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兵员征集

孝感市 (地区)各级兵役机构始终把征兵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50多年来的每次现役征集,均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国家颁布的兵役法规及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征兵命令、指示,在本级政府和上级兵役机关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征兵专班,召开征兵会议,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目测、进行体格检查、政审、交接运送等程序组织实施。每个工作环节,各级兵役机关层层加强领导,党政军负责人全程参与领导,切实做到把征兵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人。

征兵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在征兵政策上有较大的调整 。全市贯彻执行党的 “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现实表现”的政策,对应征青年家庭出身、社会表现等问题,主要看本人的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1979年的征集对象是:农村征集家庭劳动力比较充裕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城市除征集 197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外,1978年以前中学毕业生也在征集范围之中,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青年职工和在校学生一律不征集。1980年冬季征兵,国家对征集的对象和范围作了调整,农村征集家庭劳动力比较充裕 、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山区应征青年的文化程度适当放宽。城市只征集当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青年职工和在校学生一律不征集。孝感按照新的政策规定,严把质量关,对于体检、政审双合格 1.04万名应征青年,坚持以体检、政审条件为依据,择优定兵,做到 “三看”“五不送”,即:看家属是否支持、青年是否坚决、群众是否赞成,不符合政策的不送、政审不合格的不送、体检合格有病史的不送、家庭劳力不充裕的不送、青年及家长有一方思想不通者不送。在征集的5771名新兵中,除征集革命干部、军人、知识分子、工人、贫下中农的青年外,还征集部分表现较好的社员成分青年人伍 。

按照江泽民主席对征兵工作要 “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指示,严格政策征兵,按程序办事,按标准把关。积极做好平时征兵准备工作,坚持从预征对象中征兵,预征对象的报名率逐年增多。为提高兵员的文化质量,适应军队高科技发展的需要,1998年,孝感市按照国家的征兵政策,注重接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青年人伍,并将年龄放宽到 22岁。重视征集下岗、待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伍。

2001年,征兵政策规定与上年相比有两大变化:(1)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且符合征集条件可批准人伍,原就读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2)户口变动不满 1年,符合6个条件之一并且合格的可以征集。6个条件即:(1)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政府确定移民的。(2)由于城市发展,政府统一规划调整户籍的。(3)父母工作调动,政策允许户口随迁的。(4)家庭住址变动,全家户口一起迁移的。(5)用工单位按规定录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6)在全 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大学生自愿参军的。2002年征集数量和对象较之上年作了适当调整:(1)征集任务比上年略有减少。(2)依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以城镇人口为基数,将非城镇户口青年征集比例由过去的26.5%调整为33.5%0 (3)继续征集少量学生人伍。(4)结合征兵落实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储备。孝感军分区所属人武部认真执行上级规定,正确把握征兵政策的变化,注重在全日制高等学校进行征兵。孝感职业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1.2万余人,分属8个系。2002年征兵工作开始后,孝南区人武部在湖北籍学生中确定 217名预征对象,其中116名报名参军。经过目测初审,49名学生参加体检,合格 24人,经过政审全部合格,择优选定 15名新兵,其中被选定为政治条件兵 1人,身体条件兵 1人。

2005年的征兵,与以往有较大的变化:(1)征集对象有所增加。(2)征集高中生、大学生比例有所扩大。(3)对应征青年全部进行艾滋病和吸毒检测,应城市、云梦县还对新兵进行心理测试。(4)广州战区只派少量接兵人员在新兵起运前 3天到县 (市 )区接兵,由兵役机关将新兵带到指定地点。针对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军分区和各人武部自始至终抓好征兵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应征青年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为征兵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严格抓好体检、政审、文化、年龄关口,真正把优秀青年送到部队;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板子打在具体人身上;坚持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不正之风,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张榜定兵,及时查处违反征兵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应城市层层签定责任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追究制度。

2005年,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男性公民中,直接为部队招收一批专业性士官,招收对象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院 )培训合格的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接受本专业培训,中专学历必须获得国家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历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招收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27岁;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奖的人员,优先招收。符合招收条件,志愿应招的适龄公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 (市 )区征兵办公室申请报名。

宣传教育  孝感市 (地区)在征兵工作中注意广泛深人地搞好宣传教育,向人民群众和适龄青年讲清征兵政策和为什么要当兵、为谁当兵的道理,使广大适龄青年树立服兵役的光荣感、责任感,提高积极性,自觉自愿地为保卫祖国报名应征。

