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土地执法

第八节  土地执法

1984年设立孝感地区土地管理局后,逐步开展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990年底,健全 7个县、市土地管理局土地监察机构,建立起地、县 (市 )、乡 (镇 )、村四级土地监察网络。2001年孝感市土地管理局改为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后,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配合做好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查处的国土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 ,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趋向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

一、土地执法检查

制度建设 1989年,孝感地区土地管理局印发 《地区土地管理局关于违法占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违法占地行为的范围、性质以及处理办法作出详细规定,从制度上约束违法占地行为。1994年,孝感市土地管理局建立违法占地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县、乡 (镇 )土地管理所对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来信来访和诉讼案件进行登记,并将查处的结果报市土地管理局监察科备案,报表分土地监察季报和违法占地统计年报。2000年,建立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分片巡查责任制。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一级巡查区,集镇、公路两旁区域为二级巡查区,其他地方为三级巡查区。巡查面积30%以上,个人有巡查日记,单位有巡查台账,每月有巡查报表。2002年 1月 18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 《湖北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确定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法律地位。2005年,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制定 ((孝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暂行办法》、((孝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台账》、《孝感市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报表》、《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情况报告》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动态巡查工作行为。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还制定 《国土资源局干部廉政建设规定》、((行风建设责任制》、《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土地执法错案 (过错 )责任追究制度》等 10多个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专项检查 1986年6月,孝感地区在应城、云梦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清理试点,7月全面展开。全区各县、市参加清查人员 16 328人,成立检查验收小组 378个。全区应清查的国家单位7730个,清查7494个,占97%;应清查集体单位9006个,清理8731个,占97%;应清查个人947 645户,清查940 260户,占99%。从 1988年开始,每年对土地管理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1990年,检查重点是建设用地审批情况;1991年,重点是查处违法占地、越权审批行为,纠正不正之风,检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情况;1992年,重点检查贯彻国务院55号令,整顿土地市场和清理开发区的情况;1993年,重点检查开发区、集贸市场用地审批和土地利用,停止 “三项”收费,“二五”普法和 “三无乡 (镇 )’’ 的建设情况;1994年,重点检查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清理砖瓦窑厂,严格用地审批权限情况;1995年,重点检查 “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开发区、砖瓦窑清理,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开发复垦、建设用地审批、“三无乡 (镇)’’ 活动开展及减轻农民负担情况;2003年,重点对土地市场秩序进行整顿;2004年,对开发区违法占地进行清理整顿。

土地市场整顿 对 2003年 1月 1日至2004年4月 30日期间,全市所有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资料进行清理审查和现场核实。结果表明:全市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项 目62个,总用地 277.5964公顷。其中,耕地 223.3667公顷。此外,在冻结前受理用地申请、正在办理报批手续的有孝襄高速公路、汉孝高速公路和孝感五县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等 3个项目,申报占地 736.3263公顷,其中耕地 591.2135公顷。清理检查中,没有发现超规划、超计划、越权批地,分拆批地,改变用途、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未批先用、征而未用等现象。与此同时还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据统计,全市2003-2004年5月,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886件,涉及面积 629.6443公顷 (耕地 138.9602公顷),其中,历年隐漏案件524件,涉及土地面积 606.55公顷 (耕地 128.12公顷);发生案件362件,涉及土地面积23.0943公顷 (耕地 10.8402公顷 )。共立案 380件,其中,历年隐漏案件立案 264件,涉及土地面积 305.11公顷 (耕地128.12公顷 );发生案件立案 116件,涉及土地面积 16.137公顷 (耕地 7.6608公顷)。至2004年 5月,处理结案 380件,其中处理 2003年以来未结案 5件,处理隐漏案 264件,处理 2003年以来发生案件 111件,结案率为 98.7%0

新上项目用地清理检查 2003年以来,全市依法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新上项目用地26个,总用地面积172.987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131.234公顷。清查中,没有发现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的问题,没有发现擅自改变土地批准用途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的问题。

征地补偿安置清理检查 1999年 1月 1日至 2004年 5月,全市依法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共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501.57公顷,征地应支付补偿金额 16 065.842 6万元,已补偿金额 15 878.642 4万元,拖欠金额 187.2002万元。没有发现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的问题。

