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理 “三乱”

1990年初,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下发后,孝感行署成立治理 “三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专员郭远章任组长,行署副秘书长邓鑫乐、监察局局长曾庆海任副组长,下设治理 “三乱”综合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监察局负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人纠风治乱工作。各县 (市 )纪委负责人参加当地治乱领导小组,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治乱办公室或督办组。在有关执法监察部门的配合下,对 “三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至1991年,全区检查 5225个单位,涉及 “三乱,,资金2059万元。其中,乱收费 1470万元、乱罚款286万元、乱摊派集资 303万元。对此,各级治理 “三乱”领导小组按政策作收缴、清退处理。同时,各地还清理各类涉及收费、罚款和摊派集资的文件 1628份,废止 173份、暂停执行 162份、修改59份。清理乱收乱罚乱摊项目12 000多个,撤销 1212个,为企业减轻负担771万元。查处 “三乱”案件 132起,有 77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理。但是,由于产生 “三乱”的原因比较复杂,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三乱”现象有回潮的趋势。为巩固和发展治理成果,防止新的各种形式的 “三乱”行为滋生蔓延,1993年初,孝感地委发出 1号文件,强调要把治理 “三乱”作为净化经济建设环境的硬仗来打。同时分工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何秉发亲自抓这项工作。地改市后,市政府发出 《关于加强治理 “三乱”经常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完成集中整治后,继续把治理 “三乱”作为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建设的大事常抓不懈,使治理工作由集中整治转人经常性治理。1993-1995年,全市清理收费文件 1690份,废止243份,涉及项目271个,其中市政府明令取消收费项目46个;清理 “三乱”资金 1229.1万元,清退或收缴上交财政 630万元;受理 “三乱”信访举报280件,立案 8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挽回经济损失 600万元。

