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九章  国土资源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8年 5月,孝感专员公署民政局内设办公室兼管土地。1984年 6月,孝感地区行署农牧局内设土地管理局,对外称孝感地区土地管理局。7-8月,大悟、应山、安陆、云梦、应城等县相继在农牧 (业 )局内设立土地管理局。1986年 11月,孝感地区土地管理局正式从农牧局划出,更名为孝感地区行政公署土地管理局,由地区行政公署直接领导。1990年5月,成立土地规划勘测队。1993年 9月,孝感地区行政公署土地管理局改为孝感市土地管理局,同月成立 “土地估价事务所”。市土地局辖城区分局,业务指导孝南、汉川、应城、云梦、安陆、广水、大悟、孝昌等 8个县、市、区土地管理局和开发区城建土地局。城区分局直接领导广场、车站、新华和书院4个土管所。2001年 9月,根据 《孝感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孝感市土地管理局和孝感市地质矿产局,组建孝感市国土资源局。2005年4月,市直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孝南区乡镇国土资源所为孝南区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市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改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分别设置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分局。


孝感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2001年开始设置 13个职能科室,13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临空区分局、执法监察局、土地交易中心、土地收储中心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市直土地管理系统共有干部职工 26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