耕地占补平衡的数量和质量清理检查  据统计,至 2004年 5月,全市完成 61个建设用地项目223.3667公顷耕地面积的补充任务,所有项目均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同时61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耕作层都达到 50公分,修建旱可灌、涝可排的沟渠水系,道路、林网做到布局合理。补充耕地质量基本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标准。

基本农田保护清理检查 2003-2004年 5月,全市基本农田面积减少 1552.1834公顷,其中植树造林占用基本农田1151.26公顷、挖塘养鱼及畜禽养殖占用基本农田267.3234公顷、国家重点项目316, 107国道复线等建绿色通道占用基本农田133.6公顷。各县市区采取退林还田、限制规模扩大、停止新批新挖等整改措施。至 2004年 5月,全市复耕植树造林 占用的基本农 田76.00公顷,修复公示牌、标志牌 1280个。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清理检查 2003-2004年 5月,全市新增建设用地 54宗 ,应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金额 2992.9232万元,实际征收入库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2403.208万元。其中,应缴中央和省财政的1496.4616万元 (中央897.5429万元,省级598.9187万元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额按规定人库;应缴地方财政的 1496.4616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已缴 906.7464万元,其中人地方金库 814.5925万元,缴地方财政专户 92.1539万元,欠缴589.7152万元 (地方政府减免 46.9892万元,因地方经济困难、招商引资等原因待追缴 542.7260万元 )。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上,严格按 ((湖北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严格审批,专款专用。2003-2004年 5月,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总支出为363.2232万元,全部用于61个项目的土地开发复垦及其相关费用,没有挪用和不符合规定范围的支出。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清理整顿  孝感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通知》、((孝感市城区土地资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于2002年2月5日成立孝感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各县市区相继成立招标拍卖挂牌领导小组和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拍挂。2004年 1月 1日至7月 31日,全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23宗,出让总面积 18.16公顷,出让金总额为 4339.36万元,其中以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16宗,面积 18.15公顷,收取出让金4269.56万元;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7宗,面积0.01公顷,收取出让金 69.8万元;全市所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实行招拍挂。

开发区清理整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和部、省的要求,全市从2003年7月开始,开展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各种名目的开发区园区及用地中存在的非法占地、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问题进行制止,加强对开发区的土地管理工作 ,规范开发区的供地和用地行为。按照 “一县 (市 )只办一个开发区和统一开发区名称”的原则,全市原有 18个开发区、园区和旅游度假区,经清理整顿撤销7个工业园区,核减规划面积2600公顷,不纳人开发区管理的旅游度假区3个。经过国土资源部的规划审核和国家发改委的设立审核,全市保留8个开发区,分别为孝感市经济开发区、孝南区经济开发区、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应城市经济开发区、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大悟县经济开发区、孝昌县经济开发区。

二、违法案件查处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1988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976件。1989年,查处违法案件 1677件,面积709.78亩。其中,国家单位违法占地 44起,面积 110.60亩;集体单位违法占地 53起,面积274.05亩;个人违法占地 1580起,面积325.13亩。1990-1991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1207件,面积 736.86亩。其中,国家单位违法占地39起,面积476.79亩;集体单位违法占地40起,面积 74.48亩;个人违法占地 1128起,面积 185.59亩。收回土地 45.31亩,其中复耕 26.67亩。刑事处分 1人。19% 年,查处非法转让土地案 279起,面积 36.18亩,拆除4起,补办手续 234起,追缴出让金罚没款 20.89万元。

1998年,处理非农业建设清理遗留问题。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 6909起,面积 8096.25亩。其中拆除建筑物 31 360平方米,没收建筑物 36 861平方米,收回土地使用权 163.6亩,补办手续 5625件,补缴出让金 157.9万元,收取闲置费49.5万元,罚没款 176.68万元。是年,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贯彻执行 “冻结”的规定,共制止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违法占用耕地 183起,面积近300亩,全市发生各类土地违法案件 128起,面积 22.35公顷,处理 116起,罚款35.2万元,处理率达90%a 11月 1日,汉川市土地局申请汉川市人民法院对新河镇村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建的6栋楼房予以强制拆除。孝感市土地局对市开发区土地闲置荒芜的问题进行查处,收回湖北威格集团等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对3个中省直企业和市开发区 7起闲置土地问题进行处罚。

