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老龄优待

1996年 1月,市老龄委与市城建委、交通局、电力局、卫生局、邮电局、文化局联合发文,明确从1996年1月1日起,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享有以下六项优待:①在市内就医,检查、就诊、交费、取药、住院优先。②市内公园、游艺场所收半费,重阳节免费开放 1天。收费的公厕免费。③邮政通讯,优先上门服务,代传电话、代送邮件及刊物、电报等。④市内购物优先,供电设备维修优先上门服务,只收成本费。⑤在市区内白天看电影、戏剧、歌舞半价购票。市区图书馆免费办理借阅证。⑥城区内乘公共汽车半价,优先上下车,优先安排座位。市内乘座长途汽车优先购票、进站、托运行车,服务员协助提携行李。1996年 1月 1日,孝感市办理 《老年人优待证》正式启动。至 2005年止,为4万多名老年人办理 《老年人优待证》。

1999年 10月 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 ((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市政府于同年 11月印发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 >的通知》,要求全市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先后召开三次相关部门和县 (市 )区协调会 ,组织 2次执法检查。采取三项硬措施 :1.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民族代表市政府与各县 (市 )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开发区、双峰山及市直优待服务部门负责人签订 《贯彻落实省政府第 181号令目标管理责任书》;2.依据 《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减免农村老年人的 “三提五统”税费;3.把免除农村老年人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老年人集资、减免 “三提五统”三项内容纳人减轻农民负担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