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概况】1999~2001年,孝感市民族宗教工作坚持贯彻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稳定”和宗教“团结、服务、稳定”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民族宗教工作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民族工作条例》,发展民族经济,增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工作中,以江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三句话”的指示精神为指针,促进了宗教领域里的稳定。

【民族政策宣传】一是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第二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999年9月底,中央第二次全国民族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利用简报宣传了民族工作先进典型。二是深入宣传贯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翻印《条例》和《宣传提纲》2500份,下发到乡镇干部和与民族工作有关的部门。举办民族政策法规学习班,3年来共举办三期培训班,参训198人次,提高了广大干部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撰写的民族工作文章,被省民宗委主办的《湖北省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和《孝感日报》刊用。三是开展法律法规检查,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1999年4月,配合市人大对全市贯彻民族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

【抓民族经济发展】在城市,抓民族企业的开拓发展创新。1999年,对全市原有的11家民族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结合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中筛选了汉川民族帽厂、汉川民族织毯厂、广水民族贸易公司和广水民族化工公司作为全市民族企业骨干。帮助他们寻求技改资金,加强了管理,提高了产品质量,扩大销路,使企业的路子越走越宽,规模越来越大,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水民族化工公司1999年争取到省民宗委100万元技改资金后,又在北京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名优产品博览会中引资1.2亿元,成为了全省少数民族的骨干企业。10月份,向国家民委推荐了2名民族企业家,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企业家协会的成员。在农村,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扶贫力度。3年来,全市共建立少数民族扶贫点93个,提供贷款2.3万元,提供致富信息102条,联系劳务输出198人次,全市大部分少数民族贫困户已脱贫。

【送温暖促进民族团结】三年中,一是生活上关心。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特困户68家次,送去慰问金3.6万元,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少数民族手中;举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迎春茶话会,向他们通报社会变化,经济发展和民族工作情况,进一步增进共识,庆祝建国50周年之时,邀请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加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庆国庆招待会,充分体现了全市各民族的大团结。安陆市壮族老人廖国伦在建国五十周年和迎澳门回归期间,代表少数民族群众送给安陆市委、市政府4个大红灯笼,表达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对祖国的深切感激和祝愿之情。二是政治上平等。积极认真地配合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培养推荐少数民族优秀骨干。全市少数民族担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7名,2000年向市委统战部推荐了9名少数民族人士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后备人才。三是习俗上尊重。为满足禁猪民族的生活习惯,坚持了市区的牛羊清真屠宰,满足了回族土葬习俗。四是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救助失学儿童。3年来,共为46名少数民族考生出据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其中有23名考生享受到了优惠政策。为救助少数民族失学子女,投入资金3896元,反映协调有关关系,减免少数民族学生学杂费8000多元。五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民族矛盾,增进民族团结。3年来,共接待少数民族来访105人次,及时化解了纠纷,融洽了民族关系。

【贯彻落实宗教法规政策】1999年10月25日,市委常委会议听取了全省天主教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之后,市委书记张昌尔在会议上要求做好全市天主教工作,落实好会议精神,保证中央的战略决策顺利实施。11月3日,在双峰山召开了天主教工作会议。会后,各县市区相继调整和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同时积极落实天主教的房产政策工作,对条件基本成熟的地方,适当增加宗教活动点,全市共增加天主教活动场所5处,由临时转为正式活动场所15处。为帮助教会做好调整教区的工作,全市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天主教工作专班,开展了政策宣传,主动与天主教教职人员谈心交心,做思想转化和稳定工作,使天主教神职人员在教区的调整中,拥护省政府和省“两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教区调整工作;2000年9月底,召开了全市统战部长、公安局长、民宗局长会议,传达了全省天主教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了反对梵蒂冈反华“封圣”活动工作。各县市区根据会议精神,做了大量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了全市天主教的稳定。2001年10月,为防止天主教人士赴罗马参加利玛窦研讨会,市局与公安、外事、侨务、旅游等部门一起分析研究,逐个排查,使工作做到万无一失,有效地防止了天主教地下势力的渗透。为了认真抓贯彻《条例》,依法抓管理,按照《湖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依法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登记、备案、年检工作,使宗教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翻印了《条例》800多份,编印《宗教知识》读本800份,下发到有关人员手中。

【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三年来,先后选派了3名天主教神甫参加了两次全省天主教神职人员培训班,选派了2名阿訇参加了省伊协举办的中青年教职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爱国爱教的自觉性。2001年3月,配合中央五部委联合调查组,深入到汉川、应城市农村开展调研,提出了农村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三年来,重点调查了全市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的情况,并撰写了调查报告,有的报告被上级刊物刊用。

【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在保护正常合法宗教的同时,对非法宗教进行了打击和取缔。三年来,依法取缔8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巩固了专项治理成果。对应城、大悟等地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组织,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取缔,处理了当事人,教育了受骗群众,净化了社会环境。

【宗教管理机关文明建设】三年来,对全市12个创“五好”先进场所进行了通报表彰。2001年,汉川仙女的天主堂,云梦下辛店基督教堂、安陆天符庵三个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省“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使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受到了鼓舞。在云梦县信教群众中开展争当“三好”(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勤劳致富好)教徒活动试点工作。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这一活动,使他们认识到,不仅要当好一名好信徒,还要当好一名好公民。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了对“法轮功”邪教罪恶本质的批判。引导宗教界积极参加抗灾救灾工作。三年来,宗教界人士为受灾群众捐款3.2万元,并通过教缘关系,从香港慈善协会引得60多万元的捐赠救灾物品。推荐了2名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较高的佛教教职人员参加了省佛协第六届代表大会,使孝感市爱国爱教的神职人员受到了很大的鼓舞。同时,推荐了3名宗教界人士作为市政协后备人员,为宗教人士参政议政提供了条件。


孝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名单

局  长  孙中炎(2001.9—)

副局长  叶  建(1999.5—2001.9)

副局长  梁志鹃(2001.9—)

(邹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