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领导班子建设

1949年下半年,孝感专区9县全部废除保甲制,共建立村级政权 4226个,乡党支部 157个,区委区公所 92个,县委县政府9个。随后因缺乏区级干部,区委合并为 84个。全专区共有区委委员 257名,区干部189名,多数是外地干部。1950年 6月,地委发出 《关于建立以小乡为农村基层组织的通知》,重新改组农村基层政权,应建立的农民协会或乡人民政府全部建立。

1949年 8月开始,地委继续举办各种干部培训班,吸收大量社会知识青年和农民积极分子参加革命工作。1951年 3月,全区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提拔脱产干部 1114名。1952年 12月,全区 16县在清匪反霸和“双减”斗争中建立村农会组织 1117个、行政乡2546个,同时建立党支部的乡占59.6%。其中咸宁、应城两县建立党支部的乡占90%,完成了省委提出的在 1952年全省五分之一的乡建立党支部的目标要求。

1954年,全区由于发展了大批新党员,各级党组织认真推广孝感县民主乡的建党经验,一次性新建乡党支部 315个。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前5年,全区基层党支部达到5675个,党总支 582个,还建立基层党委58个。1956年下半年发展的新党员中约一半担任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干部。1957年全区 16县基本改变初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半以上无党组织的状况。1954-1957年 6月,地委对全区助理员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20 324名进行全面政治审查,通过这次审查将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基本弄清,纯洁了干部队伍。

1953-1956年,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宣传过程中,全区上下迅速形成参加和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的热烈气氛,各级党委像在战争年代一样选派 600余名优秀干部到工业战线上去。1953年全区完成选调干部 359名,其中县级干部 116名、区级干部88名、一般干部 151名。1954年上半年又完成选调干部173名,其中地级干部2名、县级干部41名、区级干部 58名、一般干部 72名,同时陆续选调一部分领导干部支援南方几省的工作。由于大批干部选调,全区一时出现县区干部缺编情况。此时,地委立即要求各级党委贯彻 “积极提拔老干部,大量提拔新干部”和 “县区干部本地化”的方针,吸收干部 1380名,提拔县级干部 150名、区级干部 1200名。1956年全区又选拔吸收干部3409名,其中提拔县级干部 15名、科级干部 192名、区级干部 1253名、吸收脱产干部 1947名。这时,全区县科级领导干部在 194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占50%、知识分子干部 占43%,包括非党干部 697名、技术干部 92名、妇女干部 118名 ,全区干部总数达37 395名。通过这次干部选拔和吸收,充实了县区级机关领导班子。如 1956年各县党的代表大会增选出县委委员51名 (平均每县县级委员增至 15名 )。县委书记、副书记37名,全区除应山县外,其余 15县一律配至2名以上。县长、副县长76名,达到大县配6名、中等县配5名、小县配 4名的要求。

1955-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地委注意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从 1954年起,全区每年选调 2名县级领导干部、40名区级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文化学校或其他专业学校脱产学习。同时每年抽 100余名区级干部进入党校学习。1956年孝感专区顺利完成省委要求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区级主要干部普遍达到初中文化水平的任务。

1956年 8月,全区干部队伍迅速扩大,干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促进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由于干部工作全部集中在组织部门管理弊多利少,地委根据省委 《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在财贸系统试行干部分管制度的基础上,全区逐步全面实施干部分管制度,地委组织部管理正区 (科 )级以上干部,副区 (科 )级以下干部由县委和战线管理,全区干部管理工作达到新水平。

