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祠堂

祠堂也称宗祠,原是宗族祭祀祖先、讲族规、治违犯族规者的地方。新中国成立后,各地宗祠有的被拆除,有的作会议、办学等场地使用。20世纪到80年代,各地原有宗祠因年久失修等原因,加之历次政治运动波及,绝大多数损毁。到90年代后期,各地零星重修或翻修祠堂。但祠堂原有讲族规、惩治违反族规者功能消失。个别偏僻地方残存的祠堂,成为文物被保护起来。孝昌县小悟乡的杨氏祠堂、陈氏祠堂、胡氏祠堂等 3处祠堂均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