抗美援朝期间,孝感地委、专署和军分区采取党政群团齐动员,按照上级要求,围绕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根据当时政治形势,结合清匪反霸,进行忆苦思甜、饮水思源的教育,开展新旧社会及两种政权、两种军队的对比,提高广大群众和民兵青年的阶级觉悟。在扩兵工作的宣传发动中,全区从机关单位到各县、乡镇都召开回忆对比会,诉受地主恶霸剥削和欺压之苦,诉受国民党反动派压迫之苦,控诉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侵犯中国领土的罪行,激发群众参军热情。如应城县陈河区陶李村妇女黄金秀在诉苦大会上诉说丈夫被日军杀害的情形,当场为儿子报名参军。在她的带动下,附近几个村的58名青年自愿报名参加志愿军。1950年 11月至 1952年 11月,全区先后 3次圆满完2万余名的扩军任务。1955年起,第一部 ((兵役法》颁布,各级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爱国主义觉悟和国防观念,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实行义务兵役制的重大意义,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20世纪60年代的征兵发动,以阶级教育为中心内容,本着征集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运用各种方法,提高阶级觉悟,增强国防观念,在宣传发动中多用诗歌、快板、三句半、戏曲等演唱形式,使征兵工作的意义和政策深人人心。

1981年以后,农村逐步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城乡广开就业门路,青年当兵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少数青年产生 “当兵吃亏”的思想,农村青年怕当兵影响种责任田,城镇青年怕当兵影响学技术。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从宣传 《兵役法》人手,开展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的教育,教育青年顾全国家大局,正确处理 “大家”与 “小家”、“国家利益”和 “个人利益”的关系,全市(区)应征青年自觉献身国防,踊跃报名参军。

2000年,着重进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开展 “七个一”活动,即:成立一个宣传小组;召开一次新闻单位负责人会议;发表一次电视讲话;进行一次记者访谈;播放一系列国防专题教育片;对每个预征对象进行一次家访;开设一个兵役咨询站。市 “三台”“两报”组织征兵的专题讲座和报道,征兵办负责人到电视台讲话。孝昌县人武部组织应征青年唱一首军歌、看一盘军营录像片、上一堂政治教育课活动。大悟县在基层人武部悬挂 《兵役法》挂图,并将内容印成小册子发到适龄青年手中。应城市采取会议、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市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率达98%0

体格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医务人员一般采取巡回检查的办法进行体检,体检前对目测和摸底较严。在征集志愿兵时,体检只对身高、体重、胸围、视力和有无明显疾病做简单的检查。1955年 《兵役法》颁布后,冬季征兵时,按照卫生部、总后勤部、财政部、总参谋部 1955年9月30日颁发的 (((1955年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实施办法》,全区各县根据地理条件和本着便利群众、周围距离一般不超过 10公里、受检查者可当日返回的原则,设立若干个体检站。体检医生由卫生部门从辖区各医院抽调,体检形式,主要是分片设站,医务人员巡回体检。每站一般有医生4名,护士4名,适龄对象到体检站进行体检。每日工作终了召开各科医师会议审核 ,通过后提交县兵役委员会。兵员集中后由县人民政府、部队卫生人员、兵役干部组成复查小组,进行全面观察,重点复查,以确保兵员质量。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征兵工作一般是分片设体检站,县一般设4-5个站,医务人员由全县统一抽调。

1981年,为缩短体检时间,节约开支,在全地区实行 “两改”(改县组织体检为公社为主组织体检,改分片设站为公社单独设站)。县人武部购买配发部分体检用具,下发至各体检单位。1982年,全区 143个社、镇、场共组织体检组 125个,其中完全以公社为单位组织体检的 100个,县抽调人员加强到公社体检站的25个。1983年 8月,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通知,应征人伍青年,要普遍进行肝功能化验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男青年身高由 155厘米提高到 160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由150厘米提高到 155厘米以上。为落实新的体检标准,各县组织公社卫生院业务院长和主要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体检时按照 “一站四组”(体检站、宣传组、体检组、政审组、后勤组 )的要求,各负其责,统一协调。体检结束后,地、县两级抽查2023名体检合格青年,合格 1734人,不合格 289人。各县对身体处于合格边缘的应征青年进行重新体检。受公社、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和医疗力量的限制,1983年后,又改分散体检为 “分片设站”体检。医务人员由各县征兵办公室负责抽调和培训,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全区抽调366名体检医生,成立 34个体检组,对所有的体检医生进行培训,培训合格者发给体检工作许可证。1985年,地区征集新兵时除做好谷丙转氨酶、康香草粉浊度试验,乙肝表面抗原外,增加 “硫酸锌浊度试验”检查项目。