1956年 3月,全专区有 10个县全部撤销区级机构,6个县部分撤销区级机构,扩大乡的管辖范围,达到下放干部充实基层领导力量的目的。全区 1680名区干部中 323名下放到重点或工作基础差的乡担任乡党支部书记,其中区委正副书记 13名、区委委员 156名、区长 7名、一般干部 147名。只有 600名区干部保留在撤区后的指导组 (站)工作。全区各级干部下放到农村工作的干部共计2729名,其中由县下放到区指导组 (站)233名,下放到乡665名;由乡下放到农业生产合作社 1831名,其中乡总支书记、副书记、乡长570名。同时,全区从 1957年 1月开始,地委在中央 “精简上层,充实下层”的方针指导下,全区精简地县机关多余的行政干部 1056名,一律转为业务人员。另外,地委针对全区各县干部分布不合理现象,从孝感县抽调40名干部到通山县山区工作。

1957年 2月,地委为了提高各级干部的执政能力,在全区开展 “学习官木生领导方法”大讨论。3月 2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 《参加生产,领导生产》的社论,号召全国干部学习全国劳动模范、孝感县长风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官木生的工作方法,从此全国掀起干部下放参加劳动锻炼的热潮。地委组织部制定 《关于对下放干部参加劳动锻炼的一些意见》,各级党委把组织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当作干部的经常性任务之一。省委组织部对孝感专区干部参加劳动锻炼的意见作了充分的肯定。

1957-1958年,全区开展整风运动,有400余名干部因 “大鸣大放”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在整党整社中农村有 2657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其中1022名党员干部被清除出党。

1959年 8月,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 (庐山会议)精神传达以后,全区上至地县机关,下至生产小队长以上党员干部 6万余人分两批参加整风,开展 “反右倾”斗争。9-10月,各级干部中揭发批判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4800名,其中地委委员 1名、县级干部 41名、区级干部 477名、一般脱产干部 1006名、不脱产干部 3279名。反右倾斗争后,全区建立基层党支部6235个,党总支 816个,基层党委 14个。

1963年 10月至1966年5月,地委培训阵容庞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分批在全区城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 “四清运动”。运动中对 4157个农村党支部进行改组和整顿,立案处理所谓 “四不清干部”10 378名,其中开除党籍 1920名,留党察看 1390名。运动中采取 “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给后来留下诸多 “后遗症”。由于全区 1万余名干部集中到孝感县开展 “大四清”运动,因此,孝感县是此次运动的重灾区。

1966年 8月至 1971年,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瘫痪,领导干部 “靠边站”受到批判。1970年 5月至1971年春,全区按照党的 “九大”精神,开展整党建党。虽然由于路线错误,整党收效甚微,但使内乱受到遏制,党员逐步恢复组织生活,并且全区5个县先后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新的县委,同时410个基层党委正式恢复,重建基层党支部 6100个。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区上下开展 “揭批查”运动,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与 “四人帮”有牵连的人98%以上的问题基本说清和查清,80%以上的人在弄清问题之后及时予以解脱。立案审查的人员问题基本查清,少数人受到组织处理。原地委常委、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省革命委员会委员王峰被开除党籍公职,交司法部门处理。同时撤销一名参与帮派活动的地委常委的职务,各县、区、社也将与 “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全部调整出领导班子。

1978年 10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地委组织地县领导干部分批到党校轮训,开展 “真理标准”大讨论,掀起轰轰烈烈的思想解放运动。据统计,这次学习运动中全区到地、县两级党校培训的干部达 1911名,其中县级以上干部 274名。

1980年,全区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地委为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新时期农业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开展 “党员联系户活动”,全区3894个农村党支部有 3311个支部的党员参加“党员联系户活动”。

1978-1982年,地委为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大力选拔 “四化干部”。1982年2月,全区共选拔领导干部 2853名,其中地级领导干部 3名、县级领导干部 91名、地直机关正副科长244名、县委机关部办委领导干部55名、县直正局长37名、公社党委正副书记 113名、县直副局长公社副主任 386名、股 (站 )长和二级单位负责人 1924名。选拔的这批干部中,大专文化程度484名、中专文化程度 353名、高中文化程度403名、初中文化程度 1391名、小学文化程度 2221名。其间,省委对地委、行署领导班子进行两次大调整。1983年 10月,省委结合地区机构改革重新任命地委委员 12名。

