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发展

1950年 7月,地委发出 ((关于民兵工作指示》。1952年,成立中共孝感地委人民武装委员会,把党管武装工作具体落实在管机构、管方向、管政治、管人武工作后备力量建设上来,保证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 “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要求,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把民兵建设成一支 “适应市场和战场”的预备役队伍,为国防建设和 “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一节  组织发展

民兵组织建设,分为民兵组织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兵、改革开放后的民兵组织等三个时期 。

民兵组织前身  孝感民兵初建时称之为赤卫队、游击队、先前队、自卫队、义军等,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人数发展到10余万,并逐步过渡到民兵组织,配合正规军作战200余次。大悟宣化店、汉川三头(庙头、南湖头、榔头)、二嘴 (分头嘴、脉旺嘴)、一老 (邱子老)等地组织的赤卫队,在打土豪分田地革命斗争中,推动着救粮、抗捐、抗租、抗税、抗债运动。宣化店的赤卫队配合红军 11师打垮国民党岳维竣1个师,配合红军将盘踞在该地的赵王英部全歼。赤卫队组织对国民党的地方武装民团给予沉重打击,充分显示群众武装的威力。1930-1937年,孝感地区以区、乡为单位的赤卫队有大队、总队等,此间赤卫队组织装备低劣,主要是土枪、刀矛、梭镖及在作战中从敌人手中缴获的部分武器。虽然组织形式简单,装备低劣,仅是配合作战,但是红军的后备军,是保卫苏区的地方部队。

抗战之初,中共中央把人民武装的建设当作抗日根据地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视为建军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动员组织 16-45岁的青壮年男女,自愿到抗日自卫军之内,接受基本的军事训练,成为半军事性质的人民初级武装组织,担任本乡村的放哨、警戒、侦察敌情、捉拿汉奸、坚壁清野、扰乱敌人等任务。此间,民兵组织形式主要是基干队,孝感县白沙、涂巷区,汉川县叼汉湖等地以乡建基干队,多则几十人,少则 10多人,武器装备以刀矛为主,部分基干队有少量长短枪和机枪。在配合抗 日主力军作战,保护根据地、维护地方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946年6月,新四军五师突围北上,部分基干队受到打击破坏,直到大军南下方逐步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兵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孝感市 (地 )民兵逐步发展壮大,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民兵组织先后经历 6个发展时期和 5次大的调整改革。

1949年 5月至 1952年底,为民兵组织建立健全时期。根据 《中南区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各县编有民兵支队、区编有民兵大队,乡编有民兵中队。民兵人数由开始的13.98万人发展到 20.54万人,占总人口的6.7%。孝感地区刚解放时,社会秩序比较混乱,国民党的残余部队同地主恶霸、地方反动武装和惯匪相互勾结,到处策动暴乱,向新生的革命政权进行反扑,疯狂袭击区、乡政府,为确保和巩固新生政权,全区1679个乡,建立 1632个中队部,配备民兵干部 3.1万人,有效地制止国民党特务及破坏分子的破坏活动。

1953-1957年,为民兵建设发展时期。1953年后,民兵组织逐步转变为团、营、连、排、班军事化体制形式。以县为单位建立基干民兵团,并进行民兵和预备役的合组,基干民兵为一等预备役。民兵数量增加,武器装备也有改善,全区31 704名基干民兵中,配有马步枪 465支、土枪290支、土撇把 51把、长矛7663把、战刀 1640把、土炮7门。

1958年,为大办民兵时期。1958年 10月,根据毛泽东主席提出的 “实行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孝感专署掀起实行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高潮。全区在短短 20天时间内,从城镇到农村,实现全民皆兵。全区符合条件的231.12万名男女公民,全部参加民兵组织,占总人口的41.3%。其中基干民兵55.17万人、普通民兵 175.94万人,共编 16个师、141个团、929个营、5984个连、27 700个排、109 100万个班。民兵组织的组建一般是县为师;公社为团;大队和乡级管理区为营;生产队为排;组合若干排为连;生产组为班;城镇县直单位编团,机关以系统编营,部、委、科、局、室、会、院、馆视情况编连、排、班;工矿、厂以车间为单位视人数多少编排或班。军分区树立应城县红旗人民公社为全民皆兵的典型,起到引路作用。省军区专门制作红旗人民公社全民皆兵的沙盘,送往中央军委,并将其陈列在国家博物馆。

大办民兵师,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激发广大人民的爱国热情,显示中国人民的威慑力量,推动民兵建设的发展,体现毛泽东主席的人民战争思想。但在当时 “左”的思想指导下,超越客观,脱离实际,把民兵组织与生产班子混为一谈,用民兵组织代替生产组织,用军事管理办法管理公社社员,助长各级行政机构的强迫命令、瞎指挥等问题。

