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三章  物价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49-1956年 6月,物价业务由专署工商科代管。1956年 7月,成立专署物价科,统一管理专直单位和各县的物价工作。1957年7月一1959年 10月,撤销物价科,物价工作并人专署财粮贸办公室。1959年11月一1961年4月,孝感专署与武汉市合并,物价工作由武汉市财办配专职干部负责。1961年 5月一11月,孝感与武汉分开后,在专署财办设物价科。1961年12月一1963年7月,成立专署物价局。1963年8月一1966年5月,物价局改为专署物价委员会。1966年 6月一1970年 2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停止办公。1970年3月一1972年 11月,地区革命委员会计划科内设物价组。同年 12月一1978年 11月,在地区计划委员会内设物价科。1978年 12月一1993年 10月,成立孝感地区物价局,编制 12人,内设秘书科和业务科。其中,1984年4月,局机关秘书科改人秘科,业务科改农产品价格科和综合科;同年7月,成立孝感地区物价检查所和产品成本调查队,列人事业单位,隶属物价局领导;1986年 3月,物价局综合科、农产品价格科分别改为综合统计信息科和价格管理科,保留人秘科;1988年 11月,局机关增设收费管理科,成立孝感地区价格学会;1992年4月,设立物价局法制科。

1993年 11月,孝感地区物价局更名为孝感市物价局,改人秘科为办公室。其中,1997年3月成立孝感市价格事务所,事业编制,属市物价局二级单位;2000年 11月,孝感市价格事务所更名为孝感市价格认证中心;2005年 3月 1日,孝感市价格学会更名为孝感市价格协会。至 2005年底,孝感市物价局内设科室 5个,即办公室、政策法制科、工农业产品及能源交通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房地产及服务价格管理科;局下设物价检查所、产品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等事业单位。有干部职工 70人,其中,在职58人。


孝感市物价局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物价法规,并进行监督;负责实施国家和省下达的调、定价方案,按照管理权限、作价办法和作价原则,制定管理品种价格,负责指导下级物价部门的工作,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