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金融运行监管

第三节  金融运行监管

一、反洗钱监管

2003年 1月,人行孝感中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加强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两期培训班,印制宣传资料 150多份,组织学习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支付结算工作成为打击和预防反洗钱犯罪的屏障。2004年 11月,全市金融机构共设立集中宣传点49个,上街参与集中宣传的宣传员达300多人,向社会众发放 《反洗钱宣传手册》3万余册,共接受社会公众咨询3000余人 (次 ),悬挂横幅 596条,张贴标语 1200多幅,使社会公众了解反洗钱有关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同时,设 14个考点,对全辖区629名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应知应会技能考试,逐步建立反洗钱工作的专业队伍。2005年 11月,孝感市建立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孝感市公安局、孝感市国家安全局、孝感市监察局、孝感市司法局、孝感市经委、孝感市财政局、孝感市建设局、孝感市商务局、孝感市国家税务局、孝感市地方税务局、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孝感市广电局、孝感市邮政局、孝感银监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孝感市中心支局等 18个部门为孝感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行孝感市中心支行,承办反洗钱的业务工作。

二、外汇外债管理

1985年6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孝感分局正式办理孝感地区外汇管理业务。1987年,孝感地区外贸出口收购额 3.5亿元,占年计划的 145.8%,比上年同期增长 21.3%,换汇成本 8000多万美元,企业留成外汇额度达 800多万美元,比上年增长 22.1%,旅游外汇收人 7500美元,出口创汇企业由上年的149户,上升到215户,增加 64户。年终账面结存余额 501万美元。购买生产原材料用汇 173万美元,占用汇的35%;购买设备用汇 79万美元,占用汇的 16%;付租赁设备用汇 47万美元,占用汇的9.5%;偿还外汇贷款用汇占用汇的 15%;用于购买农用生产资料用汇61万美元,占用汇的12.5%;调外地用汇 50万美元,占用汇的10%;出国用汇0.4万美元、购小汽车用汇 11.5万美元,两项占用汇的3%。在购买原材料用汇上,孝感外管分局优先安排安陆塑料二厂、应城编织袋厂、孝感市东方红塑料厂等 9家工厂,共计调剂外汇 72万美元,安排各县生资公司购化肥 60多万美元,使停产企业承包恢复生产,化肥及时得到供应,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988年,孝感地区外汇留成单位有 200多户,三分之二的单位留成额度在4万美元以下。这些单位大都不需用外汇,只有少数单位用汇,有零星留成外汇的单位,其额度无法使用,占用资金,造成浪费。要用汇单位,额度不足,本单位也无法找到可用外汇。孝感外汇分局调查研究后,主动为各单位牵线搭桥,传递信息,做到相互融通。对 2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上门发 “外汇额度调剂通知书”,调出外汇的使用权,保留所有权,当需要用汇时,外管分局优先安排用汇。到年终前,共收购额度45万多美元,一次调给急需用汇的孝感地区第一家年产值突破 1亿元的应山县广水卷烟厂,使该厂避免逾期结汇罚金 20万美元的损失。

1989年4月,成立工行孝感分行国际业务部,1991年8月经市外管局批准为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孝感代办处,开始代理省工行外汇业务。1991年,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孝感地区留成外汇收人剧减。对此,孝感外汇管理分局开展重点单位外汇查处工作。10月中旬至 11月下旬,清查36个单位的2123笔、1415万美元的外汇业务,对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外汇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外汇黑市交易活动。并指定由中国银行独家代理经营外汇业务,促进外汇经营秩序改善。到年底,全地区留成外汇收入62.5万美元,各项外汇支出862.3万美元,区内调剂76万美元,区外调剂763万美元,现钞调剂 8.3万美元。全地区 “三资”企业由原来 6家发展到 13家,总投资额达 1209万美元。

1993年以后,全市外汇管理注重三个转变:从计划分配外汇资源为主转为市场配置外汇资源为主;从直接管理为主,转为间接调控为主;从单纯管理转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1995年9月,孝感市外管局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下放到县市办理,使结汇快捷、方便。第一批下放出口业务企业 21家。汉川县3家出口企业,不到 1个月,办理业务 13笔,减少费用近万元。年末,全市 “三资”企业 171家,投资总额 4.5亿美元,企业年出口创汇 1775万美元。全市外汇业务境外理机构 300多家。各项外币存款 639万美元,结售汇量800万美元,外币贷款471万美元,国际结算量 1202万美元。

1996年,工行孝感分行国际业务部改称孝感市分行长征路办事处,保持原国际业务部职能。是年末,工行孝感分行各项外币存款达到 1083万美元,累计结售汇达到3068万美元,外币贷款 2.09万美元,国际结算量 5837万美元。1998年,孝感市历年累计获批外商投资企业达到257家。在经营过程中,有 16家获批但未领执照,有 15家被批准但又被停止或注销,有 35家在 1997年、1998年两年间的联合年检中被吊销营业执照。1998年底,除去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汉川电厂二期限工程被列为省直企业管理外,孝感市实际在册外商投资企业为 190家。1991-1998年,投资总额为4.55亿美元,注册资本3.18亿美元,合同外资金额 1.65万美元,外资实到金额 1.65万美元。其中,1993年、19% 年、1997年亏损 6532万美元,其他年份盈利。引用外资对弥补孝感市建设资金不足、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增加国家税收、解决就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国家创造外汇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1991-1998年孝感市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效益

 

1999年 5月,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外汇业务的市场准人、不良资产、风险监管工作移交到人行金管科管理。2000年,工行孝感分行通过国际结算和结售汇业务,吸引较为稳定的保证金存款和结售汇资金存款。是年,平均吸收保证金存款 2000多万元人民币,为有关支行回笼结汇资金累计近 1亿元人民币,确保全行支持企业本外币资金体内循环。

2001年 12月 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 (WTO)组织成员,人民币汇率逐步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每日公布人民币对主要外币的汇率,停办外汇留成,停止发行并逐步收回外汇兑换券,放宽对境内居民的外汇管理。与此同时,孝感市各家银行机构的改革步伐加快。孝感市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分别取得 “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外汇、外债业务纳人商业银行主营业务范围。人民币经常项 目外汇、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外债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凡需要使用外汇或有外汇需要调剂出来的外汇交易,到有外汇经营资格的银行办理外汇买卖业务。孝感外汇管理局依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根据货币政策要求和外汇市场变化,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控。


2004-2005年,工行孝感分行国际业务的营销重点放在开立信用证和押汇业务上。两年累计开出信用证 3200万美元,实现开证手续费收人 50多万元,同比增长 30%,汇兑收益 136万元人民币。所有开证业务均到期按时支付,无一笔形成垫款。2005年,孝感市外汇外债管理在外管局孝感分局监管下,外汇形势运行平稳。金融机构外汇存款 2194万美元,外汇贷款432万美元;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4537笔,申报金额 1.33亿美元;累计出口额8859万美元,累计进口额 5074万美元;外商投资企业 110家,实际利用外资 1.8亿美元;全年结汇9606万美元,售汇2706万美元,实现顺差 6900万美元。