一、清理整顿公路站卡

由于利益驱动,加之制度不健全,一些执法部门和单位竞相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公路 “三乱”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据统计,1990年,全区有 17个部门在公路上设立各种站卡106处。1991年增至 110处。针对公路站卡的混乱现象,全区各级纠风治乱专班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对公路站卡进行整顿。1991年共清理撤销未经批准的站卡94处,对少数擅自设卡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一批造成严重后果的乱设卡案件。1992年4月中旬,省政府撤站布告发出后,地、县两级纠风办受政府委托,组织撤站卡工作。地区纠风办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 (市 )区坚决执行布告,迅速撤除站卡。同时组成2个工作组赴 316和 107国道的东山头、广水检查站现场督促撤站,使全区率先撤除境内的全部道路站卡。4月 19日,中央、省电视台分别作了报道。为巩固撤站成果,对个别部门撤站不迅速,明撤暗不撤,干线撤支线不撤的问题作严肃处理。一些县市监察局也查处一批有影响的乱设卡案件。汉川市马口镇从 1988年起,在不足 4公里的路段设卡 6处,罚款收费,过往司机叫苦不迭。接到举报后,县纠风办主任亲自带队进驻该镇查处,没收警具,弄清资金去向,撤除 “卡子”,清退无业人员,使这起拖了几年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1994年3月,一些执收执罚行政管理部门的基层站所,趁 107国道翻修路面、南下车辆改行旧道之机,竞相上路乱拦车,乱收乱罚,引起过往司机和群众的强烈不满。对这种公路 “三乱”的回潮之势,市政府于4月 22日及时发出 《关于迅速治理擅 自上路拦车、乱收乱罚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坚决制止公路 “三乱”行为,保证全市公路的.通和商品流通。7月,国务院 《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下发后,全市治理公路 “三乱”力度进一步加大。1995年 3月,市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孝感实际,发出 ((关于对公路 (河段)上 “三乱”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对违规设卡,乱收乱罚者,除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无业人员搞 “三乱”者,视同车匪路霸予以严惩,该 《暂行规定》在 5月24日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的全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会上,作为会议材料印发,《中国监察》第 10期也予以刊载。5月,市政府发出 《关于取消各县 (市)区对各执罚单位下达罚款任务的通知》,明令禁止各地各部门下达收罚指标,为从根本上遏制公路 “三乱”创造条件 。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对公路 “三乱”进行综合治理。公安、交通、林业、工商等部门普遍实行 “七公开一监督”,即公开设站批文、公开站名、公开管理机关、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检查范围、公开处罚条款、公开监督电话和接受社会监督。据统计,至 1995年,全市纪检机关共受理公路 “三乱”举报 182件,撤除站卡44处,整顿26处,查处案件 74件,涉及人员 86人,给予党纪处分44人,辞退合同制及临时人员38人,追缴违法收入 10万余元。在省政府两次召开的治理公路 “三乱”电话会上,受到通报表扬。1996年,在治理公路 “三乱”方面,坚持标本兼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利用节假 日和早中晚休息时间突击上路巡查 10次。市纠风办组织交警、交通、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上路检查40余次,现场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29起。同时,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职能部门抓好培训上岗,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全市撤除违规站卡7个,整顿规范站点 23个,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63条,培训执法人员 584人。被省政府首批宣布为国道省道基本无 “三乱”的地市之一。1997年 ,继续保持 “班子不散、口子不开、力度不减”的态势,着力在抓巩固、防反弹上做工作。坚持上路巡查制度,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实施突击检查,现场纠正和处理违规问题 23起。严格规范部门行为,在公路 “三乱”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市纪委监察局 3次起草 《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的通知》、《紧急通知》、《紧急通报》,以市政府明传电报下发,反复强调无权上路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上路检查、收费罚款。对有上路权的单位,坚持做到严格规范,从严管理。先后5次召开公安、交警、交通、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通报情况,共同研究治理办法,形成领导重视、专班出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坚持抓源头、抓管理、抓宣传教育的同时,注重发挥纪律的威慑作用,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全市受理涉及公路 “三乱”的举报 36件,立案 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追缴违规收人 5.2万元,退款4.8万元。1998年,通过突击检查 ,现场纠正违纪问题 16起,拆除公路、水路站卡 3个;受理举报 42件 ,立案 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1999年,采取市领导定期上路检查、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联合上路检查、会同电视台等部门上路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出现问题的主管单位及主要领导责任,使各级党委政府和责任部门变追究责任压力为自觉抓好治理公路 “三乱”的动力。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先后3次对孝感市进行明察暗访,没有发现道路 “三乱”问题。2001年,通过坚持联席会议制、部门承诺制、明察暗访制和行风评议制,全市查处“三乱”问题案件 19起,处分违规人员 11人、处理 8人、辞退 2人。3月,通过省政府验收,孝感市成为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 “三乱”的市州之一。2002年,为防止少数地方和人员在公路上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的现象抬头,全市采取集中整训、重点监控、现场督察、“一票否决”等措施,遏制公路 “三乱”。一年间,市纠风办查处公路 “三乱”案件 21件,政纪处分 11人。2004年,全市纠正处理公路 “三乱”30多起,查处汉川市麻河镇、应城市长江埠镇、云梦县道桥镇有关站所向 “麻木”车主乱收费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人。

