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计服务

第四节  统计服务

统计部门主要通过统计资料、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服务中心工作等方式,为各级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统计资料  孝感专署统计局于 1963年、1964年、1965年分别编印 《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949-1962)), 32开,精装本,共四册,这是孝感最早的铅印统计资料。1966-1970年,统计资料汇编 5年综合本。1971-1975年,编印 《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合订本。1976年以后,每年编印1本年度统计资料,直至1990年。1989年7月,编印大型资料书 《孝感奋进四十年》精装本,内容包括彩色图片、统计图表、专文和统计资料 (1949-1988) 4个部分。1991-2005年,编印的统计资料改称 《孝感统计年鉴》,32开精装本,每年编印 1本。1993年编印的 ((孝感统计年鉴 (1992)》按新的区划进行重新整理。1999年8月,编辑出版((孝感五十年》大型历史工具书。

统计公报  市统计局拟稿,经市政府批准在报纸刊登年度统计公报,首篇是 《1982年孝感地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公报》,在 《孝感 日报》发表。1984-2005年,统计公报均保持在次年2月下旬至 3月上旬之间在报刊上发表。

统计分析 1957年,开始编印 《国民经济统计报告》,初步奠定统计分析工作基础。1983年地区统计局 ((统计分析》创刊,专题和综合性分析数量增多、质量提高。从 1983年到2005年,统计局 (含原城调队、农调队、企调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和重要统计信息 2000余篇,被省市领导批示及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用的分析报告和重要统计信息 1000余篇次。市统计局每年都有多篇统计分析报告被省统计局评为一等、二等或三等奖。1985年,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统计分析评选工作,编印 ((优秀统计分析报告选编》。1990年以后,每年给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一些短、快、新、活的统计信息,加强统计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2005年,市统计局把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为本级经济发展服务和为社会公众服务视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 182篇,分别被孝感市委、市政府、《孝感日报》、《孝感晚报》以及电视台所采用,采用率 100%。其中,有 16篇分析材料被市级党政领导签批。有 20多篇信息被国家统计局信息网采用,有900多篇网上分析、信息以及工作动态被省统计局信息网采用,采用量在全省排名第二。开通孝感统计外网,搭建统计信息服务社会的平台,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效益目标考核 1995年 12月 14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发文,决定从 1996年开始在全省地、市、州、县实行经济效益 目标考核制度。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年初下达 目标 ,按月检查、按季通报 ,年终进行结算奖励。达到目标总分为前 10名的授予全省综合经济效益 “十佳单位”称号,组织部门将考核结果存人个人档案,作为考核任用干部重要依据之一。孝感市经济效益 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编委批准市统计局增设 “目标考核科”,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日常工作。孝感市连续三年 (1997-1999)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经济效益目标考核 “十佳县市”称号。孝感市统计局连续五年(1997-2001)被评为全省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  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 “两办”〔 1996〕 68号文件精神,各级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具体考核工作,以统计部门为主进行考核,各级计生、公安、民政、卫生、教育、工商等部门予以配合。考核内容为各县市区当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执行与落实情况。主要指标有人口出生率、农业人口计划生育率、农业人口计划外多孩率、人口出生统计差错率、计划生育率统计差错率等。调查方式采取交叉作业,异地抽查的方式,直接到村人户调查。1996-199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工作持续开展三年。

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 1999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实行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统计局负责。考核内容有科学决策、组织示范、创造环境、科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为四大类 10个指标。纳人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的内容,以市统计局计算结果为准。1999年,对党政一把手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组织一次全面考核,以后每年分别组织一次重点抽查。


统计执法检查 1985年、1988年,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开展以宣传贯彻 《统计法》为中心的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1989年 4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局、监察部的统一部署,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100余起,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1997年 5月,分宣传发动和自查、重点抽查、总结和处理三个阶段进行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理。2003年,重点抽查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工业产值、垂直管理单位的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以及限额以上的商品零售额等经济指标。查出各类统计违法行为53件,立案处理43件。其中,给予通报批评 8件,行政处分 1人,经济处罚26件,到位处罚金额 7万元。2005年,全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4起。其中,市统计局查处 3起,各县市区查处 2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