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纪案件检察

1978年检察机关重建之前,孝感检察机关没有设立专门的内设机构开展读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读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属于检察机关查办刑事案件的一部分。

1979年,检察机关处于恢复重建阶段。全区检察机关法纪检察部门按照第七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大力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边建边干,边干边学。孝感市检察院及县 (市 )区检察院检察机关设法纪检察科,重点查办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严重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重大违法乱纪案件 62件,其中非法拘禁 8件、刑讯逼供4件、报复诬告陷害2件、非法管制搜查 2件、其他45件。

1980年,全区法纪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法纪检察工作座谈会议的精神,深人学习 《刑法》和 《刑事诉讼法》,克服困难,排除阻力,积极开展法纪检察工作。全区受理各类法纪检察案件 89件,经审查立案侦查 28件,其中,刑讯逼供2件,诬告、陷害4件,非法搜查4件,非法拘禁 9件,报复陷害3件,隐匿毁弃邮件2件,其他4件。办结 26件,结案率 92.8%,起诉 8件,免予起诉 3件,撤销案件 15件,作案成员30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6人、基层干部 16人、其他成员 8人,已捕 8人,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5人。

1981年,围绕整顿社会治安中心,对重大案件集中力量,“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根据省检察院、省邮电局 1980年 10月的联合通知精神,检察机关密切配合邮电部门,重点查办邮电职工的读职犯罪,全年立办邮电部门读职犯罪7件,占立案总数的30%。受理法纪案件78件,立案侦查 24件 38人。其中非法拘禁 8件 13人,隐匿、毁弃邮件7件7人,刑讯逼供 1件 3人,非法管制、搜查 1件 1人,玩忽职守2件3人,行贿受贿 3件 3人,其他 2件 8人。

1982年,把查处干部职工中的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受理法纪案件41件,立案侦查 5件 14人,已全部办结,逮捕人犯 10人,起诉 3件 7人,免诉 1件 1人,作其他处理 1件 6人。

1983年,在抽调部分干警投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斗争的同时,还重点查处干部职工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全区全年共受案75件,立案 31件 36人,逮捕人犯 21人,办结26件31人 (起诉20件21人,免诉 3件 4人 )。其中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以来,受案28件,立案 11件 13人,办结8件 9人。

1984年,重点查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全区受理法纪案件 90件,立案 24件 36人,审结21件29人,起诉 14件 18人,免诉 8人。

1985年,全区检察机关法纪部门继续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依靠党委,排除阻力。全年,全区检察机关法纪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 111件 174人,立案侦查 22件 37人,办结21件 36人。起诉 12件 18人,免予起诉5件6人,作其他处理4件 12人,逮捕人犯 19人。

1986年,从提高认识入手,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一批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全年,全区受理法纪案件 120件,立案侦查 36件46人。其中办理大要案9件,是建院以来办案最多的一年。逮捕人犯29人,办结36件45人。查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52件。通过办理法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101.2万元。安陆县检察院在办理蒋某某玩忽职守一案后,及时撰写 《为什么要追究蒋某某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一文,安陆县政法委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全县各单位学习,收到很好效果。

1987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纪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狠抓 “三类”案件的查处,始终把重点放在查处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等 “三类”案件上。全区受理法纪案件 125件,立案侦查 34件 48人,逮捕人犯 36人,办结 33件 47人,结案率97%。免诉 5件。2月份,安陆市内衣厂发生重大火灾,造成直接损失 12万余元,企业濒临破产,安陆市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同时办案干警边办案,边帮助该厂恢复生产,主动到四川帮助该厂收回5万元欠款,受到该厂干部职工称赞。

1988年,继续把查处侵权和读职案件作为重点,查处非法拘禁、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26件46人,依法起诉 18件 31人,免诉 7件 13人,作其他处理 1件 2人,其中大案要案 7件 15人,逮捕人犯 38人,挽回经济损失 60余万元。在办理法纪案件中,各县市检察院注意加强领导,排除干扰,如安陆市检察院在查处许某某等人非法侵人他人住宅、妨害公务案时,分管副检察长参与办案,仅用 9天时间就查明案情,依法起诉4名被告。