1960-1965年,为民兵的整顿、巩固提高时期。1962年6月 19日,毛泽东主席提出,民兵工作要搞好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简称 “三落实”),1962-1965年,各级地方党委分工 1名副书记抓民兵“三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武装委员会的作用。广大城乡民兵组织出现好的落实局面,武装基干民兵得到发展。但因自然灾害以及大办民兵师逐步降温,民兵总数有所减少。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是全区民兵工作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时期。民兵工作 “三落实”的关系被颠倒,民兵组织受到严重削弱,军事训练受到严重破坏。

1977-1979年,为民兵工作全面恢复和调整时期。在揭批 “四人帮”的同时,民兵工作得到恢复,结合民兵整组调整扩建民兵武装基干连和专业技术分队。

改革开放以来的民兵组织 1979年6月 19日,军分区下发民兵整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 〔197915号文件,贯彻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首次允许地 (主)富 (农 )子女参加民兵组织。军分区在汉川城陛公社民兵整组试点中,按照条件和审批程序,共吸收 455名地富出身的子女参加民兵组织,当年,全区有4508名地富出身子女参加民兵组织。1980年,民兵组织工作注重解决部分武器比较集中、负担过重的问题,使配备武器的大队达到84.8%,生产队达到74.3%,扩大武装面,压缩武装基干民兵中女民兵的比例,由上年度的 16.3%压缩到 8.32%。武装基干民兵第一持枪手的年龄普遍下降3一4岁,平均年龄为 19.9岁。

为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全面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全市 (区)民兵组织先后进行五次调整改革。

民兵组织建设第一次调整改革。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请示报告》,从 7月下旬到9月底,全面调整民兵组织。缩小民兵组建范围,压缩参加民兵的年龄 (由过去 16-45岁改为 18一35岁);简化民兵组织层次,将原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三种组织简化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组织。全区取消原来的8个县民兵师,141个社 (镇、场)民兵团的名称。以大队建民兵连,生产队根据人数多少编排或班。通过调整,全区编有 8个基干团、119个基干营、505个基干连、3472个基干排、12 301个基干班。全区民兵 59.1269万人 ,占总人 口的 10.6%。比调整前的 155万人减少 %万人,基干民兵 10.7485万人,占总人口的 1.93%,比调整前的武装基干民兵增加34%。女基干民兵 1.067万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9.9%a 1982年,全区补建漏建民兵组织的单位93个,补编漏编人员 8522名。1983年,抓基干民兵的集合点验。全区点验基干民兵营、连 124个,占基干民兵营连总数的 17.2%,其中取得良好成绩的 108个,占受检验的87.1%;点验基干民兵排 3172个,占基干排总数82.8%,其中取得良好成绩的2518个,占受点数的82.6%。实际参加点验的人数占应到人数的70.4%0 1984年,结合地方行政体制改革,调整全区专业分队布局,扩大组建面,增加专业种类和兵员数量。通过调整扩建,全区专业分队从 133个扩大到 228个,扩大71.4%;人数由5014人增加到9782人,增加95%; 61个区330个乡中,有 56个区 183个乡建立了专业分队。

民兵组织建设的第二次调整改革。1985年,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当前和今后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按照 “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十六字方针,实行民兵的调整改革。经过调整,至 1987年,全区的民兵总数为49.6万人,占总人口的 10.1%;基干民兵6.7万人,占总人口的1.37%,比1985年减少2.1万人。在兵员储备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逐步改善兵员专长结构搞好配套储备,使民兵组织训练、动员、储备相衔接,融为一体,使 95%的村至少保留一个基干民兵班建制。1989年,理顺民兵组织数量与储备、动员的关系,按照编组原则,实行 “三定”,优化民兵组织。各单位根据储备动员和兵员的年龄结构,共落实预征对象 1.11万人,预训对象3450人。基干民兵在 150人以上的 106个乡镇(办事处、厂矿 )建立基干营;基干民兵在 150人以下的110个乡镇 (办事处、厂矿)建立基干连。基干民兵人数在 15人以上的 1930个村建立基干民兵排。1990年的民兵组织调整,是在北京平息暴乱之后,贯彻中央四中、五中全会的新形势下开展的。严格政审、纯洁队伍是民兵组织的整顿重点。全区清除不具备条件的民兵 143人,帮助批评720余人。