1984年春,全区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时,地委又对地直单位和县 (市)党政班子对照 “四化”标准进行调整。地委、行署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9.2岁,比上一届班子下降 3.3岁,大专文化程度占50%。地直81个局级单位成员 274名,人数比上一届减少31.5%,平均年龄47.6岁,比上一届下降5岁,其中45岁以下占30%;大专文化程度占36.5%,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18.2%。全区7个县 (市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103名,平均年龄 42.9岁,比上一届下降4.4岁,其中45岁以下占67%;大专文化程度占50.4% a

1985至 1986年2月,地委又选拔了一批中青年知识分子干部进人地、县、公社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

1986年 12月,全区经过整党后,地委进一步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区县 (市 )以下单位共调整领导班子299个,补建领导班子79个,增设新的领导班子206个,共计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成员4628名。其中调整、补建、新建村级领导班子 1163个,占村级支部总数的30.6%,调整充实村级干部 2388名,包括村支部正副书记 1169名、村民委员会主任584名。通过这次大调整,全区农村支部和党员后进面分别下降10.7个百分点和5.7个百分点。

1988年地委根据党的 “十三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对县(市)党政班子再次进行调整。1988年全区提拔县级干部 112名,其中女干部 12名;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51名,占45.5%。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 30名,占26.8%。全区7个县 (市 )政府班子新成员43名,45岁以下39名,大专文化程度 37名,占县 (市 )班子成员的86%,而且每个县 (市 )政府增加 1名非党副县(市)长,人大政协班子也基本符合中央、省委的要求。

1986年 12月一1987年初,地委开始稳妥地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1986年春,推广汉川县和地区商业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试点经验,对全区101个地县 (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地直部办委局领导班子的389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1988年初,地委又对79个县 (市 )以上党政群机关单位 255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再次开展民主评议。同时对全区6个县 (市 )直 295个部办委局的 1085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对 36个领导班子进行调整。1988年 12月,地委配合省委组织部在汉川县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试点,组织 182名参评人员对该县 15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1992年 1-2月,地委对全区县 (市 )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再次进行民主评议,这次参评的领导干部达4157名,占参评人员总数 93%,其中地县 (市)和地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447名,领导干部得优胜票和胜任票194名,占80%以上,优胜票占2/3 0

1989年 “六四”政治风波发生后,地委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认真清理,参加清理的干部达71 524名,其中非党干部 19 698名,共清理出重点人员28名,纯洁了干部队伍。

1991年12月,地委增强战略意识,对培养教育青年干部出台新的举措,在全区开始实施 《培养教育干部 “211”工程方案》,决定各县 (市 )和地直单位分别确定400名县级青年干部,其中30岁以下 200名,31一35岁 100名,36一40岁 100名。方案经过 3年实施,全区挑选一批跨世纪青年干部。1992年 8月27日《人民日报》和9月2日((湖北 日报》相继刊登 《孝感地区有计划培养青年干部》的文章。

1993年,孝感撤地建市。建市初,市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开始有新的突破:(1)县 (市 )区直党政机关新任领导成员实行试用期制。(2)在县 (市)区直事业单位推行行政领导班子副职和中层干部聘任制及中层党务、群团干部选举任期制。(3)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4)积极参与做好党的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准备和组织工作。(5)开始试行考试与考核结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青年干部。1992年,全区执法机关单位在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236名、乡镇干部 165名。1995年 6-10月,首次通过 “双推双考”的办法招考录用 35岁以下副县级青年领导干部 33名。孝昌县通过 “双推双考”办法录用副局级青年干部 23名。广水市委在全市 142个行政村公开选举村党支部书记。(6)对县 (市 )区政府和乡、镇 、场 (街道办事处 )政府试行助理制。

1999年4月至2001年,市委在全市 164个县级领导班子中结合 “三讲”教育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深人持久地开展创建 “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活动。