1989年,重点突出抓好 “三类”案件 (侵权、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的查处,共受理法纪案件 139件,立案侦查 32件 (其中立案侵权、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 16件20人 ),依法起诉 13件17人,免诉 11件 11人,作其他处理 1件 3人,其中大要案件 13件 18人,逮捕人犯 18人,挽回经济损失310万元。

1990年,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读职侵权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在全区城乡、企事业单位,大张旗鼓地宣传高检发布的法纪案件 《立案标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紧紧抓住 “侵权”、读职大案要案,加强侦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法纪工作的领导,稳定法纪检察队伍,使这项工作真正得到重视和加强。全年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 152件,比上年上升 12%,立案侦查 46件,比上年上升 39%,其中立办 “侵权”、读职案件 25件,比上年上升 56.3%0

1991年,把重点放在查处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读职案件上,共立案侦查各类案件 41件47人,其中非法拘禁案 8件 11人,非法侵人他人住宅案 8件 9人,重大责任事故案8件8人,玩忽职守案 6件 7人,其他案件 11件 12人。孝感分院领导和法纪干警积极配合各县 (市 )检察院办理有影响的案件,原孝感市卫生纸厂泄氯事件导致 2人死亡,48人中毒,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分院领导多次深入发案单位与原孝感市检察院共同分析案情,拟定方案,使该案很快查清,直接责任人被依法逮捕。

199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148件,立案侦查 41件 54人,其中玩忽职守 14件 18人,重大责任事故 5件 8人,非法拘禁7件 11人,非法侵人他人住宅 8件 8人,其他7件9人。重特大案件 12件 1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243万元。孝感分院法纪科一改过去只督办参与,不直接办案的做法,立案侦查重特大读职案件 4件。全区法纪检察部门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孝感分院法纪科与孝感地区行署劳动局、建设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地检察院要举办矿山、建筑企业预防重大责任事故培训班,安陆、云梦两院率先行动,培训企业负责人、施工队长和安全员 88人,参训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取得较好的预防效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的肯定。

199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204件,比上年上升38%,立案侦查 54件66人,比上年上升 32%,其中玩忽职守 14件 15人,重大责任事故4件4人,非法拘禁 12件 18人,刑讯逼供 1件2人,报复陷害 1件 1人,非法侵人他人住宅3件3人,其他 19件 23人。典型案件有:孝南区祝站派出所胡某某等 3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湖北省齿轮厂物资供应公司刘某某损失货款 82万元玩忽职守案等。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因债务纠纷引起的人质型非法拘禁案件时,注重加强法制宣传,千方百计解救人质,共解救人质 25人。

1994年,继续贯彻 “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以查处询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五类案件为重点。全年共查处法纪案件31件 40人,其中询私舞弊案3件4人,刑讯逼供案 1件 1人,非法拘禁案 8件 10人,玩忽职守案 15件 18人,重大责任事故案 3件 4人,其他2件4人。全市因经济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较为突出,孝感市检察院根据省院指示精神,会同应城市检察院查处应城市黄滩镇宋某某非法拘禁人质 115天的案件,全市全年共解救和协助解救人质24名。

1995年,共受理询私舞弊等 “侵权”读职案件 171件,立案侦查 41件。重点查处询私舞弊与 “侵权”案件,全年共受理询私舞弊案件线索 9件,立案侦查6件6人,比上年增长一倍。共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 9件 15人,非法拘禁案 6件8人,重大责任事故案 5件 6人。典型案件有:应城市陈河镇派出所周某某,收受当事人贿赂,询私舞弊案;安陆市法院执行庭曾某某询私舞弊案;孝昌县看守所宋某某询私舞弊案等。

1996年,把查处询私舞弊犯罪等 “五类”案件作为重点,全年共立案侦查询私舞弊、玩忽职守等 “侵权”读职案 34件 42人,其中询私舞弊案 4件5人,玩忽职守案 10件 11人,刑讯逼供案 2件4人,“人质型”非法拘禁案 10件 12人,重大责任事故案5件 7人,“五类”案件占立案总数的91.2%。典型案件有:原汉川县马口镇派出所胡某某询私舞弊案,广水市土地局刘某某、税务局马坪镇税务稽查队李某某询私舞弊案等。

