,文明创建分步推进。成立以市委书记任主任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制定《孝感市民公约》,印发《孝感市民手册》。1995年,出台《孝感市文明单位暂行规定》,提出开展文明系统创建活动。1996年11月,孝感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孝感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促进文明创建在更广泛的领域开展。

2003年,文明创建向新的领域扩展,推出了文明社区和非公有经济组织文明创建项目。孝感、应城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云梦被评为省级文明县城。全市涌现出1个国家级文明单位(市供电局),10个省级最佳文明单位,60个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初,中央下发〔2004〕8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精神文明创建注入新内容。孝感市开展了以农村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教育管理为重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11月,省文明委在孝感召开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场会,推广了孝感农村留守儿童梯级包保责任制经验。此经验被中央文明办在全国推广。

2006年至2010年,全市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全省叫得响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孝感”建设。5年间,全市的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中央和省的肯定,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城市测评,建成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文明村镇2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4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村镇4个;实现了省级文明城市三连冠。建成115个省级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村镇,获省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奖3个,全省文明单位创新品牌7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创新案例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6个。 2009年,成功推荐湖北职院女干部谭之平为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个体彩票业主张建顺为诚实守信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9人为“中国好人”。2010年10月15日,由中央文明办主办、市文明办承办的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湖北孝感)现场交流活动、全国敬老爱老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和全国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同时在孝感成功举行。孝感市文明创建工作走向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