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权益保障

1986-1997年,市老龄办每年召开 1次老有所养专题会,先后在孝南区、应城、安陆、市直等地召开 6次农村小康养老工作现场会,全市共签订 《家庭赡养协议书》28 562份。到2005年,全市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老年人有7.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有 10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有 23万人。开展老有所为活动。1997年,全市参与老有所为活动的老年人突破 15万人,创办经济实体 1000多个。开展老人慰问优待和关爱活动。每年在重阳敬老节举办各类敬老庆祝慰问活动,同时发动各涉老部门举办重阳敬老活动月 (周 )等。2003年开展争创 “敬老优待示范岗”(单位)活动,市老龄办先后授予孝感市董永公园管理处、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劳动保险局、市邮政局等 36个单位 “敬老优待示范岗 (单位 )’’ 称号。2003-2004年,市老龄办发行“关爱老年人·让夕阳更美好”公益明信片。2005年 1月,孝感市向国家老龄办申报全国八家之一的 “爱心护理院”建设项目。该项 目是全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首次启动,集老年人养护、医疗、康复、保健、娱乐和临终关怀于一体,宗旨是 “为党委政府解难、为社会家庭分忧、替天下儿女尽孝”。经过努力,于5月 26日,在孝感市康复医院正式挂牌成立 “全国爱心护理院”。市老龄办还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并在司法系统设立 “老年维权示范岗”,建立老年维权联席会议制 社会福利院长廊度。1985-2005年,全市共处理虐待老年人案件88起,对性质恶劣的,移交给公安、法院处理;对一般的侵权纠纷,市老龄办主动到相关单位,与相关个人做工作,有的以正式文件进行维权。对老年人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每年来信来访办结率为 100%,满意率 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