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综合协调

政府办公室是政府 (行署 )的综合办事机构。政府 (行署 )的施政方略、施政举措、政策落实、工作安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都会发生一些不协调的矛盾和困难。这就需要政府办公室按照领导的指示,把政府所属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人群的要求和问题集中起来,并采取现场处理、开会沟通和文件规定等适当方式进行协调,使大家形成统一意志、统一步伐、分工协作、扬长避短,共同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行政工作。

现场协调  现场是矛盾的发生地,也是矛盾解决地。由于矛盾产生的条件、环境、人员等大都在现场。协调人员一去即可有针对性地问知情况,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多年来,办公室运用这个方式,有效地排除一系列矛盾和困难。1949年 8月,根据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前工作的各项规定》,行署秘书室现场协调驻境剿匪部队、治安部队和南下部队在孝感行政区域内的民工、担架、军粮、马料、烧柴和修路架桥的矛盾问题,保证南下部队顺利过境。1952年4月 19日,行署秘书处前往省公路局、汉沙公路工程处协商,解决汉阳县人民政府请求汽车协助运载石碴,技术人员指导施工,民工工资、口粮、医疗费等问题。1953年 3月,赴应山组织协调,解决在兴修龙泉寺水库中岩石砸死人的善后处理工作。1956年 4月,专署办公室就通城县北港区北港乡民兵与湖南省临乡县忠防区三界乡群众发生欧打事件,现场协调,解决纠纷,维护边民团结。1957年2月,赴应城县协调膏矿工人经保队与农民打架鸣枪事件。协调人员采用引导回忆当地农民对膏矿建设的支援,膏矿对农业、农民的贡献的方式,说服双方达成四项和解协议。1959年 5月,对因咸宁县分设咸宁、蒲忻两县,原商业局分开过程中物资分配造成的纠纷,办公室组成协调组,以 11条处理意见妥善解决物资分配问题。1968年 1月20日,孝感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其内设办事组中的秘书组代行行署办公室之职 ,继续从事有关协调工作。1974-1976年,办公室从事一些诸如批林批孔、全面整顿和农业学大寨等内容的综合协调工作。粉碎 “四人帮”后,现场协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1985年 1月 2日,对汉川县同乐大队和云梦县下渡大队发生的水面纠纷问题,组织两县政府办公室现场协调,达成解决纠纷协议。1989年 12月27日,就应城县天鹅镇孙吴村与汉川县麻河镇八坛村的西汉湖水面权属纠纷,组织公安、渔政等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协调,解决矛盾,平息事态。1991年分别就徐家河水库泵站与广水市长兴岭果树村的用电纠纷和应城县东马坊村与云梦县隔蒲村的拾棉纠纷等问题进行协调。当年还向省人民政府呈报 《全区群众性械斗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1996-1998年,全市几次遭受特大洪灾。办公室协调调度抗洪救灾物资,组织捐款,为抗灾保平安、抗灾夺丰收作出贡献,荣获 “抗洪救灾集体三等功”。2000-2005年,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先后开展清理兑现拖欠建设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关闭违法排污企业、烈士陵园搬迁、驻孝部队基础设施建设等项工作。

