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概况

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社会保险制度在孝感建立。主要是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对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对各级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在工伤和生育方面,延长休假时间,提高待遇标准。同时投人大量资金用于社会福利,使广大职工得到较高水平的福利保障。1953-1955年,孝感地区各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5%一16%提取福利基金,兴建职工福利设施。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保险演变成 “企业保险”或 “单位保险”。孝感地区从 1984年开始,在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先后设立劳动保险局、劳动就业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局,分别经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业务。1996-1998年,孝感市社会保险初步形成以养老保险为主体,融工伤、医疗、失业、女工生育保险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以企业为基点,县、市、区为枢纽,孝感市劳动保险局为中心的社会保险管理网络体系;以社会保险基金发放为依托,企业职工活动中心为阵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2392家,参保职工23.1万人。其中,在职职工 19.95万人,离退休人员 3.15万人,3年累计收缴积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2.1亿元,收缴率分别占年度计划的92.4%, 92.0%, 93.2%。全市拿出 1080万元,解决 “双停”企业职工离退休费用和慰问特困离退休人员,并拿出3016万元资金用于落实政策,增加离退休人员待遇及补贴,离退休费用的支付率达到 100%。征收养老、工伤、生育保险金,1999年 1.67亿元,2000年 1.86亿元,2001年1.5亿元。2001年7月 1日孝感市社会保险费移交地税部门征收前,开展社会保险金专项监察,使漏报、瞒报的25 000多名职工补办保险手续,催缴社会保险费594万元。到2005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基本养老保险 “广覆盖”、“四统一”(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的目标。是年,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339 692人。其中,在职职工 264 675人,离退休人员75 017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3 278人。其中,在职职工45 669人,离退休人员 7609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355 541人;参加失业保险211 320;参加工伤保险 171 702人;参加生育保险 107 854人。2005年,社会保险扩面新增70 9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