1986年后征兵体检逐步过度到县集中体检。1990年,国防部下发 1号文件,对应征公民的体格条件作了补充规定,要求使用 “标准对数视力表”,其标准是每眼裸视力 5.0以上各类人员合格;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8,右眼裸视力不低于 5.0,陆勤人员合格。同时增加对性病、艾滋病、吸毒史的病史调查和检查,发现阳性和或疑阳性者,一律不批准入伍。对于身体过于肥胖者、性格过于孤僻者也不得批准人伍。1991年 9月 29日,国防部颁发新的 ((应征青年体格检查标准》,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作出调整。规定:男青年身高不低于 162厘米,女青年身高不低于 158厘米;男青年体重不少于50公斤,女青年体重不少于45公斤;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8。对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右眼裸视力可放宽到4.8,左眼裸视力可放宽到4.6。同时规定患有肝炎、心脏病、精神病、性病等疾病,以及有夜游症、遗尿或其他慢性病、传染病者认定为不合格。

各县 (市)区在新兵体检中,对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防止与说情人的接触。对进站体检青年统一编组,杜绝冒名顶替。应城市在征兵体检结束后,对初检合格的634名全部进行复查,将 91名有边缘问题的予以淘汰。1995年,根据湖北省征兵办公室下发的 ((关于征兵体检站设置标准》,孝感市制定 《体检站管理制度》、《体检站工作人员守则》,严格按要求规范设站。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受检青年佩戴体检胸牌,体检表进行隐名、编号、贴照片、盖钢印,体检表由专人传递,实行封闭式一条龙体检工作机制。

为防止应征对象冒名顶替和拉关系走后门,严格按照体检规定的程序,加强全面监督,不断完善和改进封闭式体检的措施和方法。各体检站设置两道门,两道岗,借调武警战士执勤,昼夜站岗巡逻,体检站工作人员和医生一律挂牌上岗,应征青年由乡 (镇、办事处)武装部长统一带队进站,凭 《兵役证》、《预征对象通知书》、((预征对象审查表》三证上站,专人传递表格。为防止无关人员进人体检站,坚持开检前30分钟,由执勤人员全方位清场,切实改变只封闭群众不封闭干部,只封闭外部人员不封闭内部人员,只封闭下级干部不封闭上级领导的内松外紧,上松下紧的不 良现象。体检坚持单科淘汰制 ,体检表上贴照片 ,压钢印,体检医生当场作结论,淘汰者即行退出体检站,对不合格的体检表加盖 “作废”字样的印章,并封存保管。主动安排接兵干部和军医参加体检全过程,共同把好身体质量关。搞好抽查和复查工作,从市中心医院抽调5名主任医师,对全市普通兵进行抽查,对条件兵全部进行复查,没有发现不合格的兵员。

政治审查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在市 (地区)和县 (市)区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同公安部门和应征公民所在的基层单位共同负责完成。

1957-1966年,应征青年在报名登记的同时,以大队党支部为核心,组织公安保卫人员,吸收熟悉情况的骨干和积极分子参加,各单位一般由7一9人组成政审小组,依据兵役登记表和调查材料,对应征青年的年龄、身体、家庭出身、社会关系、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逐人逐项进行审查,确定的人员由大队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审查按照 1967年 12月 13日公安部、总政治部 《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新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审查。大队以民兵连长为主,吸收贫协主任和复退军人组成政审小组,依靠贫农老干部、老土改根子,采取审、问、查、定的办法,审查应征青年政审表,保证政治质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全面贯彻党的 “有成分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的政策,对新兵的家庭和社会关系等问题,实行派出所、村 (居委会 )、学校三结合的政审班子,对应征对象进行全面衡量,政审的重点放在城镇青年和下放知青身上。定兵工作做到 “五不送”即:政治表现不好的不送,身体不合格的不送、年龄大于或小于规定的不送、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不送、青年家长有一方思想不通的不送。20世纪 80年代,农村青年外出打工、经商的增多,应征青年流动性大,现实表现难以掌握。在政审工作中,落实 “谁调查、谁负责”的新兵政审工作责任制。坚持村 (居委会)包初审,乡镇街道包复审,县 (市)区包终审的纵向政审体制。同时,县 (市 )区一级公安机关在所辖的区域内进行横向联审,防止个别青年跨乡镇有违法犯罪行为 ,逃避居住范围公安机关政审而混人部队。1983年,全区体检合格青年中政审不合格的650人,其中本人表现不好的 475人、家庭成员有问题的 88人、社会关系有问题的 87人。

