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分区机构

一、所辖机构

孝感军分区于 1949年5月15日在礼山 (今大悟 )县河口镇组建。组建时以鄂豫 3军分区为基础,集洪山军分区、2军分区 (鄂中军分区)各一部合并组成,隶属于湖北军区。下辖孝感、黄破、礼山 (今大悟 )、应山、安陆、随县、应城、云梦、黄安 (今红安 )9个县指挥部和独立第 3团、独立第 8团、疗养院。8月,孝感军分区所辖独立 8团拨归独立 3师;9月,安陆、应山、云梦、随县、孝感 5县所辖独立营撤销。

1950年 4-6月,撤销所属 9县指挥部,改编为县大队。7月,汉阳县大队、汉川县大队划归孝感军分区管辖。10月,各县成立区中队;军分区下辖的独立 3团奉命上调。调拨 3个连队组建孝感军分区公安大队。军分区以独立营为基础,组建独立团。1951年 11月,撤销各县县大队、区中队,成立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 )。1952年3月,撤销军分区独立团。4月,军分区下辖的2个独立团和整编 1团上调工程兵部。6月20日,原大冶军分区撤销,其所辖的第 634团及武昌、咸宁、通山、蒲忻、嘉鱼、崇阳、通城7县人武部并人孝感军分区建制。7月,湖北军区1团划归孝感军分区管辖,所属随县人武部划归襄阳军分区领导。原礼山县人武部改名为大悟县人武部。10月,第634团调人40军建制。1953年,所辖湖北军区 1团改名为军区独立团,仍归孝感军分区领导。5月,军区独立团调归湖北省公安总队建制。1954年9月,孝感军分区下辖各县成立兵役局,仍保留县人武部的名称,即一个机关两块牌子。至此,军分区下辖 16个县兵役局。1959年 2月,撤销兵役局,复称人民武装部。

1959年 12月 8日,孝感军分区与武汉市人武部合并,组成汉口军分区。其下辖的安陆和云梦合并为安陆县人武部,咸宁和蒲忻合并为咸宁县人武部,武昌和嘉鱼合并为武昌县人武部,崇阳和通城两县合并为崇阳县人武部。1961年6月,孝感军分区从汉口军分区分出,恢复孝感军分区,迁回孝感原址,下辖孝感、黄破、大悟、应山、安陆、应城、汉川、汉阳、武昌、咸宁、崇阳、通山 12个县人武部。同年 12月 15日,恢复云梦县人武部、蒲忻县人武部、嘉鱼县人武部、通城县人武部。孝感军分区下辖 16县人武部。1965年9月5日,武昌、咸宁、通山、蒲沂、嘉鱼、崇阳、通城7县人武部划归咸宁军分区领导。孝感军分区辖孝感、黄R、大悟、应山、安陆、云梦、应城、汉川、汉阳9县人武部。

1966年 7月 1日,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湖北省孝感专区大队归建中国人民解放军,隶属于孝感军分区领导,大队直属中队改为军分区独立连。各县中队属各县人武部直接领导。8月28日,孝感军分区改为东风军分区。

1968年 11月,军分区独立连调防到荆州军分区,黄石市人武部独立连调人孝感军分区,其下属各县中队亦与省内县中队进行调防。1969年9月,东风军分区复名为孝感军分区。1975年 12月前后,军分区先后将 9个县中队共 244人 (其中干部21人、战士223人 )交由公安机关领导。12月 22日,汉阳县人武部划归武汉警备区建制。1976年 6月 19日,荆州军分区独立营调防孝感军分区管辖,孝感军分区独立连调防荆州军分区领导。1982年 12月,孝感军分区独立营转为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湖北武警总队。

1983年 8月,黄破县人武部移交武汉军分区领导,孝感县人武部更名为孝感市人武部。孝感军分区管辖孝感、大悟、应山、安陆、云梦、应城、汉川 7县 (市 )人武部和孝感离职干部休养所。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县 (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孝感、云梦、安陆、应山、汉川、应城、大悟等 7县 (市 )人武部分别于6月5日、6日、7日、10日、12日、14日、15日改归地方建制。其间,应城县人武部改为应城市人武部。1987年 12月,安陆县人武部改为安陆市人武部。1988年 12月,应山县人武部改称广水市人武部。

1993年6月 10日,撤销孝感地区,设立地级孝感市,同时撤销原县级孝感市,建立县级孝南区和孝昌县,分别成立孝南区人武部和孝昌县人武部。19% 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 ((关于县 (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军队建制的通知》精神,将孝南、汉川、应城、云梦、安陆、广水、大悟、孝昌等8县 (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1997年 11月,汉川县人武部更名为汉川市人武部。2001年 1月 1日,广水市人民武装部移交随州军分区管辖。

二、直属机构

孝感军分区组建时,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处、卫生处、警侦处、教导大队。1950年 10月,军分区成立独立营,1951年 3月,增设干部管理部,警侦处改为警侦连。1951年 11月,撤销司令部、政治部,设立参谋科、政工科、干部科、组织动员科、军事训练科、调查统计科、后方勤务科、管理股、机要组,警侦连改为警卫排,教导大队改为干部轮训队。1954年9月,机关再次整编,原7科缩编为参谋科、政工科、兵役工作科、干部组织科、经济管理科等 5科,增设警卫排、电台、卫生所。1957年 10月,兵役工作科分为征集退伍科、动员组织科。1959年 3月,复设司令部,下设参谋科、动员科、供应科;复设政治部,下设组织科、宣传科。1960年 1月,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1962年 10月,司令部设参谋科、军训科、组织动员科、电台、警卫班;政治部设组织科、干部科、宣传科;后勤处设卫生队、修械所;军分区轮训队。1964年,成立离休干部休养所,隶属军分区领导。1970年7月,后勤处改称后勤部,政治部增设秘书科。后勤部增设军械仓库。1976年 12月至 1986年 3月,司令部设作训科、通信科、军务科、动员科、机要科、管理科、电台、警通班;政治部设组织科、干部科、宣传科、保卫科、群联科;后勤部设供应科、军械科、卫生科;军分区教导队。1983年 2月,司令部管理科划归后勤部,同供应科合并为供管科。1986年3月,军分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其中,司令部设 3个组:作战训练组、征集动员组、军务组;政治部设 3个组:组织组、干部组、宣传组;后勤部设 3个组:供应管理组,军械装备组,生产经济小组,卫生所。1992年,各组改称为办公室。1993年初,复设军分区教导队。1997年 10月,司令部设作训科,军务动员科;政治部设组织干部科,宣保科;后勤部设战勤科,供应科。2004年 11月,军分区机关撤销科改设口。司令部设置作战训练通信、军务动员 2个口;政治部设置组织干部、宣传保卫 2个口;后勤部设置战勤、供管2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