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孝感市建市以来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强、扎实有效。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救助种类多样化;社会救助方式灵活,基本能够满足各种救助对象的需要;救助标准逐渐提高,能够解决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

农村低保。2003年,孝感市农村低保工作正式启动。救助标准为月人平10元,享受特困待遇的家庭,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可获得专项救助。2003年至2012年,救助人数逐年增加,资金支出逐年加大。2012年底,孝感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10.9万户、20.9万人,月人均补差71元。

2007年75日孝感城区农村低保首发式

城市低保。孝感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制度自199771日起实施。1998年,全市低保工作全面展开。到2012年底,城市低保对象4.69万户、10.2万人,月人均补差162元。2004年以前孝感城区市直的低保对象由市民政局直接管理,从200411日起,孝感城区的低保对象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由孝南区统一管理。

孝昌县小河镇农村福利院环境

五保户供养。20034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据统计,全市共有五保对象21095人,实行集中供养的7274人,分散供养的13821人。集中供养年人均生活标准1312元,分散供养年人均生活标准867元。截止2012年底,全市五保供养对象3.04万人,集中供养9958人,实现了100%的自愿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为1600元和2100元。

农村福利院建设。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的意见》,提出在全省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即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供养模式。2012年底,全市农村福利院147所,全市五保供养对象3.04万人,集中供养9958人,实现了100%的自愿集中供养。

2010年113日全省救助管理工作现场会暨第三届武汉城市圈救助管理协作会在孝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