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法队伍

按照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全市政法系统既要抓好政法业务工作,又要搞好政法队伍建设。在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素质方面,主要抓了如下5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政法基层组织建设。

1959年 4月,全区政法部门一批先进工作者出席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1960年 8月,根据第 11次全国公安会议 “关于加强思想工作决议”的精神,各县公安局配备政治教导员,基层派出所配备政治指导员。

1961年,地委召开政法干部会议,总结 自1958年以来的 3年经验教训,较系统地揭露工作和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一缺、二乱、三弱、四不专”。政法队伍力量大大削弱,全区有政法公安干警 1077人,较 1957年减少了418人;新手多,业务不熟悉,且抽出168名干部长期驻队搞中心工作,致使出现一员代三员、一长代三长,工作乱了套;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没有专职主任,绝大多数流于形式,不起作用。在思想作风方面,主要问题是主观主义、浮夸风、弄虚作假,甚至违法乱纪。公安系统犯有打人骂人、非法搜查抄家、刑讯逼供、乱搞男女关系错误的占22%。会后,在党委的领导下,全区进行组织整顿和业务整顿,加强政法队伍,先后调进领导干部65名,一般干部 18人,调离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 18人;政法公安部门恢复内设机构,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办案程序,充实基层派出所和法庭。

1964年,在地委的领导下,政法部门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解放军的热潮。8月21日,全区公安系统召开 “四好”单位、“五好”干警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58名。大会表彰 14个 “四好”单位和43名“五好”干警,并且评选 13个先进单位和21名先进个人出席全省公安系统先代会。

1967年初,政法部门在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严重冲击,年初,地直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被打倒,日常工作由群众组织主持。7月下旬,造反派冲击、占驻公安、检察、法院的办公楼,政法机关陷于瘫痪。各县政法机关相继受到冲击 ,政法工作陷于瘫痪。1968年 1-12月 ,孝感地区革委会设立政法组。    1968年 1月,孝感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由军管会代替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随后各县公安局相继实行军管,统管公、检、法的工作。10月下旬,在彻底砸烂公、检、法的思想指导下,政法部门除留少数业务骨干在军管会工作外,其他全部到黄R梅家山住学习班。之后,绝大多数人转做其他工作。

1970年 10月5日,中共孝感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设委员5人,书记 1人。1971年 8月3-17日,孝感地区召开公安会议,会议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 “对公安工作要一分为二”的指示,肯定毛主席革命路线在公安战线始终占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客观事实,否定 “全盘否定 17年公安工作”的错误观点。12月全区公安机关进行年终总评,评出 “四好”单位31个,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 61名,“五好”职工 11人,其中有 33人出席省公安队伍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讲用会,23人出席县、地、省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78年 3-4月,地、县公安局相继召开干警大会,组织揭发批判 “四人帮”大搞 “两个否定”、“一个砸烂”,推行 “三位一体”、破坏公安工作的反革命罪行。通过传达学习,揭发批判,全体干警进一步分清路线是非,鼓舞革命斗志,增强搞好工作的信心。

在地委、行署的直接领导下,1982年,政法部门对干警普遍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党纪、党风的教育,开展整纪煞风、“五讲四美”、“文明礼貌”、遵纪爱民和立功创模、学先进赶先进活动,涌现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同时,地县政法部门加强对干警的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法律水平。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干警进行适当调整,对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的干警作严肃处理。

1983年,全区地、县两级政法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干警进行教育整顿。经过学习文件、总结检查,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法制观念,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查处。1985年,在地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1-8月,全区政法部门开展为期 8个月的整党。这次整党采取边整边改,做到整党、工作两不误。在整党中,认真学习中央整党文件和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清 “左”破旧,深人进行彻底否定文化革命的教育。

1986年,按照地委关于端正党风的部署,巩固和发扬整党成果。认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狠抓从严治警,加强思想、纪律、职业道德、民主与法制教育,严肃查处严重违法乱纪案件;这年,全区有一大批政法干警参加夜大、电大学习和文化补习。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区政法干部的政治和业务、文化素质,增强战斗力。

1987年,全区按新行政区划 (乡、镇)设置派出所、配备司法助理员的要求,共设公安派出所 149个、配干警 618人,法庭 69个 224人,司法助理员 161人,民政助理员 235人。

1988年,按照从严治警的方针,年初,地、县 (市 )政法各部门用 10天时间,集中学习党的十三大文件,总结回顾工作,表彰先进,纠正违法乱纪。全区政法部门共评先进集体 149个,先进个人 830名。查处违法乱纪 26件 34人,给予党纪处分 8人,政纪处分 25人。一年间,还抓了政法基层组织建设,全区建公安派出所 152个,实现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派出所,设置人民法庭 69个,建法律服务所% 个,增强基层的政法警力,改善住房办公条件。

1989年,组织全区政法干警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的讲话、江泽民的国庆讲话。全年共查处违法乱纪问题 38人,其中党纪处分 6人、政纪处分 21人、法纪处理6人(判刑 5人 )。1990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整顿“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全年查处违法乱纪问题42人,其中党纪处分 16人、政纪处分20人、法纪处分 (判刑)2人。这一年,对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警力进行一些调整和充实,在装备和技术手段上有所改善。

1991年,全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组织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 “七一”重要讲话。同时,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开展为党旗增光辉的活动,进行党的宗旨教育,推进廉政勤政建设。地区政法部门还召开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报告会。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对内部出现的违法乱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全年共查处违法乱纪案件38件42人,对情节严重的23人分别作党纪、政纪处理。1992年,组织政法干警学习邓小平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文件、传达中央 7号文件精神,联系实际,开展讨论,进一步增强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自觉性,把 “三个有利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