民兵组织建设的第三次调整改革。1991年,学习贯彻新的 《民兵工作条例》,解决民兵组织上存在单位漏建、人员漏编、退伍军人漏登的 “三漏”问题。将上年度受训和两次退伍的7586名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人员及时编人民兵组织;对漏编的 152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补人基干民兵组织。在漏建民兵组织的38个企业中建立 21个基干民兵排,17个基干民兵班,增加基干民兵 716人。对于应建民兵组织而未建民兵组织的24个单位,全部建立民兵组织,在工商、财贸等战线建立民兵组织。1994年,按照 《关于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规定》,军分区规定市区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归属孝感市孝南区人武部领导。确定企业单位民兵预备役工作 “六纳人、六统一”。全市符合建立人武部的市直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人武部。1995年,民兵组织整顿采取 “分编”“合编”和 “单编”等方式,促进民兵组织工作落实。

民兵组织建设的第四次调整改革。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 《关于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深化调整改革,着眼 “战场”和 “市场”的需要,突出重点,主攻难点,着力解决有组织无兵、有兵无组织和有组织兵少的 “兵组脱节”的矛盾。民兵编组在坚持以行政村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建立民兵组织的基础上,实现由行政村向乡镇、村办企业扩展,由国有企业向新兴企业扩展,向民营和私营企业扩展。加大在地方和军事专业对口的邮电、通信、电力、化工、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行业系统中建立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力度,民兵专业技术兵数量提高 10%0 1999年,民兵改革按照 “一个巩固”“两个加强”“三个扩展”的原则进行调整:巩固国有大中型企业民兵组织;加强对 “游离”于组织之外的基干民兵编组,加强党政事业单位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民兵组织向新兴企业扩展,向乡镇、村办企业扩展,向行业系统扩展。同时,结合民兵调整改革,开展县市区人武部、基层人武部、青年民兵之家 “两部一家”建设上档升级工作。95%以上民兵连落实 “青年民兵之家”。

民兵组织建设的第五次调整改革。2002-2005年,民兵组织围绕 “战场”与 “市场”需要,坚持 “编为用,建为战”的思想,通过调整组织结构和布局,构建出与 “两场”相适应的民兵组织体系。在组织布局上,采取 “保留、新建、改建、压缩”四种途径,做到 “四个转移”“四个拓展”。即:民兵组织由亏损国有企业向新兴企业转移;由效益差的行业向效益好的行业转移;由分散组建向街道、乡镇就近联片转移;由人口密集型单位向科技密集型单位转移。向技术密集型事业单位拓展,向新兴经济载体拓展,向高等院校及附属企业拓展,向街道、社区和行业系统拓展。逐步形成以人口和产业集中的市区为中心,以公 (铁 )路干线为重点,以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密集型企业为基础,以街道、社区和农村为依据的民兵编组新格局。在组织结构上,按照 “防、抗、消一体”的要求,配套组建民兵高炮指挥、工程伪装、抢修、救护等分队;本着 “精干、管用”的原则,狠抓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立足保障部队军事需要,增加民兵对口专业分队的种类和数量,使全市基干民兵的专业技术比例由 18%调整增加为 35%

2001年,民兵的整组工作以 “准备打仗”为指导,以军事斗争为标准。军分区向应城市、汉川市、大悟县下达 “紧急动员令”,要求3个县 (市)迅速动员民兵补充某现役部队。3月20日上午9时下达,当天11时 25分,分布在 14个乡镇、12个企业事业单位的1500名民兵,比规定时间分别按预定要求提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结。2002年,军分区采取试点示范、分步实施、考核验收等措施,向城市拓展民兵组织,新组建民兵信息、消化救援、机械、道桥 (路 )、供电 (水、气 )、抢修等40多个专业对口分队。2004年3月,军分区在安陆召开民兵组织整顿现场观摩会,规范民兵组织建设内容、标准和程序,着重解决统筹编组布局,编实编强重点分队,全区建空军民兵对口单位专业分队2729人,民兵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兵达到基干民兵总数的40% 0 2005年的民兵整组,着眼于遂行任务,把反 “台独”的军事斗争准备渗透在民兵组织整顿中,在全市新组建网络攻防、预警观测、伪装防护和防化救援等36个专业技术队伍。军分区在孝南区召开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现场会,对民兵应急分队的编组布局、管理教育、军事训练、装备设施和应急机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规范,明确标准。各县 (市)区人武部按照军分区要求,分别配置野外生存和防暴装备器材、通信器材,做到能快速收拢,能机动展开,能遂行任务,能野外生存,能通信联络。由于加强民兵组织调整,使全市民兵组织成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科技含量较高的民兵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