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计报表

第二节  统计报表

工业统计 1950年 10月,在国营、公私合营工矿企业建立定期报表制度。主要反映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商品产值。1962年,布置工业净产值表。1963-1965年增列生活资料生产指标。“文化大革命”期间,报表改由主管部门代为填报。1976年,在重点工业企业建立七项指标考核制度。1977年,恢复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计算净产值。1978年,年报增加上缴利润指标统计。1980年,经济类型的划分,从原来的全民、集体 2种类型,扩展为 10类。即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全民与集体合营、全民与私人合营、集体与私人合营、中外合营、华侨或港澳工商业者经营、外资经营、个体经营及其他等。1983年,工业部门考核的主要经济效果指标由 1982年的 14项扩大到 16项。1985年初,国家统计局提出综合经济效益指数的计算方法。同年,实施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对工业总产值统计,历年均按当年价格和不变价格同时计算。从 2002年开始,沿用 50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老方法被价格指数缩减法所代替。经过 2003年试运行,2004年在全市正式使用。1980年,实现按全国统一方案进行年报超级汇总。1989年,市统计局汇总产量的工业产品有 113种。2005年,工业企业报送的机器汇总综合表,包括基本情况一览表,主要产品产量,按各种经济类型、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工业行业和管理系统分组的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和主要财务指标,工业能源购进、消费,以及库存和主要原材料消费量等。

农业统计 1954年,农业统计报表填报指标有人社户数、人数、劳动力、耕地面积、牧畜和农具数、农业生产总值。1960年定名农业总产值,明确范围为农、林、牧、副、渔五业。1966-1969年农业统计指标有:农村人民公社数、总劳动力、耕地面积。农作物产量汇总的作物有粮食、棉花、油料等 16个品种。1971年农业总产值,使用 1957年、1970年两个不变价计算。1976年农业总产值增加按经济类型分组。1980年试编 1979年农业净产值,分别按 1970年不变价和 1979年现行价计算。1984年,撤社建政 (乡、镇 ),农业统计发展为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农村社会总产值,由农村范围的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五个物质生产部门总产值构成。1985年,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形成产值指标体系:农村社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农业商品产值和农业净产值。1990年农业统计表式,分为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和农业生产统计两大部分。1993年,农业总产值计算口径调整为农、林、牧、渔产值,1995年农业净产值调整为农业增加值,一直延续到 2005年。

交通运输统计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路、港口的运输量是主要统计指标。1965年,交通运输统计年报有 28个表式,水运系统有运输量、周转量、驳运量、木帆船及拖轮技术经济指标情况等。公路运输主要有通车里程,客货运量、运输工具 (主要是货运汽车 )指标。1982年,交通运输统计表式较为完备。客运和货运分别统计运量和周转量,技术经济指标还有营运率、里程利用率、吨 (客)利用率、实载率和燃料耗用等。是年,恢复自有载货汽车运输量统计年报。1988年起,交通运输统计年报,还包括非交通系统在内的有关资料。表式 3个:民用车辆拥有量、全社会客货运输 (吞吐)量 (又分客运量、货运量、周转量)、独立核算运输单位产值。指标有民用车辆包括各种机动车和载货挂车;在客货运量、周转量、换算周转量指标中,增设旅客出口量;产值指标包括独立核算单位总产值、增加值。1990年增加民用运输船舶拥有量表。2004年,交通运输统计报送民用车辆拥有量和辖区内全社会客货运输 (吞吐)量、运输企业财务状况、港口码头吞吐量 (主要反映内河港口客运吞吐量和货运吞吐量,码头和泊位情况)等。

国内商业统计 1951年,国营商业建立定期统计报表制度,逐步扩大到全部国营商业企业。报表分为商品流转、商业网、商品流转费、运输、人事 (包括劳动工资 )五类。合作社商业从 1951年第四季度开始建立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报表分为商品流转与组织资金两大类。商品流转报表有:主要零售商品销售统计、零售商品供应批发统计、农副产品收购推销统计、土特产购销统计、信托 (代购代销)业务统计等。1953年,开始统计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56年,开始统计分类商品社会零售额及主要商品零售量。1957年开始,按年调查统计全社会农副产品采购总额及主要农产品采购量。1958年以后,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取消按经济类型分组,增加按销售对象及按商品类别分组。1963年开始,每年对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单位数及人员数按经济类型与经营性质分组进行统计。“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社会农副产品采购总额及主要农产品采购量统计中断,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与主要商品社会零售量统计中断。1968-1978年,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单位数及人员数按经济类型与经营性质分组进行统计中断。1972年,恢复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1975年,恢复主要商品社会零售量统计;1979年,恢复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单位数及人员数按经济类型与经营性质分组统计;1983年,恢复全社会农副产品采购总额及主要农产品采购量统计。基本方法是目录抽样调查,即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实施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还要采取重点调查和利用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加工推算的办法进行。

