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概况】孝感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劳动教养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法规教育科(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办公室)7个职能科室。另设孝感市公证处,为局直属公证机关。下设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为副县级单位。至2001年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职人数为314人,其中干部273人,占87%;党、团员213人,占6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60人,占51%。有公证人员35人,专职律师126人,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134人,基层法律工作者408人,调解人员32905人。

其主要职能有: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监督劳教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考试的报考、授予、撤销的审查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和武器装备;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1999~200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高举依法治国大旗,努力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上下功夫,在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上作文章,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上见成效,圆满完成了360万人的普法任务。全市7县、市、区,125个乡镇,2977个村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市网络体系。广泛深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仅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而且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蔚然成风。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推进。五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三五”普法期间,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城市被评为全国“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孝感市司法局局长彭国雄被评为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受到中央表彰;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3个单位,应城市市长聂元清等21名先进个人受到全省表彰;同时,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还表彰了全市46个先进集体和61个先进个人。各县、市、区也对本地“三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大力的表彰。

【律师工作】1999~2001年,根据司法部进一步深化律师改革的要求,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脱钩改制。律师事务所由单一的国资模式发展为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并存,国资所仍为事业单位,合作所、合伙所成为社会中介组织,其律师不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律师工作在深化改革中,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优化服务质量,日益赢得社会的赞誉和信赖。三年期间,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案件2154件,民事诉讼案件6606件,经济诉讼案件4771件,行政诉讼案件32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7766件,解答法律咨询问题4277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9189份。

【公证工作】孝感市共有8个公证处,分别直属于市司法局及7个县、市、区司法局。其中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有市直、孝南、汉川三个公证处。共有执业公证员35人,其中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有6人。全市公证机关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落实主任负责制,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公证业务在稳定中不断发展。1998年~2001年,全市公证机关共办理经济公证17864件,办理民事公证18248件,办理涉外及港、澳、台公证1687件,办理经济公证事项涉及金额81546.9万元,拒绝不合法或不够条件的公证事项185件,为公证对象提供司法建议91条。

【基层工作】基层工作主要包含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148”法律服务等业务。在人民调解方面,至2001年,全市已建人民调解组织5171个,其中,村民调委会3506个,居民调委会122个,企事业调委会1353个。分类统计,一类调委会3456个,二类调委会1477个,三类调委会198个,分别占67.6%、28.6%和3.8%,调解人员已达32905名。1999年~2001年,全市共调解各类纠纷59076件,调解成功56454件,成功率达95.6%。防止可能发生非正常死亡474件507人。防止民转刑案件579件875人,制止群众性械斗39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61件2652人。各县市区还大力开展创“四无”乡镇(街道)、村(居)活动,全市有55个乡镇实现了“四无”。全市125个乡、镇、场、街全部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形成了以司法所为主体、各方共同参与、集中接访、分工负责、配套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已调解民间纠纷2390件,调处成功2323件,调处群体性纠纷57件1231人(次)。基层法律服务:至2001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有116个,法律服务工作者有40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已占50%。在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基础上,还积极筹建司法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司法助理员任所长,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内设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有的逐步实行两所分离。1999年~2001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调解各类纠纷10464件,协办公证、办理见证34320件,,民事代理13839件,提供法律援助601件,代写法律文书15194份,解答法律咨询219381次,挽回经济损失15178.42万元。在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方面,市县两级已全部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逐渐向基层延伸,一些县市在乡镇建立了安置帮教站,一些乡镇在村(居)委会建立了安置帮教点。各地安置帮教机构不断拓宽安置渠道,妥善解决释解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作好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1999年~2001年,全市共有释解人员1417人,通过自我安置、对口安置、推荐安置、创办过渡性经济实体安置等途径,已安置1134人,安置率80%;已帮教释解人员1417人,帮教率为100%。在“148”法律服务方面,1998年,孝感市率先在全省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至2001年底,通过“148”专用电话接答各种法律咨询15889人次,接待群众来访9451人次。委托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组织承办各类法律事务6169件,其中提供上门服务11151次,提供法律援助622件。通过“148”掌握的信息,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和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疑难、突发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3640件,协调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来访案件176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92.2万元。“148”成为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为全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劳教工作】孝感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于1995年设立,为副县级单位,建有办公综合楼、劳教人员宿舍楼、劳教人员食堂和厂房,建筑总面积达6400余平方米。安装了可供800人饮用的自动供水系统和一台200千伏安的变压器,硬化了1800余平方米的水泥路面,安装了24门所内电话交换机,购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自1998年1月正式收教以来,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先后收容劳教人员760余名,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转化工作,使劳教人员转变了思想、矫正了恶习、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孝感市司法局领导名单

局    长  彭国雄

副 局 长  刘仁甫  冀文侠  徐  平

纪检组长  刘赵霞

(李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