会议协调  对于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较大范围内的单位利益矛盾,办公室大多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协商解决,使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推动工作向前发展。1955年,按照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规定,在地直机关部门与各县协调,完成推销 241万元建设公债任务。1961年 6月,就武汉市西凉湖划拨咸宁、武昌两县管理 ,在孝感召集接收协调会议 ,圆满解决接收过程中的政策兑现、财产处理、商业债权债务等问题。1962年8月23日,在东山头良种场召开协调会议,就该场改制为专署原种场后的单位性质、领导管理、生产征购任务、群众生活福利、原有土地纠纷和经济遗留等问题综合协调,妥善解决该场的转制问题。1963年,遵照省人委关于协调处理武汉第八、第九砖瓦厂,省新生第一、第二砖瓦厂与当地生产队土地纠纷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会商,采取以砖瓦厂允许生产队组成搬运队、劳工队进厂运输务工,将部分征而未用土地退还或借给生产队耕种,无偿支援粪肥等协议,成功化解纠纷。1964年,就大悟、应山两县交界地区的山林纠纷,组织两县协商,妥善解决岭田、岭山,顾家沟田、沟山,分水岭山林的地界划分问题。1966年,随着 “五一 六通知”的贯彻和 “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提出,政府机关无法开展正常工作。这年的协调工作,主要是 8-11月,以专署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名义、组织各县区乡村召开4265次会议传达专署防火安全电话会精神,抽调 1871名人员开展防火安全检查。1967年 11月 13日,在应山县广水招待所召开全区物资调剂会议。参加会议的是各全民所有制生产企事业单位及手工业主管单位负责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把当时暂时使用不上的设备、材料、配件等统配部发物资,二、三类物资进行调剂,以缓解物资供需矛盾。1967年 10月 26日,协调召开孝感地区各学校、各群众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小学复课闹革命座谈会,要求按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最新指示,立即复课开学,搞好按学校、按班级大联合,建立革命的 “三结合”。1979年 8月 20日,按照行署 《全区蔬菜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精神,办公室利用开会形式组织有关单位协调落实管理体制、组织领导、物资供应、调减农业税等问题。1984年7月 19日,就全区粮食作物品种定向问题,组织各县 (市 )政府办、农业局、种子公司、地区农业局和种子公司会商问计,解决问题。1986年 10月8日,就叼汉农场武汉知青要求解决商品粮户口问题,与地区公安局、汉川县公安局会商,最终按政策满足知青要求。1988年 3月,召开地区水产、公安、工商、环保、交通、血防等单位和各县 (市 )渔政监管站长参加的全区渔政工作会议,协调 “两证”、“一照”发放工作,制定 《制止 “偷、毒、炸、抡、电打鱼”办法》。1993年6月,撤地建市。新的市政府办公室为城区原属县级孝感市管理的部分企业划归孝感市管理做了大量的会商协调工作。1997年 1月,办公室就云、应漳河桥的矛盾纠纷问题,分别与云梦、应城两县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圆满解决纠纷。1998年,市政府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协商解决孝南、孝昌分设过程中108家企业、事业单位的划分问题,解决后湖游乐园建设 “西河”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卫生城市建设、城区禁鞭、京珠公路开工、孝感职院建设、飞机场扩建和水利基金征缴等一批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问题。2005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办公室为孝感市组团参加 2005年香港湖北周活动、“青洽会”和海西州考察活动做了多次会商协调工作。

文件协调  长期以来,对于带有全局性、倾向胜和长期性的矛盾问题,办公室大多采取较高层次的发文形式进行协调,借以规范各个地方、各个单位、各类人群的言行,同心协力干事业。1954年特大洪灾期间,秘书处就救灾工作发出文件通知,组织干部在全区协调、解决被困民众安全转移和生产自救难题。1967年3月,由于 “文化大革命”致使行署瘫痪。孝感成立以军队干部为主要成员的 “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代行其职。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主要有 1967年 3月以 (67)办字第023号 (绝密 )件,向各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发出通知,就当年的农业、工业、基建、物资、劳动和农药、化肥等下达生产计划,要求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1968年2月 19日,拟定关于迅速开展春修水利的通知,要求各地突出无产阶级政治,迅速检查,全面安排,确保危险工程脱险,保证春耕大忙前完成水利任务。1970年 6月,协调制定全区第四个五年经济计划要点。其内容包括认清形势、发展农业、地方工业、交通运输、轻工生产、繁荣市场、医疗卫生和增产节约等。1972年 5月,协调制定关于认真做好防汛工作的意见,要求贯彻 “以防为主、全面防守、重点加强和严防死守”方针,依靠群众,自力更生,严惩破坏活动。1972年9月,发文 《通知》,并组织协调全区自下而上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切实改进,在开展革命大批判中加强领导。 1973年 6月,协调制作包括农业、工业、军工动员产品、基本建设、主要原材料分配、对外贸易收购、主要商品购销、预算收人、文化教育和科学发展等 16个方面的 《1973年国民经济计划》,下发各县 (市)、地直各部门、厂 (矿 )企业,要求各行各业按计划做好安排。1978年 10月24日,印发 《关于中南治金地质学校使用土地问题的通知》,妥善解决中南冶金地质学校使用陆家山林场荒沙地建校问题。1980年7月4日,行署办公室向各县革命委员会下发 ((关于作好工业企业普查登记综合调查分析工作的通知》,为此做了全程综合协调。1981年 10-11月,对五五0二工程建设损坏农作物问题进行协调。11月27日专此就赔偿问题作出批复。1982年 12月,召集应山县、孝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社、队负责人协商,就应山县明寨大队和孝感县河龙大队土地争议问题达成协议。1983年5月,就陆家山林场划拨土地给孝感县河沙站使用问题开展协调,问题得以妥善处理。1987年7月,就防汛急用车船问题与地直有关单位协调,当月20日印发 《关于抽调防汛急用车船的通知》。1990年5月,向各县 (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转发地区工商联《关于文革期间工商联房屋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做好综合协调,按政策落实工商联房屋。19%年 1月,制发 《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孝南区与孝昌县新华书店关系的会议纪要》,解决新设立的孝昌县新华书店和孝南区书店长期因图书发行范围不清、工作经常扯皮的问题。2003年 12月,制发 《关于孝感城区低保工作由孝南区管理的问题》的文件,明确低保对象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2005年4月 29日,制发 《关于文化广场、时代广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就市直文体系统土地置换及对文体事业发展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