1993年,政法队伍建设向前迈进一大步。首先,抓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和 “一把手”的交流换岗。8个县 (市 )区公安局长交流换岗7人,检察长全部交流换岗,改善严格执法的工作环境。其次通过反腐败斗争,清查制止 “三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集资)。全年查处干警违法乱纪、贪赃枉法的案件 36件 40人,其中刑事处分 6人、党纪处分20人、政纪处分 14人。再次,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36名干警调出政法队伍,清退素质太差的合同民警 337人,辞退治安员 848人。

1994年 2月中、下旬,开展年度学习整训。整训以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主线,重点解决纪律、作风、执法方面的问题。通过总结工作,自下而上的评比推荐,全市表彰先进集体220个、先进个人1300人。

19%年,按照 “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思路,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各级政法部门在干警中开展 “树形象、创一流”活动,公安部门开展学济南交警活动、法院系统开展向谭彦学习的活动。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有 48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有4名公安干警在抗洪救灾中荣立二等功,8名干警荣立三等功。同时,制定 “政法干警十不准”“八大纪律、十项注意”等规章制度,规范干警行为。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全年共查处干警违法乱纪案件 18件21人,其中查处询私舞弊、刑讯逼供案件10件11人。

1997年,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年。全市政法干警在2月中旬集中学习的基础上,3月上旬开展执法自查活动;3月中旬市政法委配合省政法委执法检查组对5个县 (市 )区和市直进行重点抽查。3月下旬又派出8个调查组,分赴各县 (市 )区,对政法队伍的基本情况和执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摸排出存在的8个方面问题。针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召开规模较大的座谈会 ,进行为期 3个月的整顿教育工作。市委政法委出台 ((关于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严格执法的意见》。通过整训,共立案查处 60件 87人,其中判刑4人、调离 20人、党纪政纪处理 63人。

1998年,为了提高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市政法委从2月份开始实行政法各部门时间、人员、领导 “三集中”,采取正面教育、自查自纠、以查处重点案件为主的方法,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整顿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4月中旬,孝感市遭遇特大洪水,在为期6个月的防洪抗灾期间,广大公安政法干警积极投人防洪抗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市公安局长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表彰并授予个人一等功,汉川市公安局抢险突击队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4名领导和干警被省公安厅授予二等功。

1999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创建 “团结、廉洁、实干”领导班子活动。在创建活动中,政法各单位把班子建设与 “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教育有机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人主要内容,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办法,努力克服党风党纪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一年间,政法部门健全和完善案件审批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实行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案件评查制等,先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执法大检查、专项治理、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政法各部门还按照政法机关不再从事商业活动的规定,对所属 66家企业进行处理,其中撤销37家、移交 7家、解除挂靠 12家、保留企业 10家 (含特类型企业 8家)。

2000年,政法部门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不断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开展 “三讲”回头看的活动,进一步巩固 “三讲”教育成果,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争先创优、创满意活动。全市有2个基层法院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人被评为 “全国模范”,1人被省委表彰为 “十佳干警”,7个基层法院被评为 “最佳人民法院”,41个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表彰为 “最佳”或 “人民满意的法庭”;公安、检察、司法部门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2001年,政法部门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在纪念建党 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开展宗旨信念、纪律作风、公正执法、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以 “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机制,进一步激发政法队伍的活力。

2002年,全市政法部门开展 “学、查、改”和 “万人评警”“百家评检”(检察机关 )等活动。在总结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民主考评制、绩效工资制的基础上,推进民警等级化管理和低分培训、双向选择、“双聘制”的竞争激励机制。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立功集体和个人。

2003年,政法部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增强全体干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全市政法部门涌出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名公安干警被授予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名公安干警被授予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个派出所被授予 “全国公安系统先进基层单位”。市中级法院被省高级法院和省人事厅联合表彰为全省 “模范法院”。

2004年按照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市委领导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结合近年来发生的6起典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市委政法委讨论通过 ((关于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这年间,全市政法机关以抓领导班子建设为突破口,针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执法为民的教育,制定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政法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以制度落实为重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部门预算,提升政法机关的后勤保障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等级化管理,建立队伍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学习弘扬任长霞等英模先进事迹和 “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单位)活动;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在职进修、联合办学等方式,提高干警学历层次,使三分之一的干警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有一批干警还获得硕士学位,从而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2005年,根据市委部署,政法部门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教育活动采取 “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的方法,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健全党的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政法工作的目的。同时,政法系统开展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公安机关把此项整改活动与 “大接访”活动和执法质量考评有机结合起来。从5月份开始,公安局领导带头,全警参与,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 “大接访”活动,深人查摆执法问题,实行重点问题立项改、个案问题承包改、常规问题限期改,集中整改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并两次邀请他们参加座谈,听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138条,围绕检察职能找 “职业病”,围绕当地实际找 “地方病”,归纳出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4个方面的14个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边整边改,既解决现象性问题,又着力解决机制性问题,从而有效促进执法的思想、观念、行为和作风的建设。是年,政法部门还开展强化职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公安机关全面落实 “三个必训”制度,共举办全市性的培训班 6期,培训基层一线民警近千人;法院举办5期培训班,共培训 350余人 (次),并 7批次送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等地学习深造;检察机关分 8个业务主题分别集中脱产培训 225人,有 382人参加岗位练兵活动,在全省专项整改统一考试中,参考的605人全部取得合格成绩。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职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促进了政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公安机关有 1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有4个集体和6名民警受到公安部表彰;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获最佳文明单位或文明单位称号;法院有 16个法院、法庭和 18名法官受到省委、省政府或省法院表彰。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 “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