二、治理教育乱收费

20世纪90年代以后,教育系统教育乱收费问题在全市逐步显现。地区教委有关科室,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乱收费 5万多元,作为科室小钱柜。大悟县教委巧立名 目乱收费,项 目繁多、数额巨大,据初步审计,乱收费多达9项,金额近 10万元。其中,教师调加 1级工资交 5元,2级交 20元;招收新职员建档费每人交 10元;电大毕业生分配推荐费每人交20元;教师改行的改派费每人交 50元;师范学院毕业生改派费每人交 500元;教师职称评审费初级交 30元、中级交 50元、高级交80元;颁发民办教师任用证书每人交 10元(工本费为 1元 );评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由所在单位交 50元。此外,中小学乱收费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为此,1993年秋季开学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治泉主持召开市纠风办、物价、教委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研究,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自立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下发孝政办电 〔1993) 34号传真,强调对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直和各县 (市)区均采取打招呼和检查的办法,制止和纠正学校的乱收费。市纠风办对市直 10所中小学的收费情况开展调查,发现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问题较为突出。对文昌中学违反规定,擅自向每个学生收取 “课桌押金”55元的问题进行查处,责令其将所收取的3万元课桌押金全部退还给学生。云梦县对城关地区 11所学校收费进行检查,发现并纠正乱收费 11.3万元的问题。应城市纠风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50所中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查出乱收费 11.4万元,重复收取教育附加费24万元。市委要求对乱收的费用由纠风办负责组织清退。1995年,孝感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清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文件精神,下大力气遏制中小学乱收费势头。市纪委监察局从有关部门抽调 80余人,组成 26个检查清理专班,对 8个县市区及市直共226所中小学春季收费进行检查,共清出违规资金 380.1万元,清退 258.41万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 目11个,制止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项目5个,减轻学生负担 420万元。1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抓了中小学收费行为的规范。全市审核涉及中小学收费文件 18个,督促 3018所学校全部使用 《湖北省中小学收费登记册》,减少收费 586.2万元。在春秋开学之际,会同市教委、物价局对中小学收费文件认真审理把关,并到孝南、汉川、应城、广水的部分城镇学校进行走访调查。责成汉川县脉旺镇取消由学生负担的收费项目,公开向学生退还城镇集资款 18万元。云梦县纪委监察局加强对中小学收费的监督,印制 1000份监督卡,发给每所学校的部分学生家长,接受社会监督。安陆市纪委严肃查处市教委向小学摊销洗衣粉事件,追缴资金3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查出违纪收费金额 68.96万元,清退68.46万元。1997年,全市取消中小学收费项目15个,减轻学生负担 33.2万元。1998年,市纠风办会同物价局对市属21所学校 1996, 1997两年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收费558万元,清退给学生40万元,经济处罚20.7万元。1999年,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各县 (市 )区教委均与乡镇教育组签订治理 “三乱”责任书。建立和健全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收费年审、统一收费票据、收支两条线、收费卡等制度。市县纠风办还会同教育、物价、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收费的监督检查,共查出违规收费 267万元,处理 132万元,处分责任者 13人。2000年,通过落实部门责任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全市中小学乱收费歪风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共查处乱收费案件 13件。孝南区共清理取消中小学不合理收费项目30个,处理乱收费问题 140余件,向学生家长清退乱收资金276万元,追缴违纪金额67万元,处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员、教育组干部、学校校长共 17人。汉川市纪委严肃查处该市实验小学多收学生早餐费用于发奖金、乱开支等违纪问题,除要求如数退出发放的奖金外,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校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的处分,并通报全市。2002年,围绕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全市纠风部门共受理乱收费投诉 184件,查处 11件,处分 50人,为学生家长减轻各种不正常负担 1295.55万元。2003年,市纪委监察局将该年定为 “教育乱收费专项清理年”,督促市教育局出台治理教育乱收费 “八不准”。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后,全市组织 65个检查专班,对 1614所中小学开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清退违规收费 1773万元。至年底,全市各级纠风部门共受理教育乱收费上访举报 93件,立案 82件,给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72人,诫勉谈话 17人。2004年,全市加大教育收费政策落实的检查督办力度,围绕 “一费制”“三限”政策和收费公示,建立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共进行责任追究 4起 5人。查处乱收费典型68起,违规金额409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20人。2005年,市县两级纠风办会同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组成71个检查组,对 685所中小学落实 “一费制”政策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乱收费典型。共受理投诉 60起,退还不合理收费428.35万元,处分 28人。同时积极探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即: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合理核定学校编制,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投人等。这 5条措施,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