1990年 10月 6日,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新兵政审规定,增加 “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制度不满的”“组织、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的”等内容。各县 (市)的新兵政审工作严格按照新规定,对每一应征青年进行认真审查,对问题一时难以查清、又不能轻易作结论的对象,暂缓征集,确保把思想进步、政治可靠的优秀青年送到部队。应城市对应征青年抓住 “一个重点”“搞好三个结合”,即:始终把应征青年的政治表现作为政审工作的重点,严防把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以及有流氓、盗窃、打架斗殴等行为和思想品质不好的青年送到部队。“三个结合”是把征兵政审工作与平时对应征青年的考察相结合;把市、镇办事处场、村 (居委会 )三级政审结合起来,实行村包初审、镇包复审、县 (市)区包终审的三级政审责任制;把外出调查与横向联审结合起来,全面细致地了解应征青年的政治表现。1995年,全市抽调 156名政审专职人员成立政审工作专班,在工作操作上突出 “一个重点”,实行 “两个公开”,搞好 “三个结合”,做到 “四个清楚”。“一个重点”,就是重点审查应征青年现实表现,特别是对外出打工、经商的,对城镇长期待业和富裕家庭子弟进行严格审查。“两个公开”,就是对应征青年进站前在各当地村、乡镇公开;体检合格后,在全县 (市 )区范围内公开。“三个结合”,就是把内查与外调相结合,把新兵政审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村、乡镇、县 (市 )区相结合。“四个清楚”,就是对新兵的政治主张、思想品德、社会交往、有无违法乱纪清楚。2000年,市、县、乡三级组织362人的政审队伍,形成上下一致,纵横交错的政审网络 ,对每个应征青年进行初审、复审、联审。

各县 (市 )区对预定新兵坚持三级公布,村、镇做到三榜公布,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当地群众对应征青年知根知底,听取群众意见,可以防止不符合政审条件的青年送到部队。对于报名参军的应征青年,村和乡镇首先公布其名单,听取群众的反映,然后确定送站体检人员名单;应征青年政审、体检合格以后,再次公布其名单,然后确定预征对象;定兵以后,也要把名单公布于众。由于群众的广泛参与,有效地杜绝政审不合格的青年人伍,保证了新兵的政治质量。

审定新兵  审定新兵是征兵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其审定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也不尽相同。1955-1970年,凡 “双合格”的应征青年,经县一级人民武装委员会批准后,发给应征公民人伍通知书,乡、社基层单位干部或组织腰鼓队,或敲锣打鼓,以送喜报的形式,亲自将入伍通知书送给应征青年,并对应征青年和家属进行鼓励和慰问。20世纪70年代后,对身体双合格的青年,先由生产队内定,一般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并按 “四先四后”的原则确定新兵人选。即先定年龄大的,后定年龄小的;先定劳动力充裕的,后定劳动力少的;先定空白队 (户 )的,后定队 (家)历年有人当兵的;先定往年合格未走当年又是双合格的,后定当年合格的。大队党支部内定以后一般由书记签字,并加盖大队党支部公章,然后上送到人民公社、区进行审查。人民公社和区根据大队推荐的名单,进行初定。最后由县征兵办公室终审定兵,定兵时,通常吸收主检医生、政审负责人和接兵部队领导参加。定兵后,由征兵办公室、接兵部队、主检医生、政审负责人分别签字,一式 5份,作为存档凭据。

进人 90年代后,审定新兵以提高新兵的质量为前提,做到 “五定五不定”,即:党团员、评模受奖者、高中生、体格强壮者、基干民兵优先定,在外情况不明、文化抽测成绩较差、本人和家庭思想不通、身体有边缘问题、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而又一时无法查清的不定。1993年,全市普遍坚持 “六方到堂、择优定兵”,即:由县 (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人,乡镇、厂矿分管领导,基层单位武装部长,接兵部队干部,政审负责人,主检医生到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定兵。应城市人武部在定兵工作中做到 “七优先、十不定”,“七优先”是:现实表现好的优先,有技术专长的优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先,党团员的优先,参加过军事训练的优先,立志献身国防的优先、身体素质好的优先。“十不定”是:不属于征集范围的,异地入伍的,有犯罪前科、表现不好的、群众举报或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审查资料不全的,身体边缘情况的,态度不坚决的,人伍动机明显不纯的,不是预征对象的,没有参加过体检的等 “十不定”。做到身体上选强,政治上选优,文化上选高,提高新兵的综合素质。

