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本上实行供给制。1952年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1955年,全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有 30个等级的包干货币工资制。据统计,1949-1957年,全区城镇居民家庭生活费收人主要来源为工资的职工工资增长76.52%0

1966-1976年,全地区全民和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45.2%,城乡人民生活基本上徘徊在 1965年的水平上。

1988年与 1978年比较,孝感地区全民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加 865元,增长 1.5倍;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加 662元,增长 1.35倍。

一、工资制度改革

1952年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有:废除旧的工资制度,建立新的等级工资制度;统一 “工资分”为计算单位,并统一 “工资分”所含实物的品种和数量;改革旧的计件工资制,建立奖励工资制度;适当提高供给制津贴标准和工资制工资水平。1954年6月,实行供给制工作人员津贴标准的,其供给制津贴标准与伙食、服装的供给标准合并包干,标准提高。合并后行政人员标准仍为二十九级,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改为四等八级。1955年7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供给制津贴标准的全部实行工资制。其中,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先行废除工资分计算办法,改行货币工资制。

1956年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取消工资分,实行直接按货币规定的工资制度;统一和改革工人工资等级制度,不同岗位 (工种 )实行不同的工资等级制和技术等级标准;改革企业职工的工资等级制度,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调整和改进产业之间、地区 (部门)之间以及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推广和改进计件工资制度。

1985年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事业两块进行,是工资管理上的一次重大调整。国有企业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自主制定、选择内部工资制度,僵化的八级工资制度被打破,浮动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相继被企业所采用。(参见本志人民政府篇人事工作 )

二、工资宏观调控

1993年,贯彻执行国家对企业工资管理的政策法规,主要实行职工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孝感市由1992年的60%工效挂钩面增加到1993年的88%;内部分配放开,由企业自主确定分配方式,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1994年探索与推广孝感市直、大悟县和应城市50多家企业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试点经验,完善工资基金的审批办法,控制消费基金增长;总结安陆市经营者年薪制经验,推动全市 3个县市 16个企业试点;全市工效挂钩的企业个数和职工人数分别达到 81%和95%,孝感市直、大悟县、应城市达到 95%以上。

1995年,安陆市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在全省宜昌会议上作典型介绍。孝感市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达 1354家、职工 188 642人。对全市 2385家国有、集体、私营和个体商户从业售货人员204 978人的工资确定标准,孝感市每月人平最低工资标准:广水市、大悟县和孝昌县 140元,孝感市直、孝南区、汉川县、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 160元。185家企业、42 163名职工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74家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

1996年以后,坚持 “市场机制调控,企业自主分配,国家指导监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完善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办法,指导企业推行 “经营者年薪制”和 “劳动岗位技能工资制”,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1997年4月,省劳动厅 《劳动月刊》推广 《应城市宏观调控企业工资总量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的工作经验。1998年,全市实行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达 1220家,职工 16.6万人。其中,城镇集体企业达 98%, 560家企业实行 “劳动岗位技能工资制”,150家国有企业试行 “经营者年薪制”。同时,制定企业经营者收入登记制度和企业劳动登记制度。全市实行登记的企业 960家。孝感市劳动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对 80%的市直企业工资内外收人进行监督检查。在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保障线140一160元的基础上,效益工资水平逐年增长,全市人均年工资增长率达 12.52%0

1999-2001年,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出台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办法。2000年,发布90个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后,2001年又进行调查、论证和测算,对 70余家企业 13 000余职工进行核实,有效指导价位达到 120个工种岗位。继续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度。全市分年度对 147户经营者年薪制进行结算兑现,并指导企业向职工分配按月兑现。继续完善企业 “工效挂钩”和 “总额包干”办法。1999年对全市 1012户“工效挂钩”和 “总额包干”企业进行结算和续挂续包。2000年对全市2177户企业的250 260名职工进行统计核岗,引导企业工资向指导线制度过渡。2001年重点指导企业完善 “工资集体协商、生产要素与效益分配”制度的正常运转功能。同时,调整提高全市在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底,孝昌县、大悟县人平月工资240元,安陆市、云梦县、应城市、汉川市、孝南区和孝感市直人平月工资280元,达到省定标准。

2004-2005年,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继续推行以年薪制为主、社会保险福利和持股激励为辅的经营者薪酬体系。在 169家企业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29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布2005年度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