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动保护

50年代,孝感专区开始建立劳动行政监督检查制度,但没有更多的监察、处罚手段和法律救济手段。1957年,孝感地区制定 《工业安全卫生规程》和 《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实行 8小时工作制,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不准招收和雇用童工。同时还举办安全生产讲座,举办职工劳保训练班等,使年伤亡率 (指死亡和重伤)控制在 4%。以下。1958年 “大跃进”中,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受到破坏,伤亡率上升到28%c0“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生产等制度被废除,伤亡事故不断发生。

进人改革开放时期,孝感地区安全生产监察制度纳人法律轨道。1983年5月,国务院批转原劳动人事部、原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后,孝感地区开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劳动部门。

1993年,孝感全市厂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 16起,死亡 14人,经济损失33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 11%和29%, 23%,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全市全年查出事故隐患和整改达标2982个,举办锅炉司炉工、水处理人员培训班 8期390人,液化石油气站操作人员培训 1期46人,电梯操作及维修人员 1期 52人,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队伍的素质。

1994年,组织编印 《实用劳动安全法规文件汇编》5000册发到企业,培训并聘请兼职安全监察员 40人,检验槽车20台,钢瓶5800只,审查 32家液化石油气站资格和充装达标质量,及时整改隐患;检测电梯、起重机械 331台,厂内机动车辆检测发证200台;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1994年的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4个和3个百分点。

1995年,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委会办公室 (设在市劳动局)为常设机构,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月 15-21日开展第五次 “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突出 “治理隐患,保障安全”为主题,组织宣传车 36台,悬挂横幅653条,张贴标语 1.8万条。全年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28 837个生产单位重点抽查,查出事故隐患3454条,边整边改 2954条,整改率达 85.6%,其余责令限期改正。制定 《事故隐患管理暂行办法》,整改总投资432.34万元,完成定检锅炉 3% 台,压力容器563台,厂内机动车辆280台,定检率达95%以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42家企业分级和黄麦岭磷化工公司试车验收,全年事故结案率达95%以上。

1996年,孝感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孝感市直主管部门签订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安陆、孝昌、应城、云梦等县市还从乡镇办事处到行政村,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有3458家签订 《责任书》,3282家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孝感市在全省第一家推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管理。

1997年,在全省首家制定出台 ((孝感市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对建筑、电力、矿山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殊行业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治理,使大批安全事故隐患得以消除,千人重伤率和千人死亡率比年度所定目标有大幅度下降。

1998年,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全市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941件,督促企业整改 3606件,整改率为92.2%。针对薄弱环节从提高素质入手,组织 1563名厂长 (经理 )、安全技术员工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对 81个单位,216个专业工种进行劳动条件分析检测。

1999-2000年,组织大规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7次,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9次。完成200台电梯、420辆行车、270台起重设备、264台锅炉、14 500只液化气钢瓶、112台压力容器的定期复检、年检任务。同时,对 373个工业岗位进行检测和卫生分级,保障安全生产。

2000年 10月,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察检验机构及其职能从劳动部门分别划转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同时,调整提高全市在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底,孝昌县、大悟县人平月工资240元,安陆市、云梦县、应城市、汉川市、孝南区和孝感市直人平月工资280元,达到省定标准。

2004-2005年,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继续推行以年薪制为主、社会保险福利和持股激励为辅的经营者薪酬体系。在 169家企业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29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布2005年度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