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治理奢侈浪费

一、清理通讯工具

1997年,全市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配置移动电话清理工作,对违规购用的手机进行处理。其中,拍卖 704部、变卖 569部,收回资金 228.9万元,其余的退回企业和调剂使用。并对今后配备使用手机作出明确规定。1998年,对通讯工具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清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公款配置移动电话 4866部,其中,符合配置范围的 3103部,不符合的 1763部。对符合范围的采取两种规范办法:(1)折价卖给个人 2190部,收回资金 197万元;(2)按编制比例配备 913部。对不符合配置范围的实行 3种方式处理,即作价变卖给个人 942部,进人市场拍卖 786部,退还企业 35部,共收回处理资金 345万元。全市清理登记公款安装住宅电话 11 185户,其中,符合安装的9511部;对不符合安装的 1674部,全部作价卖给个人,收回补交安装费249万元。在规范市直机关使用通讯工具方面,市纪委、监察局、市治奢办联合下发 ((孝感市直机关规范和处理通讯工具的意见》,对移动电话、住宅电话的配备处理及话费报销标准等作出规定。各县 (市 )区也都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1999年,在上年清理的基础上,全市又组织回头看,共清出党政机关违规购机 84部,不该报或超报电话费 50.75万元,全部进行处理,并给予 11人党纪政纪处分。市直追缴手机2部。应城市对更换手机的28名科级以上干部一次性追缴 8.7万元购置费。孝南区查处超标准报销电话费 71人,清退违纪资金 14.7万元。2004年 11月 23日,第20次市长办公会通过 《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包干管理办法》,从2005年 1月开始执行。市直党政机关移动通讯货币化改革完成 。

二、清理公费出国 (境 )旅游

根据中办发 〔1993) 16号和鄂办发 〔1993) 43号文件精神,从 1993年 10月起,孝感市委市政府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对清理公费出国 (境 )旅游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决定由市纠风办从市财政局、市外事办等单位抽调4人组成专班,重点清理应由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在清理期间,市纠风办3次派人到省核对名单,各县 (市 )区也多次与市纠风办核对名单。通过上下结合核对名单,内外结合查看账据,很快弄清全市公费出国 (境 )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市清查出公费出国 (境 )人数 650人,其中从旅游渠道公费出国 (境)人数399人,经审查,有 311人属于这次清理的对象,其中,县级干部 69人。

1994年6月30日,省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公费出国出境旅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属公费或变相公费出国 (境 )旅游的,下列几种费用要予以收缴。(1)从 1992年7月 1日至 1993年 10月 2日期间公费或变相公费出国 (境 )旅游者,没有个人自理的置装费应据实退交。伙食费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人民币退交;零用钱按每人不低于200元人民币退交。(2)不应为个人所得的款项,包括组团单位弄虚作假,多开收据,个人在本单位、外单位或其他渠道虚报冒领的费用;中介单位以各种名义退还给个人的费用;公费出国 (境)旅游者在用公款向组团单位缴纳包干费用后,又在本单位或外单位重报、多报、多领的费用。(3)非旅游部门从事中介活动非法组团获利。((通知》明确规定,对于个人应退交的款项,由各级纠风办按干部管理权限采用下管一级的办法组织收缴,收缴的经费全部交同级财政。为此,市委、市政府于1994年8月 12日,召开全市 “三清”工作会议,要求各级领导要把这次清理提升到反腐倡廉的高度来认识,要按照政策标准带头清退 “三费”(即制装费、零用钱、生活费 )及其他不应为个人所得的款项 ,任何人都不允许搞下不为例。市县纠风办还根据清理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法督促清退,有的发清收通知书,有的电话通知,有的上门做工作,使清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全市清退出国 (境 )旅游的有关费用264 528元。其中,置装费 19 492元、零用钱 64 080元、生活费 147 200元;组团返回款 31 400元、其他不应报销款项2356元。清理工作于 1994年 12月结束,并向省纪委上报清理工作总结。

三、清查吃喝玩乐问题

1995年4月,市纪委监察局作出 《关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准违反规定食宿,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6月份,市纪委监察局指定一批接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市内公务活动的招待所、宾馆、饭店。随后,市纪委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成4个检查组,对8个县 (市)区和市直机关的11个定点接待宾馆、招待所和 17家酒楼、歌舞厅及5个乡镇进行重点检查。1997年 5月,市纪委监察局抽调 13名干部组成 4个检查组对8个县 (市)区和市直 15个定点接待宾馆、22个机关内部食堂和31个酒楼、饭店进行突击检查,掌握定点接待和使用地产品的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作了汇报。8月 25日,会同孝南区治奢办对城区长征路、城站路等 3条主要干道的25家宾馆、酒店、保龄球馆再次突查,对发现的 13辆公车进行处理。199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出动760人 (次),120台车次,动用摄像机 62台次,不定期地对有关吃喝场所进行明查暗访。有 91人因公款吃喝玩乐受到处理 ,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3人。大悟县明文规定 ,干部因公下乡需在村组就餐的,一律凭 “派餐券”在农户就餐,一年中,村级减少招待费358万元。省委书记贾志杰在反映这一情况的信息上批示:“大悟干部作风好,值得学习。”中央电视台于6月 18日晚在 “农村党组织建设”节目中,对此做法进行专题报道。全市所有县处级单位都制定公务接待制度,接待费同上年相比,共减少 2180万元。1999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招待费减少 373万元,61人因公款吃喝玩乐受到处理或处分。2000年,全市查处公款旅游问题 23起。2004年,市政府通过会议接待预审员审批制度和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制度,实行定点接待,有效地遏制公款吃喝玩乐问题。市直94个行政单位的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减少295万元。2005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下发 ((关于重申干部参加培训学习期间,禁止单位赴校看望宴请的通知》,严禁党校学员及其所在单位相互公款宴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吃喝玩乐典型案件 3件,处分党员干部 3人。

四、清查大操大办问题

1997年,全市停建缓建办公楼24栋,节约开支 1.39亿元;取消和压缩各类会议 33次,减少开支 66万元;取消各类庆典活动 25起,压缩 89起,节约资金 106万元;取消出国旅游团组 2批 8人,节约经费 23万元。1998年,控制新建、装修办公楼 11栋,节约资金2500万元;制止公费出国旅游团组22个 132人,节约经费 163万元;取消压缩会议 192个,节约经费 320万元;控制各种庆典活动 85个,节约经费 137.8万元。1999年,停止新建和装修办公楼 38栋,节约经费 1.95亿元;压缩取消会议 92个,节约经费 152万元;制止公费出境团组 10个79人,节约经费 102万元;减少评比达标活动 186次,节约经费 87万元。2004年,市纪委拒批 3个单位的庆典报告。2005年,重点整治大操大办 “升学宴”“谢师宴”。在中考和高考升学之际,市纪委向全市有子女升学的 64名县级干部发送警示贺卡 ,举办庆典活动的 11名干部事前进行报告 ,64名县级干部事后回告相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 7名干部大操大办问题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