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分配改革

“文化大革命”前,大中专毕业生一律由国家统一分配。1971年,高等院校恢复招生 (通过推荐选拔工农兵学员上大学)和 1977年恢复高考后到 1995年前,大中专毕业生仍由国家统一分配。其间,1986年前师范类毕业生由教育部门分配,其他类毕业生由人事部门负责分配;1986年5月,所有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全部由教育部门负责。从 1995年开始,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制度实行改革,由原来的 “包”分配变为分配与就业双向选择相结合。1995年3月 1日,全省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首次在孝感成功举办。

从 1999年起,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再 “包”分配,全部纳入市场化轨道。4月25日,孝感市毕业生办公室举办全市首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到会的毕业生近万人,参加的单位 149个,为毕业生提供的就业岗位近3000个,共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2946份。1999年 12月,经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的 “孝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正式成立,并经市工商局核准签发营业执照,市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市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书,市公安局、粮食局、教委联合签发关于户口、粮油关系管理实施办法,市机关工委同意成立孝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党支部。到 2005年底止,孝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58 148人,推荐就业 52 534人,就业率为90.3%;共引进大学毕业生7434人。其中,有 6145人被推荐到全市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向沿海地区输送职业中专毕业生45 085人,占同期同类毕业生50 714人的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