2000年10月至2002年 12月,市委在全市农村全面实施村级干部 “素质工程”。在村级组织建设上,按照 “党委定职数,群众定去留,竞争定岗位,依法定任命”的原则,全市共精简村干部6000名。村级干部经过系统培训,素质普遍得到提高。2002年 2月 1日,省委书记蒋祝平对孝感市的 “村级干部素质工程”作了充分的肯定。

1999-2001年市委以调强配优、优化结构为目标,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挑选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懂城市工作、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进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一把手,充实年轻干部和女干部,优化了班子结构。3年共提拔 1209名干部到乡科级以上领导岗位,其中县级领导干部 177名,同时对 1583名领导干部进行交流。

1999-2001年,市委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在全市重点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宣传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进行自查和交叉检查;组织市、县两级县以上党委 (党组)在会议室悬挂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向县 (市)委常委以上领导干部赠送 ((守则》台牌550套,置于案头,经常对照检查,进一步促进 《条例》的贯彻执行。(2)积极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推行干部能上能下。(3) 2001年对干部试用期进行完善,制定实施细则,同时在全市范围实行干部待岗制。3年间全市 1029名新提拔进各级领导班子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998名干部按期转正,31名干部延长试用期,2名干部试用期满后取消任职资格。各县 (市 )区还积极探索干部实绩登记、实绩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票决制”、“待岗制”等举措。(4)几年来,市委还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加强任前监督。先后出台 《关于县 (市 )区选拔乡局级领导干部试行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关于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的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暂行办法》等文件。3年间对拟提拔 79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和461名乡局级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其中暂缓任用5人,取消任职资格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人。(5)从制度人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在全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成立孝感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讨论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市审计局增设孝感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与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此项工作在全省进行大会发言交流,被录为省委组织部制作的干部监督专题片 《任重道远》的重要内容,在全省播放。(6)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市委在 8个事业单位进行领导干部聘任制改革试点。(7)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全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增强机关活力。

1999-2001年,为加大青年干部实践锻炼力度,市委先后选派42名优秀年轻干部下到基层挂职锻炼,50名干部上派市直机关锻炼,还从高校毕业生中挑选 24名到乡镇锻炼。为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2000年全市选派38名青年干部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其中从市直机关挑选 6人到绍兴和萧山两市开发区和外经外贸部门工作。2001年,又从市直机关挑选 2名干部到武汉市东西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挂职。2001年,为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市组织开展 “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简称 “双选”)大讨论,((孝感日报》、《孝感党建》刊发专栏文章32篇。

2002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 《干部任用条例》活动,《孝感日报》刊发专栏文章 10篇,在电视台访谈节目中播发访谈 10次。成立孝感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2003年,市委开始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转变作风为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调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2003-2005年,全市共调整市直部门和县 (市 )区领导班子 329名,其中提拔183名,交流 89名,改任非领导职务57名。进一步深化创建 “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活动,大力推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人事责任审核 (简称 “双审”)工作,孝感市委 “双审”工作经验先后在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上交流。2003-2005年,全市共对 18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 “双审”,根据 “双审”结果,处理 巧人。与市纪委联合制定 《关于建立县 (市 )区、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县 (市 )区和市直各单位党政 “一把手”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

2004年,为加强中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市委制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意见》。公开选拔 30名35岁以下的副县级年轻干部。2002-2004年全市共选派 55名优秀青年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54名上派市直机关锻炼,9名上派省直机关锻炼。

2003-2005年,市委积极推进干部任用制度创新,全面实行干部差额考察、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干部任免票决制等办法,先后出台多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在干部监督管理上,规范和深化 “双审”工作,制定 《关于领导干部人事责任审核办法》、((关于制定 “双审”年度计划办法》、《关于 “双审”结果处理办法》、《关于 “双审”结果运用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在干部监督举报工作上,出台((干部监督举报机构实名举报办法》,开通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12380,.通举报渠道,对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等环节予以规范,引导群众有序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