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概况】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孝感”的目标,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突出重点,克服难点,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大好局面,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法制宣传】“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和普法方式,围绕重点普法对象,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和法治建设,使法制宣传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分解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了领导小组例会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制度。二是围绕重点普法对象,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三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和宣传方式。全市开展了“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云梦创办了“阿玲热线”,应城创作了“普法歌”,安陆创作了法制宣传漫画,孝昌创作了普法“三字经”以年画的形式发到千家万户,汉川制发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卡,孝南举办法制电影村村行活动,大悟编印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手册等等,这些创新的载体和方式,活跃了宣传形式,丰富了宣传内容,增强了宣传效果,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好评,特别是学法用法示范班子创建、“阿玲热线”受到了国家和省普法办的充分肯定,成为孝感市“五五”普法的新经验、新亮点。四是认真贯彻《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孝感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了法治孝感建设。五是认真开展了“五五”普法的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全市“五五”普法工作受到省验收组的好评。

【法律服务】全市广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开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主题活动,在促进法律正确实施、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司法局先后出台了《市司法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市司法局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的意见》、《市司法局服务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组织全市律师为经济建设特别是重大商贸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服务依法行政,为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市场主体担任法律顾问达915家。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参与法律援助接待、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调处工作形成长效机制。2010年,为服务市政府三年产业倍增计划,认真开展了为大企业提供法律直通车服务,全市共确定6家企业为首批提供法律服务直通车服务对象。在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律师、公证发挥着重要作用。2010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0648件,比上年增长6.8%。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0997件,比上年增长10.5%。司法鉴定管理不断加强,鉴定业务不断拓展,全市共有鉴定机构22家,97名鉴定人员,7家法医类鉴定机构全部通过了能力验证。

【人民调解】一是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巩固和健全了“五级”(县、乡、村、组、户)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推进了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全市已建立各类调委会3513个。二是扎实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20108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推进了“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普遍建立。各县市区的医疗纠纷、非正常死亡、交通事故等调解中心先后挂牌成立,市直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2010年立案受理91件,成功调处了84件重大矛盾纠纷。三是调解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员15934名。四是调解业务不断规范,全市上下按照“四落实”、“五有”、“六统一”的要求,规范调解组织形式、健全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质量不断提高。五是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积极参与构建并行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1X“大调解”工作格局,有孝感特色的“五字”调解模式不断完善和发展。

【司法所建设】全市上下克服困难,共同努力,实现了司法所建设新的突破。一是司法所机构普遍建立,管理体制全部理顺。全市现有121个乡镇、街道、农(林)场、开发区和管委会,已设司法所机构116个,建所率达96%。司法所人员进一步得到充实,平均每所1.55人。二是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市立项103个,争取国家投资603.2万元,地方配套300.4万元,已建成100个,所均面积220.3平方米。三是办公条件显著改善,规范化司法所不断增加。全市司法所共配备电脑58台,传真机32部,打印机38台,初步实现了通过信息平台报送业务信息;配备汽车7辆,摩托车28辆,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均统一了司法所内外标识、标牌,整理汇编了司法所建设档案。7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另还有20多个司法所拟申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四是工作机制日益完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市各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深化和完善“一所三中心”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务前沿工程”试点工作,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五是领导重视,司法所工作环境越来越好。司法所工作经费逐渐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20102月,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全市基层司法所长明确为副科级”,有力提升了司法所工作地位,为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法律援助】从2009年开始,市政府连续3年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力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快速发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为了把政府的实事项目办实办好,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工作网络、畅通申请渠道、建立农民工法援协作工作机制等举措,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10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9件,比上年增长9%,办理其它法律援助事项11380件,受援人数达12481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637万元。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2010年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54人,累计解除矫正352人,正在矫正602人,建有教育基地11个,公益劳动基地31个,就业基地8个,扶贫帮困382人次,落实奖惩措施3人次。2010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44人,帮教491人,安置507人,重新违法犯罪1人,重新违法犯罪率0.2%

【劳动教养】市劳教所全力落实“第一责任”、“首要标准”、“根本保证”,着力深化课堂化教学和“孝文化”特色教育,积极探索技能培训和社会帮教的新途径,取得明显效果,2010年被省劳教局授予“优秀劳动教养学校”。制定了不同类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风险奖惩挂钩制度、安全隐患分析排查制度,坚持严格、依法、文明管理,实现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2010年初,市编委正式批复市劳教所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增加了工作职能,市劳教所积极适应劳教工作转型需要,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的准备工作,申报征地40亩,造价为3800万元的强戒项目已获国家批复,征地和规划设计已经完成,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工程建设在有序进行。

【司法队伍建设】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政法机关的统一部署,先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作风能力建设、文明创建、行风评议、业务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律师公证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执法执业水平有新提高,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在2010年大范围的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中,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均取得较好名次,其中,孝南、云梦、孝昌在当地获得前三名,市司法局被命名为全市最佳文明单位。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为内容,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和律师党建工作。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和参与“行风热线”栏目,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大力加强典型培养和对外宣传工作,市局坚持每2年表彰一次“十佳律师”,每年表彰一批基层先进单位和个人,先后有陈建华、黄伟文2名同志荣记个人二等功,有20余人荣记三等功,下半年,成功举行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报告会,来自全市司法行政基层一线的9名同志作了先进事迹报告,云梦“阿玲热线”主持人饶利玲被评为2010年全市十大感动人物。

 

孝感市司法局领导成员

局长刘宗祥

副局长徐平张海宏   赵红芬  马登刚

纪检组长陈波

(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