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技成果

1949-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前,行署并各县未进行成果评审、奖励工作。

地区科技成果奖励从 197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科学大会召开时开始。每年向国家科委 (科技部 )、省科委 (科技厅 )申报一次。行署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两年评定奖励一次。至 1993年,全区共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42项。


孝感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自1994年 10月 26日国家科委第 19号令 “国家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颁布起实行。至 2005年,全市共登记成果 203项。其中工业65项,农业 49项,医疗卫生 83项,其他方面 16项。11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12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市 (地区)本级科研成果奖励从 1980年起实行,至2005年,共奖励成果 376项,其中一等奖 53项,二等奖 106项,三等奖 217项。此外还奖励国际合作奖4项,中小型企业创新奖5项。1980-19% 年,行署 (市人民政府 )每五年召开一次科技成果奖励大会。奖励获得本级成果奖的单位和科技人员。1985年的科技成果奖励大会是孝感行署的首次科技成果奖励大会,共奖励成果 82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 16项,三等奖 47项。


       





1990年,孝感行署召开第二次科技成果奖励大会,奖励成果29项,其中一等奖 10项,二等奖 21项,三等奖48项。


1996年,孝感市人民政府对 1991-1996年全市 (区)66项优秀科技成果以科技进步奖形式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 11项,二等奖 25项,三等奖33项。

           


1996年,孝感市人民政府对 1991-1996年全市 (区)66项优秀科技成果以科技进步奖形式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 11项,二等奖 25项,三等奖33项。

为了激励科技人员科技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各行各业的科技进步,1998年起,孝感市人民政府改每五年召开一次科技成果奖励大会的制度为每两年奖励一次。并在2001-2003年增加国际合作奖,2005年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三次科技成果奖励大会共奖励成果 162项,国际合作奖4项,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 5家。其中科技成果奖中有科技进步一等奖 24项,二等奖44项,三等奖 74项。全市 198家科研,企、事业单位,663人 (次)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