随着军队武器装备现代化,对新兵的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在审定新兵时,对于高考落榜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尚未分配工作和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职职工优先定兵。全市8个县 (市 )区预备役职高班的毕业生,凡身体、政审合格的全部送到部队。孝南区对所有进站体检青年全部进行文化测试,对预定新兵进行文化抽查,征集的540名新兵中,高中生达到289人,占新兵人数的53%o

在预定对象的选定上,按照条件兵的特殊要求,优中选优,每年都圆满地完成条件兵的征集任务。1998年冬季征兵,全市按照 “四优先”“五不定”的原则选定条件兵。“四优先”是:大中专毕业生或应届高中毕业生优先;抗洪抢险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优先;下岗、待业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优秀青年优先;五官端正,思维敏捷,身高超过 1.73米的优先。“五不定”是:现实表现一时难以摸清的不定;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情绪和言论的不定;买户口、人口分离和迁移到辖区不满两年的不定;家庭情况不清的、亲属中有判过刑的不定;身高低于 1.70米的不定。较好地完成身体条件兵和政治条件兵的征集工作。全市征集的新兵高中毕业生占43%o

新兵交接 1983年,湖北省军区在应城县进行送兵试点。着重对如何实施送兵进行探讨,进行新兵自走的形式改革。即:部队不到地方接兵,地方和武装部门也不派人送兵,让新兵自己到部队报到。

征兵工作中的自征自走形式,在全省尚属首次。为使新兵 “走得了、走得好、不退兵、无逃兵、无死人”,孝感地区征兵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进行具体指导。应城县参加体检 1410人,其中预征对象 734人,占67%;体检合格594人,其中预征对象 445人,占75%;定兵505人,其中预征对象438人,占87%。根据新兵的特点,结合以往送兵的经验,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让 505名新兵采取两种形式自行到部队报到。第一种:对 365名编成班排,指定班排骨干带队自行报到;第二种:对 140名持人伍通知书和介绍信自行购票到达部队。对于第一种形式,根据新兵分布,以公社编排,以管理区编班,共编为 13个排,38个班。班排长在基干民兵新兵中选定,51名班排干部中有团员47人。对选定的班排干部进行培训,主要是班排长的职责,带兵的方法 ,乘车安全知识、基本队列训练。对新兵主要进行端正人伍动机、爱护服装装具、旅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对于第二种形式,由于新兵不进行编组,上级要求送兵不出公社,让新兵自行搭乘交通工具。走的形式有单个也有自行邀约结伴而行,实行的是多路多方法自行购票到达部队。军分区和人武部主要做好相关的7项工作:(1)为新兵照相,发识别标志。(2)办理人伍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和介绍信交新兵自带。(3)发给途中经费。(4)发自行手册,手册内有汽、火车时刻表、路程图。(5)设接转站。(6)增设新兵购票窗口。(7)派观察员,随车观察新兵途中活动,办理交兵手续。10月 16日,湖北省征兵领导小组在应城召开征送试点工作现场会,武汉军区、省征兵领导小组、省军区、孝感行署、军分区及各县 (市 )人武部领导参加现场会。

1984年,湖北省征兵领导小组在应城县进行跨大军区自行到部队报到试点。从 10月 15日到 11月 6日,全县征集500名新兵,全部采取自行到部队和放 “单飞”两种形式,安全、按时、顺利到达成都军区所属8个单位。新兵到达后,经部队复查,全部符合新兵政审和身体条件,没退一兵。在试点中,除搞好政审和体检外,着重于严密组织,安全输送。500名新兵要自行到成都军区的2个军 8个单位报到,行程最远的2000多公里,最近的 1000多公里;乘车时间最长达 51小时,最短 28小时;换程多的3次,少的2次。在路程远、换程多、中途时间长、情况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为使新兵安全到达,主要抓了4个方面的工作:(1)提前派出2名先遣联络员打前站。沿襄渝线、成渝线、成昆线、调查研究沿路停车站、军供站、换乘食宿点等情况,主动与铁路军代处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军运计划,换乘车次和时间、地点,商请有关车站、部队协助设立接待站,做好接转、换乘和各项保障工作。(2)周密计划,做好新兵长途输送方案。与部队联络并一起制定 《新兵长途输送及换乘车 (船 )实施方案》、《新兵长途输送的生活保障计划》、《新兵放 “单飞”到外区部队报到的实施计划》。(3)合理编组,选好班排长。500名新兵,除 11名放 “单飞”外,其余489名新兵编为 12个排 49个班,推选73名新兵分别担任正副排长和班长。(4)集训骨干和新兵,打好自行报到的基础。用 2天时间对新兵和骨干进行安全知识、法纪和卫生防病教育以及队列训练,使他们做到 “五熟”(乘坐车船次熟、换车时间熟、开进路线熟、报到地点熟、与部队联系方法熟)。

