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福利生产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解决生产自救,全区各城镇办起手工业和小型工业生产,主要吸收烈属、军属、工属、荣军和复员、转业军人参加,以后逐渐吸收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随后,民政部门对这些自救性的生产单位进行调整,把一部分生产自救单位改造成为以残疾人福利为主的保障性、福利性的生产单位。至 1961年,全区保障性的盲人生产单位 14个,参加生产的有354人。

60年代中期,受极 “左”思想干扰,许多福利生产单位被撤并,或划交工业部门。“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福利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到 1978年,全区福利生产剩孝感城关盲人弹花厂,大批的残疾人得不到安置,靠社会救济维持生活,增加国家负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社会福利生产进人恢复和发展阶段。1984年,孝感城区兴办4个福利企业。至 1989年底,全区福利企业达 120个,安置残疾人776人,年产值 3412.93万元,创利税 188.8万元。其中,县市以上民政部门直接办福利企业28个,安置残疾人 202人,年产值 1174.24万元,创利税82万元,产品20类、100多个品种,获部优、省优产品 1个,获部科技成果奖 1个,出口创汇产品5个。

90年代后,全区社会福利生产初步形成以民政部门直接办福利企业为龙头,以乡镇、街道办福利企业为骨干,以扶贫经济实体为基础,以福利事业单位为依托的福利生产新格局。2000年以后,全市民政直属社会福利企业积极稳妥实行改制、改组、改造工作。至 2005年,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均为股份制运营。全市共有社会福利企业59家,安置 793名残疾人就业,实现销售收人 10.89亿元,上缴税金 4114万元,减免税金 1287.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