物资供应统计 1950年,仅反映煤炭、钢材、水泥、木材等几种主要物资耗用和库存情况。随着国家统一平衡分配的主要物资及供应范围扩大,报表种类和填报内容不断增加。1972年,增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农村人民公社主要物资消费与库存统计,1983年物资品种增至 53种,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街道工业企业。1985年增加电力、热力 16个品种。自1980年开始,从单纯统计实物量拓展到价值量领域,使物资消费、产品销售和库存都以价值量的形态试行综合平衡核算。1990年,物资和能源定期统计报表有 14种应报表式。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950年开始,孝感有基本建设投资的调查统计,指标有计划投资额、实际完成投资额,均分别列出工程 (指建筑安装工程 )、计划 (或预计 )新增固定资产、实际完成新增固定资产。1952年11月,开始执行国家统计局颁发的 《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表表式及编制说明 (附实施方法)》,实施范围是国营和地方国营建设单位,主要指标有投资总额、开始利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及住宅面积验收情况、工程项目 (生产能力 )验收情况、拨款情况、劳动指标。投资额计算依据规定按编制计划时采用的计划价格。1956年,投资额按预算价格计算。1958年,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在执行中一再改动,更换填报表式,报送时间提前,到 1959年发展为旬报制度。1962年,统计工作恢复正常发展。工程进度旬报和提前报送的做法不再执行。1964年,国务院重申对楼堂馆所建设项 目禁令,投资统计即在房屋建筑的用途分组中,增设楼堂馆所指标。1965年形成全民和集体两种经济类型分填两套一详一略的投资统计表式。从 1966年开始,投资统计只保留投资总额和其中国家投资等主要指标。1968年,投资统计仅设投资额、房屋竣工面积、新增生产能力等综合指标,资金来源分组按计划管理需要保留,其他分组全都删减,使投资统计一些重要指标中断记载多年。从 1975年起,投资统计范围从全民所有制建设项目扩展至集体所有制和农村人民公社建设项目。1978年对全民所有制建设项目划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项 目,分两套表式,挖潜改造项目投资称为更新改造措施投资。是年,城镇集体所有制项目和农村人民公社项目则使用同一套表式,分别综合。1980年起,增设县以下集体和私人建房统计表,统计范围扩展到城乡私人投资 (建房和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资料根据规划部门的报建登记整理。指标为竣工房屋面积及竣工价值。1982年,全国投资统计工作 “兰州会议”后,基本建设投资统计扩展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使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措施投资两套指标逐步融合。1998年开始,投资统计计算手段进人现代化进程,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两套统计表式均实行超级汇总。范围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国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国防、人防基本建设投资。报表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统计、投资额统计、资金来源统计、新增固定资产统计、新增生产能力 (或工程效益 )统计、房屋建筑面积统计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月报、季报等。

建筑业施工统计 1957年,孝感成立第一个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开始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建筑安装企业年度总结报表。1968年,全区施工统计中断。70年代初期,建筑业统计按业务主管系统布置, 1975年后由计委统计科收取基层报表。1983年,修订统计制度,确立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净产值指标体系。从1985年起,建筑业统计指标体系大体稳定。主要内容: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统计,包括建筑业总资产、竣工产值、单位工程施工个数、单位工程竣工个数、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房屋建筑竣工面积、自有机械设置年末总台数、自有机械设置年末总功率、自有机械设置净值、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及期末从业人数等。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主要有资产负债、损益及分配、工资福利费等指标。建筑业企业建筑材料消耗情况统计,主要从价值量和实物量反映钢材、木材和水泥消耗的基本情况。2002年7月 1日前,建筑业企业实行双轨过渡。为兼顾两种企业形式并存的格局,考虑数据的衔接和可比,2001年年报和 2002年定期报表统计范围为原有建筑业资质四级及四级以上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

劳动工资统计  内容包括企业 (单位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及从业人员变动等情况。调查方法及资料汇总上报方式基本采用全面调查和逐级汇总。1979年,统计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与工资,固定职工增减变动情况,工业及建筑业劳动生产率,计划外用工人数,劳保福利费用构成情况等。1985年,向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布置职工人数、工资及劳保福利费用年报表。1990年,统计范围从只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扩展为全民、集体、其他所有制等经济单位,使工资总额的计算更加符合实际。2005年,劳动统计的内容精减为企业 (单位 )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统计。

科技统计  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 (县及县以上 )所属国家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及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企业、农业及地质水利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软件开发单位及综合技术服务机构等。内容包括科技活动人员情况、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情况、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 (R&D)情况、科技成果情况、科技项目 (课题 )情况、科技活动机构情况。

基本单位调查统计  调查范围原则上为全社会除农户和个体户以外的从事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主要调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由反映单位基本信息、基本属性、主要经济活动指标以及专业特有指标组成。

综合平衡统计  从计算工农业总产值开始,逐步发展到建立社会总产值、国民收人、国内生产总值等统计。1980年,地区统计局以工农业总产值与净产值为基础,结合其他有关部门资料,计算出 1979年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人。1982年,孝感地区统计局开始建立国内生产总值统计。1987年,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第三产业中行政事业单位的增加值计算,除包括原来规定的劳动者收人和固定资产折旧两项外,还增加福利基金和其他两项;国内生产总值的价格按当年价格和 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988年,在整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匡算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年社会总产值与国民收人历史资料。1989年,按分配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大修理基金一项。至此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包含劳动者收人、福利基金、利润、税金、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基金等 7项。1999年,根据孝感市新的行政区域 (包括孝南、孝昌、大悟、广水、安陆、云梦、应城、汉川 ),计算 1949-1999年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2004年,各地方国内生产总值的名称改为 “地区生产总值”,各地统一使用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年度与季度 GDP核算与数据发布实行下管一级的办法,严格执行 “先上报审核,后公布使用”的原则,由一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评估、核算、认定后方能使用。


民营经济统计 2002年,孝感市建立民营经济统计。对工业、建筑业、批零贸易业、餐饮业的民营企业单位建立定期统计制度。规模以上的工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资质等级四级及以上的建筑业民营企业,统计总产值 (或销售总额 )、增加值、资产、负债、利润总额、应交税金、从业人员等。规模 (限额 )以下的工业、贸易和餐饮业民营企业单位只统计总产值 (或销售总额 )、上缴税金,从业人员等。进行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 ,提供一、二、三产业及主要行业民营经济的增加值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