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区纪委一届全会

1978年 10月 14日,地纪委召开重建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 5项工作任务:(1)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2)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的投诉;(4)加强对各县和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5)完成地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