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概况】2010年,市民宗局抓住新一轮的机构改革机遇,加强了执法主体建设,全市民宗系统干部编制、人员、工作经费有了增加,办公条件有了进一步改善,县市区都解决了工作用车,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民宗系统的地位和作用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得到明显加强。在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鄂办发〔200924号),市和各县(市、区)都及时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机构,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理顺了孝感城区民宗工作职责缺位问题,建立和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贯彻中央和省民族文件精神】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意见》(民委发〔201013号)文件和省民宗委制定的创建方案出台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和民宗局联合转发了中央三部委的文件,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职责、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和县市区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上下联动一起抓的创建工作格局。

【少数民族家庭情况调查】2010年对全市现有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状况、人口情况、流出流入地等情况作了详细的调查,并将这些基本情况逐户逐人登记造册,建立了一整套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会议记录、来访记录、工作记录等台账资料。

【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0年,全市各级民宗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会议、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孝南区在孝感城区一宫社区主干道上绘制了200多米长的文化墙,开办了民族政策法规、民族风俗习惯等内容的宣传橱窗,向全社会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创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全市共有创建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3个,示范社区4个,示范经营户3个,均通过省民宗委检查验收。孝南区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中,坚持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少数民族居民活动小组为支撑、以社区居民小组民族工作联络员为基础,建立健全了覆盖整个城区,上下贯通、左右相连、反映灵敏的城市民族工作网络,使民族工作扎根到了基层,深入到了群众,受到省民宗委的充分肯定。

【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调查摸底】启动对全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基本掌握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人数、民族、行业分布情况。针对服务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改进办法和措施,变被动服务与管理为主动服务与管理,做到无事防有事,有事不怕事,依法处理事,坏事变好事。

【服务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20109月,接到省民宗委关于新疆维吾尔族人员将集中来湖北包括孝感等地卖哈蜜瓜的通知后,局主要负责人立即率人到市城管局、市工商局通报情况,研究应对措施,协商指定城区较好的位置给维吾尔族人员经营。改变了过去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因占道经营屡次与城管部门发生矛盾纠纷的状况,既维护了孝感城区的市场秩序,又方便了少数民族经营人员。在11月份省民宗委举办的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培训班上,孝南区民宗局作了典型发言,受到省民宗委的充分肯定。2010年,共妥善处理了20余起涉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矛盾纠纷。其中刑事案件1起,回汉医患纠纷2起,社会治安矛盾4起,城区改造城市管理矛盾3起,少数民族内部矛盾纠纷10起,维护了民族团结稳定。

【少数民族学生高考优录资格审查】按照关于少数民族高考优录的政策和要求,结合孝感的实际,研究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减化了工作手续,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认真做好少数民族考生优录资格审查工作。市和各县市民宗部门主动与组织、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联系,上门调查了解情况,查阅原始档案,做到既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又切实减轻少数民族考生家长和考生本人的负担,为全市56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高考优录手续。还积极争取省民宗委的支持,为一名考上大学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解决了5000元学费。

【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七运会和湖北省十三届全运会】根据省民宗委关于组团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七届运动会和湖北省十三届全运会(民族类)的部署和要求,市局组织17名运动员,2名教练员参加了省七届民运会武术、摔跤、押加、砣螺、蹴球等项目的比赛,获得银牌1枚,铜牌2枚,有2名运动员获得了道德风尚奖,市局获得组织奖。组织12名运动员,2名教练员参加了省十三届运动会民族类项目砣螺、蹴球等项目的比赛,砣螺获得女子团体第七名,蹴球获得女子团体第八名,有1名运动员获道德风尚奖。

【少数民族贫困户帮扶工作】一是免费培训少数民族下岗职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少数民族下岗职工培训纳入了“雨露计划”,免费培训少数民族无业待业人员20余人。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贫困户和宗教界人士扶贫慰问活动。全市统战、民宗机关干部连续三年坚持对口帮护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市民宗局与市政协和民政密切联系和协作,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慰问市直和孝感城区的少数民族贫困户,各县市区民宗局均组织开展了多次走访慰问活动,受到普遍好评。孝昌县在今年春节期间,对全县35户少数民族贫困户按每户500元进行帮扶,对236名回民按每人50元解决肉食补贴,帮助小悟、白沙、王店等乡镇的46户少数民族贫困户按每户500元解决春耕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补助,帮助32名少数民族群众办理低保,为少数民族贫困户办实事,产生良好效果。此外,还完成了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办理工作,妥善处理了回民肉食补贴问题。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分别给予回民每月10-20元不等的肉食补帖,解决了回民生活上的困难。

【民族宗教“双创”活动】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对2010年的“双创”活动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要求继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双创”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并把“双创”活动与省民宗委全年安排部署开展的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12月下旬,按照《湖北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评办法》的规定,评选出了43个达标场所和4个优秀场所,报省民宗委进行了表彰。汉川市仙女山天主教教堂被推荐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在创建“十佳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中,评选出了10个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和10个先进个人,受到了市综治委的表彰。

【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2010年,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上半年,召开了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了国家宗教局王作安局长在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省民宗委谭徽在主任、邓汉光副主任在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部署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各县市区都分别举办了宗教界人士学习《条例》培训班,增强了宗教界人士的政策法制观念,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省政协调查组来孝感市专题检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时给予充分肯定。

【做好天主教人士的思想工作】为配合做好天主教武汉教区主教祝圣前期工作,市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与天主教人士的交流和沟通,主动上门交心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帮助天主教人士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春节期间主动上门看望、慰问神父,并通过多种渠道为天主教教堂解决维修资金60余万元,促进了天主教界的稳定。

【积极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上半年,组织专班对全市天主教房产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向市政府提出了落实天主教房产政策的建议,并采取多种途径和办法加大了天主教房产政策的落实力度。在政协湖北省十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常委汪振仁提交了第600号“关于请求解决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解决孝感市基督教房产建议”的提案和第585号“关于请求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解决安陆市基督教会房产的建议”的提案,市局高度重视这一提案,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对《提案》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并请省民宗委领导出面,与提案人进行了面对面协商,在调查协商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落实基督教房产的建议,市政府用文件的形式向省政协作出了答复意见,受到省政协的肯定和提案人的好评。

【捐助青海地震灾区和实施帮扶活动】青海玉树发生“4·14”地震灾害后,全市民宗部门和宗教界人士纷纷组织开展捐款捐物活动,全市宗教界共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8万余元。62日“七·七”祭日期间,全市佛教界组织开展了宗教超度祈福活动。根据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关于启动宗教界“十村百户”帮扶工程的精神,云梦县民宗局在全县宗教界开展“三个一”的对口帮扶活动,即: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协助一个村发展经济、支援新农村建设;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帮助一个乡镇的社会福利院赡养孤寡老人,为需要帮助的人传递爱心;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对口帮扶附近的二十个农村特困户,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孝感市民族宗教局领导成员

局长孙中炎

副局长罗家旺

(邹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