从 1985年开始,按照上级要求,接兵部队不再到地方接兵,由地方兵役机关征集新兵后,直接送到部队。孝感各县 (市)区征兵办公室,认真选配送兵干部,进行送兵工作培训,确保送兵途中无事故,并与接兵部队进行顺利交接。

1989年开始,全国恢复部队派人到地方接兵。孝感各地的兵役机关,认真处理好征接关系,主动为接兵部队安排食宿,提供生活上的方便;主动介绍本地情况,并协助接兵部队参加走访调查和开展各项征兵工作;主动为接兵部队提供交通方便。在征兵工作中,让接兵部队 “三参加”,即:参加征兵工作的各种会议,让他们了解征兵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始至终参加体检、政审、定兵的全过程,共同把好质量关;参加模拟训练和教育,让新兵了解部队,为部队加强新兵运送的管理打好基础。1990年,广州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转发应城市征兵办公室 《我们是怎么处理好征接关系的》的材料。

征兵监督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审定新兵工作中,一度出现不正之风,为严格征兵政策和纪律,加大监督力度,按照国发 〔1995) 24号文件规定的 “八不准”和省军区制定的 “十不准”,军分区和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安排专人接待来人来访。并派出纪检、监督部门参加征兵工作的全过程,杜绝关系兵、权力兵、金钱兵的现象发生。汉川市年年派监察局干部参加市 (县 )征兵办公室工作 ,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

为防止讲人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等问题,市征兵办公室坚持从领导抓起,从兵役机关抓起,健全和完善征兵工作中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纪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应城市人武部坚持 “三公开、四监督”,即:公开征集政策,公开征集指标,公开定兵名单;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征接双方监督,上下级相互监督,接受监察职能部门监督。云梦县人武部纪委和县纪委成立纠风领导小组,巡回对各单位执行廉政征兵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征兵政策规定的宣传,市、县 (市)区两级征兵办公室在电视台 《答记者问》,在 《孝感报》等开辟征兵专栏。

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监督。1995年,中共孝感市纪委监察局和军分区政治部作出 《关于抵制征兵工作中不正之风  保证新兵质量的有关规定》,要求征兵工作人员要强化政策观念,不准随意放宽兵员征集条件、降低标准,坚决杜绝 “人情兵”“关系兵”,做到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对违反规定者,按党纪、政纪和军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军、地司法机关依法惩处。1997年,孝感市人民政府、孝感军分区下发文件,对孝昌县、安陆市、云梦县政治退兵作了通报,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中共孝感市纪委、军分区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 ((关于严格征兵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 12个严禁,即:(1)严禁放宽征集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集人伍。坚决杜绝将有政治问题、思想品质不好甚至有犯罪前科的青年征集人伍。(2)严禁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征接应征青年人伍。(3)严禁搞假证明、假户口、假文凭。(4)严禁在征兵中乱批条子,乱许愿,乱打电话。(5)严禁为不合格青年入伍说情或向征兵人员施加压力。(6)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收受钱物,索贿受贿。(7)严禁向应征青年单位乱摊派乱收费。(8)严禁巧立名目向各应征青年及其家长收取费用。(9)严禁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提供交通工具、安排食宿、购买物品或邀请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10)严禁征接兵员插手自己的亲属人伍。(11)严禁非兵役机关的非职能部门越权掌管印章、办理体检、政审和批准入伍手续。(12)严禁逾期办理征集手续。

1998年,在全市征兵工作会议上,孝感军分区下发 《关于私自办理退兵、换兵、乱收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通报》,对 1997年冬季征兵工作中暴露问题的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中共孝感市纪委、军分区纪委、市监察局再次下发 《关于严格征兵工作纪律的通知》,孝感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下发 《关于严禁征兵中乱收费、乱摊派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