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地名管理

一、地名普查

1980-1982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孝感地区8个县普遍开展一次城乡地名普查。各县均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普查前,地区组织各县业务骨干在汉川县进行为期 9天的业务培训,并在汉川南河公社进行实地调查、填卡、标图和内业资料整理实习。普查过程中,对当时的行政区划名称,农村自然村镇及其他居民地名称,重要的台、站、港、场及企事业单位名称,名胜古迹、纪念地和重要的人工建筑名称,山、河、湖等自然实体名称,各类地名的汉字、汉语拼音、别名、地理位置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基本摸清各县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同时完成数万份图、表、卡、文等普查成果资料,为地名的正本清源和 “定名、定音、定义、定性”提供依据,为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为建立地名档案、编撰出版地名书籍奠定基础。8个县都相继出版 ((地名志》,共收录各类地名37 373条,绘制标准地名图 143幅,各类地名照片 248张。

二、标志设置

1994年 2月,市地名办公室对孝感城区的地名标志进行清理整顿。任务是对有地无名、有路无名的予以命名;对使用但未经审批的地名,如符合命名规则,补办命名报批手续,不符合命名规则的予以更名;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对粗俗不雅的地名予以雅化;对门牌、栋牌、单元牌、户牌统一编号,统一安装号牌。总的原则是 “符合习惯,照顾历史,体现规划,好找好记”。整顿范围:城区内所有的单位和居民区以及书院、新华、广场、车站4个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村委会。整顿方式: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以4个街道办事处为单位 ,村、居委会为基础 ,负责辖区内的清理整顿工作。市公安局、城建局、交通局、邮电局等协调配合,市、区民政局组建专班负责这项工作。地名标志设计、制作统一由民政局负责。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孝感城区 131条路、街、巷以及楼栋牌、单元牌、门牌、户牌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按照层次化、规范化的要求对城区25条路、街、巷重新进行命名。1995年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国道两侧设置地名标志的通知,孝感市人民政府及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建委发文件,要求在 1997年底前,将全市 107和316国道两侧500米以内的乡镇、村均应按照 “四统一”的要求,埋设地名标志。全区共埋设国道地名标志 117块。其中,孝南埋设 33块,安陆埋设4块,云梦埋设 34块,孝 昌埋设 46块。

2000年,民政部等4部局下发 《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要求从 2000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设标任务。2001年孝感市政府颁布 《孝感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对城市地名管理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从 2001年起,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重新启动孝感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通过层层发动,培训骨干,于2003年完成孝感城区主要路、街、巷的地名设标任务。共设立地名标志牌 332块。其中,单立柱标牌242块,灯箱式双立柱标牌 90块。2004年,启动孝感城区门牌号码设置工作。至2005年底,完成城区6条主干道和30条路、街、巷门牌的编码安装工作,共计安装各类牌 15 787块。(孝感城区路、街、巷名称参见本志 《城乡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