2002年,全市立案查处 152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 146起,查处率为 100%,结案率为%%。2004年,全市土地违法案件 161件,涉及土地面积 30.8102亩,其中耕地 9.2038亩;制止土地违法案件 45件。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 161件,涉及土地面积 30.8102公顷,其中耕地9.2038公顷,已结案 123件。2005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90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85件 (面积7.5356公顷,耕地5.6123公顷),查处率为 100%,结案率为91%0

1984-2005年,全市发生行政诉讼 56起。其中,胜诉 32起,原告人撤诉 12起。1985-1987年间,湖北应山县烟草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多次占地建烟叶堆放场 6处,占地面积共47亩。根据 《国家建设用地征用土地条例》第7条和第 25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山县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决定:①对应山县烟草公司罚款3000元;②根据该公司实际情况,核定用地 25.21亩,准予补办征地手续,退出多占的21.79亩耕地还耕;③责成该公司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县。1984年,应城县新河村农民刘某 (全家五口人),经批准用地0.19亩建房。刘某在建房后又另筑院墙,超出批准用地数量0.24亩。根据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第 20条的规定,当地政府决定:①责令刘某立即拆除院墙,退回耕地0.24亩;②按照规定建房用地每人0.03亩,刘某超出用地数量 0.04亩,处以罚款 125元。

矿产违法案件查处 2002年,为贯彻实施 《矿产资源法》,孝感市国土资源局与公安、安全监督、环保、工商等六个部门联合开展非煤矿企业安全大检查,对 2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 1家企业下达停产通知书,收回省市发送的采矿许可证 39本,取缔无证开采5家,查处越界开采 3宗,调处矿界纠纷 2家。2004年,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8件,查处率 100%,结案率93%0

2005年,根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下达 “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2份,“行政处罚通知书”19份。开展对重点矿山的 “三率”考核,矿山企业应检 352家,实检342家,年检率达97.4%。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件,结案率为 100%;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8件,查处率 100%,结案率 93%o

三、群众来信来访

1985年以前有关土地信访工作由各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兼理。孝感地区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土地信访工作由局办公室主管。1988年 12月 8日,地区土地管理局设立监督检查科,负责来信来访工作。1989年4月,大悟县芳贩镇芳阪村陈家河小组村民来信来人反映:该组耕地被县铜矿全部征用后,分配给该组集体所有制招工指标 153人,由县铜矿负责招收,但铜矿实招收 85人,剩余 68名招工标指去向不明。使剩余劳力较多,无职业可谋,生活无保障。该组向大悟县劳动局和大悟县铜矿多次反映,均没得到解决。大悟县土地局将情况报地区土地局备案,地区土地局向省土地局呈报,经省土地局督促协调,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1996年 10月 30日,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 《土地管理信访暂行规定》,孝感市土地管理系统建立领导接访日,接待 日定为每月的 巧 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内容分违法占地、权属争议、征地纠纷、咨询建议、案发时间、办理情况等 10大类 36小类。1998年,孝南区阂集乡阂集村群众信访反映:阂集乡是孝南区最偏远的乡镇,连接主干道的21公里乡级公路长期没有纳人区公路段的维护范围,影响乡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1997年该乡争取乡级公路升级为县道。1997年 9月30日由阂集乡人民政府出面与阂集村八组签订征地 5亩的协议,地类属于可耕种的高岗地,一次性付给青苗费、土地补偿费 15 000元,提供给孝南区公路段建道班房。1997年 10月 24日,孝南区公路段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 自围院,建成占地 10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和附属生活设施。孝感市土地管理局接待群众信访后,经调查信访内容属实。作出如下处理:责成阂集乡政府和孝南区公路段写出书面检讨,深人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对孝南区公路段处以违法占地每平方米 6元的罚款,共计 19 998元;向区政府提出给予阂集乡政府行政主要领导行政处分的建议。公路段自觉履行处罚决定。1998年3月 23日,孝感市土地管理局将处理结果向湖北省土地管理局呈报。

2001-2005年孝感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