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教管理

一、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 (以下简称劳教 )制度自1955年创立。劳动教养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已成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 1957年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及 1982年国务院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劳动教养是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收容对象主要是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劳教工作自创立时起由公安部门管理,1983年 5月中央决定将劳教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移交司法行政部门,成立劳动教养管理所,湖北省部分地市州的劳教工作开展较晚,1995年9月省政府批准成立孝感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主要收容孝感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的男性劳教人员,收容规模 300人,可配干警45人。劳教干警除从司法局调人骨干外,陆续从其他部门调人人员。

1998年 2月劳教所开始收容劳教人员。收容初期,面临的因难很大,主要是经费不足及管教干警的能力不强,缺少经验。针对这种状况,劳教所对新人所的干警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请从其他劳教所调人的民警上课,传授经验,集中学习劳教法律、法规,使干警掌握基本的管教方法。为弥补劳教经费的不足,经上级批准,承包孝感军分区农场作为劳教生产基地,主要开展种菜、养鱼等农业生产,当年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改善劳教人员生活。在 1998年开展的严打斗争中,市劳教所积极配合,确保公安机关送多少,劳教所就收多少,加强管理,做到收得下,管得住,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 “严打”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1999年,市司法局和劳教所把安全管理作为重点,继续建章立制,加强各项管理。对劳教人员特别是“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孝感市编委下达劳教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内设 7个科室,另设 2个大队。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处、管理教育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生活卫生科、警戒科。当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市委市政府、省劳教局评为 “文明单位”。2000年被湖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 “三五”普法合格单位。2001年在劳教干警中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开门评所、开门评警等多种形式,查摆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执法执纪水平。二大队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2002年被省劳教局评为 “四无”(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无安全生产事故 )劳教所。2001-2002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

2003年省司法厅提出 “八条禁令”,同时开展 “所务公开”“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促进民警队伍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劳教人员接受教育矫治的积极性,场所安全形势、教育矫治秩序进一步加强。在抗击 “非典”疫情斗争中,劳教场所实行严格封闭式管理,扎实做好疫病预防和消毒工作,没有发生 “非典”病例及其他传染性疾病。6月,司法部范方平副部长来所视察工作。

2004年按上级要求,全面停止劳教人员外出劳动后,充分利用所内现有条件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在种植技术、养殖技术和电子产品加工技术方面提升习艺性劳动的比重,使劳教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教育矫治质量稳步提高,绝大多数劳教人员解教回归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开展以劳教人员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为内容的专项检查和 “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使民警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执纪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全年实现安全工作 “四无”。

2005年以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劳教办特色工作,积极推进管理工作改革,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场所矫治秩序日趋稳定。按照司法部创办劳教特色工作意见,按照创办省级劳动教养学校的工作要求,对劳教大队进行整合,构建三种管理模式的平台。成立一个劳教大队,下辖 1个封闭式管理中队、2个半开放式管理中队,设了 1个开放式管理班。对全所民警进行 2个月的三种管理模式知识培训 ,使民警认真掌握、熟练操作三种管理模式。全年安全工作实现 “四无”。

二、安置帮教

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始于中发 〔1992) 7号文件的规定。1997年 10月,在武汉召开湖北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1998年,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市司法局及各县 (市 )区司法局部署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1998年4月,市司法局代市综治委向市委市政府起草 《关于成立孝感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报告》,标志着市司法局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式启动。12月 2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孝办文 〔1998〕49号文件通知,决定成立孝感市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2000年初,市、县 (市)区两级全部建立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逐步向基层延伸,乡镇安置帮教站、村 (居 )委会安置帮教点初步形成网络。2002年,与市公安局联合行文,转发 《关于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2003年 5月 20日,孝安帮协 〔2003) 3号发出通知,充实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把市法院、市检察院、公安、财政、工商、地税、民政、劳动和社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广电等成员单位吸收进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安置帮教合力。2004年5月25日,在孝昌县召开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现场会。这次会议的召开,大力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2005年,市安置帮教办公室撰写的 《试述强化 “三无”人员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运作机制》论文,人选全国刑释人员帮教管理专题研讨会,并在会议上交流。

1998-2005年,全市回归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 301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449人,解除劳教人员569人。释解人员被帮教的有 2991人,帮教率为 99%;通过各种途径安置释解人员 2769人,安置率为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