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七章  食品药品监管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孝感行政区专员公署辖区内的药政工作由孝感专署卫生科负责,与卫生工作统筹安排。1973年 10月,孝感地区卫生局内设医政科。1979年 11月,孝感地区医药管理局成立,主要职能是行业管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仍由卫生局负责。1980年 11月,成立孝感地区医药联合公司,与医药管理局合署办公,归口地区工交办公室。除孝感县不设医药管理局外,其他各县相继成立医药管理局,仍为政企合一。1984年初,孝感地区医药局将局改为联合公司,仍履行行政职能。1987年5月,撤销孝感地区医药管理局。1994年7月,孝感市卫生局设置药政科,药政管理工作从医政科分离出来。2001年7月,孝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3年 12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