1997年,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针对案件管辖范围调整、犯罪主体变化和办案程序法定化、规范化的新情况,及时转变执法观念和侦查方式。从案件的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以及如何获取视听资料,准确把握初查向立案侦查转换时机,适时选择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共立案侦查读职、“侵权”案 32件 38人,结案 30件 36人。全年共立案侦查询私舞弊案4件 4人。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有较大影响的有:孝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姚某某受贿、询私舞弊案,中国银行应城市支行刘某某玩忽职守案等。

1998年,“两高三部一委规定”对法纪检察案件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由过去 16个罪名变为 40个罪名(读职罪 33个,侵权罪 7个 ),其犯罪主体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一手抓教育整顿,一手抓办案,以教育整顿促进办案工作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读职案件线索 82件,初查 66件,立案侦查 18件 27人,侦查终结 11件 11人,其中,移送起诉 3件 3人,移送不起诉 2件 2人,撤销案件 6件 6人。典型案件有:应城市公安局城南刑警中队夏某某等 6名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案等。

1999年,坚持 “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 “质量年,素质年”活动,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查办读职犯罪大要案,读职侵权案,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8月,全市检察机关法纪检察部门开展百日办案战役。全年共受理读职侵权案件线索87件90人,立案侦查 11件 12人,其中非法拘禁案4件4人,玩忽职守案 1件 1人,滥用职权案3件 3人,刑讯逼供案 1件2人,枉法裁判案 1件 1人,失职致使人犯脱逃案 1件 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5万元。典型案件有:原安陆市人民银行甄某某滥用职权贷款4000余万元案;汉川市马鞍乡付某某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等。

2000年,共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读职犯罪案 26件 29人,件数同比上升 188.9%,侦查终结16件 18人,移送起诉 13件 16人。这类案件主要有:孝南区公安分局税警大队李某某滥用职权,侵犯私营业主合法权益,扰乱税收征管秩序案;汉川市财政局回龙镇财政所徐某某玩忽职守,造成损失 1600余万元案;应城市轻工业局韩某某玩忽职守,致使引进的1700余万元的工业设备不能使用案等。

2001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法纪检察处 (科 )陆续更名为读职侵权检察处 (科 )。全市检察机关读职侵权检察部门全年共受理读职案件线索 47件,初查 35件,立案侦查 17件20人,下降 32%。侦查终结 18件21人 (含上年积存 1件 1人),其中移送起诉 20人,移送不起诉 1人,撤案率为零。

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读职侵权检察部门共受理读职侵权案件线索43件,立案侦查 18件 18人。其中滥用职权案4件4人、玩忽职守案4件4人、询私舞弊案 3件3人、泄露国家秘密案 3件 3人、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案4件4人。侦查终结各类读职侵权案件 16件 16人 (含上年积存 2件),侦结率为80%。其中移送起诉 10件 10人,撤案6件6人,移送起诉率、撤案率分别为 62.5%, 37.5%。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孝感市教育局教研室出卷人员李某某、咎某某、李某某泄露中考政治、历史试题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云梦县看守所许某某玩忽职守案,汉川市劳动保险局刘某某滥用职权案,孝昌县国税稽查局李某某询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应城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赵某某询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

2003年,在办案中严格遵照省院下发的规范性文本的规定,规范执法。全年共受理读职侵权案件线索23件,初查 17件。立案侦查 10件 11人,同比下降44.4%,立案率43.5%。上年未结 2件,侦查终结 8件8人,未结 4件,侦结率66.7%。移送起诉 8件 8人,移送起诉率 100%。全市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犯罪1人,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犯罪 5人。

2004年,共受理读职侵权案件线索 32件 ,初查 25件。立案侦查 13件 15人 ,同比上升 30%。侦查终结 13件,起诉 9人、不起诉 2人,起诉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为 81.8%和 18.2%。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央视曝光的大悟县法院吴某某、彭某某滥用职权案,大悟县公安局第二看守所严某某、李某某虐待被监管人案等。

2005年,立案查办读职侵权犯罪案 13件 14人,侦查终结 12件 13人,其中移送起诉 11件 12人,移送不起诉 1件 1人,撤案率为零。典型案件有:市检察院查办的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监督管理科胡某涉嫌玩忽职守案;汉川市检察院查办的该市第一看守所陈某某、江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和该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吴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云梦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地税局四分局胡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安陆市检察院查办的该市公安局棠隶镇派出所周某涉嫌询私枉法案和该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大悟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林业局公安分局汪某某涉嫌询私枉法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