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安置就业

1952年,成立孝感地区就业委员会。一方面筹办国营工商企业,另一方面鼓励私营工商企业扩大经营范围,以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就业。到 1954年,全区先后安置就业者222 300多人。其中,政府安置就业的26 350人。据统计,1949-1957年,全区城镇就业人员增长 7.9倍,全民和集体单位职工人数达到76 932人。1960-1962年,孝感地区精简下放职工22 721人。1964年,经劳动部门审核批准,全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共招收城镇社会青年5450人,占全区城镇无业青年的81.82%

1966-1977年,劳动管理计划服从就业需要,同时实行城乡劳动人口对流政策。一方面,组织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另一方面,从农村中选拔一批青年进厂、进店、进校,担任贫下中农宣传队队员或亦工亦农职工。1972年,充实到全区财贸系统的贫下中农宣传队队员 11 080人,先后转为国营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孝感地区城镇居民就业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到 1988年,10年共安置就业人员 14.65万人。在劳动制度方面,这一时期恢复计划管理制度,同时进行一系列改革。1978-1987年,实行国家干部和职工退休、退职可由子女顶替的制度。孝感地区共招收顶替就业的子女44542人。1993年实施 “动态调控的弹性劳动工资计划”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全市安置就业15 005人,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1994年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和市区龙头建设,孝感全市介绍就业 28 000人,超年度计划 目标7个百分点。1995年,召开全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落实就业管理办法。当年全市介绍就业14 939人,超年度计划目标 4个百分点。1996年孝感市政府在汉川召开促进就业工作现场会。1997年在安陆市召开促进就业工作现场会。

2002年,合理调整就业结构,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就业总量增加,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2004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5 469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45 8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2005年,孝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43 010人,完成年任务的 11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1% 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